1. 夫妻一方死亡,存款应该归谁
很多人会存在一个认知上的误区:夫妻的财产,一方去世之后,就“自然”归另外一方。
从一般的理解上来讲,有这种认知很正常:本来就是俩人共同积累下来的财产,属于两个人。一个人走了,另外一个人拥有全部也“理所应当”。
但是,事实上并非如此——按照我国现行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夫妻一方去世,其遗留下来的个人合法财产由继承人继承。最终到底“归谁”,要看继承方式、继承人是否同意放弃。
就题主的问题,我们先给出两个基本结论:
有客观证明,能够证明存款完全属于在世一方,与去世方没有任何关系,这种情况下,存款依然属于在世一方。
没有客观证明表明存款完全属于在世一方,那么存款中的一部分就要被其所有继承人继承,不一定仅仅是在世一方。
以下从三个方面,分别说明一下:
存款中,去世一方有份额么?
前面我们提到一个词:“客观证明”,目的是要确定存款的产权归属。一般来讲:
夫妻双方婚内取得的现金存款,包括工资、奖金、公积金、做生意的现金收益等,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双方婚内取得的、别人赠送的(赠与)、继承所得的(法定继承、或者没有指明给到夫妻一方的),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除非是:
一方婚前的个人存款。
婚后取得的、指定赠与给个人或者指定由个人继承的存款。
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来讲,各占50%的份额。也就是说,夫妻中一方去世的话,存款中的一半儿作为遗产,另外一半儿归在世一方个人。
存款应该归谁?
假设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存款中的一半儿,归在世一方个人。
2.存款中的另一半,作为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分三种情况:
如果去世人生前留有合法有效遗嘱,属于TA的存款部分,由指定的继承人继承。
如果去世人生前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其配偶(在世一方)、父母、子女,每个人的继承权均等。如果没有人同意放弃,那么就均分。
基本情况同上,但是如果继承人中有同意放弃的,那么遗产部分由其他继承人均分。
两点提醒
稍微延伸一下,有两点提醒,请题主注意:
1.私自支取存款的行为不可取。
例如,知道存款的账号密码,未经其他继承人同意私自支取的,一旦引起纠纷,除了要“还钱”之外,有可能还有承担民事责任。
2.最好不要让存款太分散。
如果去世一方有多个继承人,前期还主要以沟通、协商为主,能将存款全部由在世一方继承的话,是最合情、合法、理想的结果。
如果确实有其他继承人非要分,除非有客观证据证明其不具备分的资格,例如对去世人生前有不良行为(虐待等),否则很难剥夺其继承权。
2. 企业之间支付的利息费用跟“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支出 ”有什么区别呀
1、利息支出不同:
企业之间支付的利息费用,是指两个独立的法人企业之间支付的利息,符合税法规定,允许税前扣除,而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支出不得税前扣除,是因为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的资金拆借行为,本身是同一法人内部的交易行为,其发生的资金流动,不宜作为收入和费用体现;
2、扣除不同:
由于企业内各营业机构不是独立的纳税人,而且企业所得税法实行法人所得税,要求同一法人的各分支机构汇总纳税,即取得利息收入的营业机构作为收入,支付利息的营业机构作为费用,汇总纳税时相互抵消,在税前计入收入或者扣除没有实际意义。
而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款利息支出,不超过银行同期利率的可以扣除,非金融企业都属于独立的法人,所以发生生产经营的利息支出,是按照不超过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的。
(2)银行业金融机构非利息支出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七十六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公式中的减免税额和抵免税额,是指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国务院的税收优惠规定减征、免征和抵免的应纳税额。
第七十七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三条所称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是指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依照中国境外税收法律以及相关规定应当缴纳并已经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性质的税款。
第七十八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三条所称抵免限额,是指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的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该抵免限额应当分国(地区)不分项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抵免限额=中国境内、境外所得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的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国(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国境内、境外应纳税所得总额
3. 金融主要学什么,
金融学研究的内容极其丰富。它不仅限于金融理论方面的研究,还包括金融史、金融学说史、当代东西方各派金融学说,以及对各国金融体制、金融政策的分别研究和比较研究,信托、保险等理论也在金融学的研究范围内。
在金融理论方面主要研究课题有:货币的本质、职能及其在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信用的形式、银行的职能以及它们在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利息的性质和作用;在现代银行信用基础上组织起来的货币流通的特点和规律;通过货币对经济生活进行宏观控制的理论等等。
就业方向:基金公司、证券公司、金融机构、银行等。可从事基金绩效评估、风险控制、资产配置、理财产品设计、债券市场操作、公司债券市场产品设计、抵押支持债券产品设计等工作。
人类已经进入金融时代、金融社会,因此,金融无处不在并已形成一个庞大体系,金融学涉及的范畴、分支和内容非常广,如货币、证券、银行、保险、资本市场、衍生证券、投资理财、各种基金(私募、公募)、国际收支、财政管理、贸易金融、地产金融、外汇管理、风险管理等。
金融学领域的学科交叉与创新发展的趋势非常明显,涌现出许多引人注目的新兴边缘学科,如演化金融学(Evolutionary Finance)就是介于生物学和金融学的一门边缘科学,演化证券学则是介于生物学和证券学之间的边缘学科。
4. 贷款买车流程
是你先交首付。
一、买车需要先订车再走贷款流程,和4S店销售人员协商好具体的优惠政策,包括车价优惠、赠送或者购买装饰以及其他费用等,这些都要先确定好并签订购车合同,由于贷款购车与全款购车收费项目上有些不一样,所以在谈判阶段更要仔细询问清楚。
二、提交贷款手续资料,现在的贷款手续资料大体分为两种,一般贷款的是需要:夫妻双方身份证明(身份证或者临时身份证)、驾照(本人或者配偶、学员证、学车证明、驾校发票都可以)、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单身证明)、
房产证(房产证、购房合同/发票、村委会宅基地证明等)、收入证明(个体可提供营业执照或者工程合同账本等)、银行流水(6个月,需要加盖银行公章);高比例首付就相对简单了,一般只需要一张身份证即可,如果是从银行贷款的话一般会是第一种资料要求,而大多数的车企厂家自己的金融公司普遍会采用后一种简便的模式。
三、等待审批,提交贷款手续后银行也好厂家金融或者第三方金融也好一般都会对贷款申请人进行资质的审批,审批一般分为线上审批和线下审批两种,线上审批的话一般会给贷款申请人打电话询问一些购车及个人工作情况等事宜然后决定是否通过;
但是申请人资质很好(比如公务员、事业单位员工、个人信用记录良好者等),会不和客户联系直接自动通过,线下审批一般是家访,有金融公司的工作人员实际到贷款申请人家里或者工作但是实际走访查看具体情况,这种线下家访只有贷款申请人资质不太好的情况下才会采取。
四、交首付款,贷款审批通过后需要先交首付款给4S店,然后4S店开具首付收款收据,将此首付收据交给银行或者上次给金融公司,等待放款。
五、放款提车,交完首付后银行或者金融公司就会放款到4S店或者贷款申请本人,这样就可以正常开发票上保险提车了。
(4)银行业金融机构非利息支出扩展阅读:
贷款购车注意事项
1、资信审核要重视
要重视银行在考量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时,会综合考虑借款人的房产状况、收入、职业、信用记录,甚至是行业、学历等多方面因素,以此判断借款人的贷款资质。除看重房产证明外,借款人的职业与收入是重要的评判标准。
2、贷款额度要心中有数
一般来讲:以个人信用或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可贷20万元;以所购车辆或不动产抵押申请,可贷金额为7成;第三方保证贷款申请的(银行、保险公司除外),可贷金额为六成。
3、及时还贷至关重要
金融机构扣款不成功,三天之内就会打电话给车主催缴贷款,而一个电话就会产生两三百元的费用,这些连同利息会在不知不觉中增加贷款成本。
4、别被低月供蒙蔽
汽车金融机构对外宣传时,往往不直接说明利率是多少,而是说月供、日供,如“只需一天还贷18元”,以此打动购车者。可当算清楚贷款利率时,往往是吓人的数字,很多会超过10%。
5、办按揭前要协商好退订协议
汽车按揭在办理过程中,购车者可能遇到未成功审批发放贷款或比较慢的情况。此时,交了订金,如果想退订,在一些案例中经销商是拒绝退回订金的。因此,买卖双方最好提前协商好。
6、贷款证件要齐全
一般申请银行个人汽车贷款,借款人需准备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本或居留证件)、婚姻证明、有效收入证明(税单、工资条、工资存折等)或其他有效收入来源证明(基金、股票、其他货币收入等)。如果以家庭为单位申请银行个人汽车贷款,借款人配偶的身份证明也应提交银行。
7、还款方式要注意
银行一般为申请个人汽车贷款的用户提供等额本息和等额本金两种还款方法:其中,等额本息所支付的总利息相对较多,但每期还款额相同,还款压力分散得较为均衡;等额本金每期还款额逐渐递减,虽然利息总支出较等额本息少,但前期还款额较大。
8、警惕二次抵押
这样的问题较少,车主应警惕自己的汽车被经销商办理二次抵押,造成骗贷行为。
9、手续费是经销商收取的
买车往往通过经销商办理贷款,要收取一笔手续费。经销商一般声称手续费给金融机构,可实际上后者不允许收取贷款手续费,这是经销商自己核定的费用,以弥补办理贷款的一些人工成本。
参考资料:
按揭买车-网络
5. 以银行存款归还贷款利息,怎么写会计分录
1、以银行存款归还贷款利息,通过财务费用科目核算;
2、具体会计分录是:
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贷:银行存款
3、财务费用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筹资费用。包括企业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损益(有的企业如商品流通企业、保险企业进行单独核算,不包括在财务费用)、金融机构手续费,企业发生的现金折扣或收到的现金折扣等。
但在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应计入开办费;为购建或生产满足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发生的应予以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在“在建工程”、“制造费用”等账户核算。
(5)银行业金融机构非利息支出扩展阅读:
贷款利率和利息
《贷款通则》规定:
(一)贷款利率的确定:贷款人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每笔贷款利率,并在借款合同中载明;
(二)贷款利息的计收:贷款人和借款人应当按照借款合同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计息规定,按期计收或交付利息。贷款的展期期限加上原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档次时,从展期之日起,按新的期限档次利率计收。逾期贷款按规定计收罚息。
(三)贷款的贴息:根据国家政策,为了促进某些产业和地区经济的发展,有关部门可以对贷款补贴利息。对有关部门贴息的贷款,承办银行应自主审查发放,并根据《贷款通则》有关规定严格管理。
(四)贷款停息、减息和免息:除国务院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决定停息、减息、和免息。贷款人应当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按照职责权限范围具体办理停息、减息和免息。
6. 下列支出中,不得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据实扣除的是( )。 A、非金融企业向银行借款的利息支出 B、行政性罚款
B、行政性罚款 C、税收滞纳金 D、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版额时,下列项目权不得扣除:
(一)资本性支出;
(二)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
(三)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四)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
(五)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的部分;
(六)超过国家规定允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以及非公益、救济性的捐赠;
(七)各种赞助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各项支出。
7. 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利息支出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可以扣除,请问怎么计算所得税
是不是这个意思:
5.6%的利息支出可以在应税利润中扣除,但另外的2%不能抵税,只能反映在财务报表的利息支出。由此产生递延税项。
8. 所得税的征收方式有哪些各有什么不同
所得税的征收方式有查账征收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两种方式,区别如下:
1、查账征收
适用财务会计核算规范的企业,按收入减成本费用后的利润找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属于查帐征收的,按利润计算缴纳所得税。计算公式:应交所得税=利润总额*所得税税率。
2、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
是对能够正确核算收入而不能正确核算成本费用的企业适用。如果属于核定征收的,按收入计算缴纳所得税。计算公式:应交所得税=收入总额*税务核定固定比例*所得税税率。
(8)银行业金融机构非利息支出扩展阅读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的比例税率。
原“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企业所得税税率是33%,另有两档优惠税率,全年应纳税所得额3-10万元的,税率为27%,应纳税所得额3万元以下的,税率为18%;特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的税率为15%。
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另有3%的地方所得税。新所得税法规定法定税率为25%,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一致,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为15%,小型微利企业为20%,非居民企业为20%。
企业应纳所得税额=当期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即据以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法定比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2008年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规定一般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台湾地区:台湾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经税收减免后,本土公司税率中位数为20%,而跨国公司为18%。
参考资料:企业所得税---网络
查账征收---网络
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网络
9. 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的利息支出税前扣除限额是按照什么计算呀,请教各位高手了,谢谢。
主要限制目标是企业之间以及企业向个人进行融资而发生的利息支出,只要利率没有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就可以列支,如果有超过,那么超过的部分做纳税调整,不能税前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