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金融服务外包方向考公务员
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10月15日至1997年10月15日期间出生),2016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4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除部分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主要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央机关直属市(地)级机构职位、县(区)级及以下职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0%左右的职位用于招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地处艰苦边远地区的中央机关直属机构县(区)级以下职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根据《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61号)采取措施适当降低进入门槛。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人员,曾在市(地)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5年10月。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㈡ 金融外包产业是什么
1,金融外包是指金融企业持续地利用外包服务商(可以是集团内的附属实体或集团以外的实体)来完成以前由自身承担的业务活动。
2,外包可以是将某项业务(或业务的一部分)从金融企业转交给服务商操作,或由服务商进一步转移给另一服务商(即“转包”)。
3,金融外包始于二十世纪70年代的欧美,证券行业的金融机构为节约成本,将一些准事务性业务(如打印和存储记录等)外包。到了90年代,在成本因素及技术升级的推动下,金融外包主要集中在IT领域,涉及整个IT行业。
㈢ 国家对金融外包服务的政策,以及外包服务现状,导向。跟国外的对比情况
我国承接金融服务外包的策略
考虑到我国的实际情况,并借鉴印度发展金融服务外包的成功经验,我国在承接金融服务外包方面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政府制定支持外包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印度的经验表明,政府对外包产业发展的支持很重要。这一方面需要成立金融服务外包的行业管理机构和专项发展基金,以行业协调和互助的方式推动外包产业发展。另一方面,政府应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积极出台隐私信息保护等法规,增强国外客户对安全的信心;改善服务模式和服务效率,尽早出台专门针对外包产业的优惠政策;采取减税、免税及减免房租等优惠措施降低企业运行成本。
(二)制定总体性外包承接战略
金融服务外包的普及化为我国企业承接外包业务提供了广泛的合作空间。我国企业承接金融服务外包的战略要从暂时性、战术性向长期性、战略性转变,根据新的形势制定具有全局性、主动性特点的发展战略,为企业的发展做好准备。另一方面,我国企业应改变自身的定位,从过去为金融机构提供服务的“加工厂”变为各大金融机构的战略合作伙伴,全面融入到各金融机构的业务中去。
(三)发挥比较优势,挖掘细分市场,逐渐扩大业务承接范围
各国都有自己擅长的金融服务外包的承接范围,限于人力、财力资源的制约,在发展服务外包时不可能同时全面推进。所以,我国应该根据本国国情,分行业有计划地选择重点行业拓展外包领域。国内企业应分析和发掘自己的比较优势,结合我国的劳动力和成本优势,要增强自主创新和研发的能力,打造自己的竞争优势,争取全球服务外包的核心业务的承接。国内企业承接的外包业务通常是特定金融功能的业务,如客户服务、金融分析、客户系统软件开发等,而业务流程外包等较复杂的业务则并没有引起太多的重视,因此,我国金融机构承接外包业务的发展空间还很大。这要求我国企业应利用自身的比较优势积极参与外包市场,包括信用等级评估、市场调研、后勤保障、计算机业务及系统的维护维修、人力资源管理、企业形象建设等通常业务,还包括一些新兴业务及复杂程度较高的业务流程外包。此外,要发挥文化、地理上的优势,从向韩国和日本金融机构提供IT外包服务开始逐渐扩展服务领域。随着我国金融人才素质的提高,特别是英文水平的提高,为扩大金融外包项目流入我国提供了有利的基础,金融机构应在细分市场的基础上,提供专精式外包服务。
(四)建立业务动态监管制度保障服务质量
我国承包企业应在参照《金融服务外包》指导原则的基础上,制订科学合理的外包承接流程,签订尽量缜密的相关承包合同,严格履行外包服务提供商的责任和义务,并采用接受发包单位的全面评估,以期最大限度降低承接外包服务的风险。我国承包企业有必要建立自己的内部评估和审计制度,定期对承包业务的进展程度、质量控制和相关影响进行评价,以确保和完善业务承包的长期发展。同时,承包企业也应该制定全面的承包风险管理计划,不但在承接外包业务时进行调查和评估,而且在合作过程中妥善处理承包业务以及与发包商的关系。整个合同期间,承包企业应监控承包业务的直接表现和潜在变化,确保业务的完成。这包括:承包企业能够理解和达到金融机构的目标;承包业务的实施方案和进度计划;业务进展和实施计划之间的差异;业务进展是否严格履行承包合同条款;自身的财务状况;外部环境变化造成的潜在变化。为此,在制定外包文件时需要注意服务外包的范围、服务外包合同的规范性、服务商信用评级、服务外包中金融机构和服务商的权利和义务、服务外包出现纠纷时的处理程序等。
(五)建立业务风险管理体系和应急预案
我国的承包企业应遵循合法、风险控制、保护客户合法权益、有效监管等原则,识别外包活动潜在的风险,借鉴国外金融服务外包监管的经验,确立自己的符合金融服务外包监管原则的规范和制度。我国承包企业应对可能发生的风险和突发事件制定应管理体系和应急预案,对于承包业务的各种意外情形,如遇到不可抗力无法完成承包事务、内部技术或者骨干人员的变动等影响承包合同履行等,应设计必要的应急计划。
(六)培养外包业务专门人才
适用的专门人才是承接金融服务外包的基本前提。这就需要我国高校了解企业对人才的需求,及时调整办学方向和课程设置,培养具有较强针对性的专门人才。同时,行业主管机构或承包企业可以联合高校进行职业资格认证和培训,使大量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通用人才成为可以迅速进入工作岗位的专门人才。政府也应出台相关政策支持各类培训机构对社会急需金融服务外包人才进行培训,为金融服务外包业的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㈣ 金融后台服务是什么
金融后台(back-off)业务,是指与金融机构直接经营活动相对分离,并为前台业务提供支撑的功能模块和业务部门,如:数据中心、清算中心、银行卡中心、研发中心、呼叫中心、灾备中心、培训中心等。
根据2005年2月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制定的监管指引性文件《金融服务外包》定义,金融服务外包是指金融机构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利用外包商(金融公司集团内部的附属实体或金融公司集团的外部实体)来实施的原由自身进行的业务活动。狭义的金融服务外包内容主要是指信息技术服务,包括硬件维护、软件开发、网络构建、通信支持等;广义上的金融服务外包内容除信息技术外,还包括会计服务、票据服务、银行卡业务、人力资源管理、话务呼叫服务中心、定损理赔、后勤保障等多方面内容。
㈤ 如何防范金融服务外包所潜在的风险及相应措施
要防范金融服务外包过程中各种风险,我国须重视在岸服务外包市场开发,走有中国特色的“内外结合”发展道路。
要想更好地发展中国的金融服务外包需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1.建立并完善外包服务商的资格审查和信用评级制度,以及有效的外包监管制度。2.制定相关法律。完善的法律可以保证外包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3.政府合理规划和建设金融服务外包园区和城市。充分发挥政府前瞻性的长远规划,应将各大城市分开管理,给予差别的政策,以最大程度充分发挥各城市的优势,避免各城市之间的盲目竞争。
我国金融服务外包风险防范
(一)合理确定金融服务外包的业务范围和服务商 (1)实行业务外包以前,金融机构应制定外包的具体政策和标准,主要包括对哪些业务适合外包做出评估。同时,应该全面考虑业务外包的程度问题、风险集中问题,以及将多项业务外包给同一个服务商时的风险问题。 (2)外包服务商的业务水平直接关系到外包活动的成败。在做出外包决策后,金融机构的管理层应听取来自内部或外部的法律、财务专家、人力资源的意见,然后才可以按照自身的需求去寻找擅长该业务的所有高级公司,通过仔细的调查、分析和比较,选择最合适的外包服务商。此外,也要考虑外包服务商的财务状况。 (二)外包风险内部评估 在开始实施金融服务外包之后,为了确保及时将风险消灭在萌芽之中,或者在风险来临之前获得信号,把风险带来的损失降低最小,必须在外包的过程中时刻对风险进行内部评估。 (1)派专人到外包服务商的公司任职,及时与外包服务商沟通在外包业务中存在的问题,特派员作为一个中间人协调和处理在业务中可能出现的矛盾。这种方法相对比较可靠,但容易受到地域等因素的影响。 (2)缩短金融机构和外包服务商沟通的周期。由于外包业务的关系,外包服务商肯定要定期向金融机构汇报业务报表或有关业务的进展情况。尽量控制一个合理而有效的沟通周期以便于及早发现问题。 (三)完善金融外包监管制度 (1)金融监管当局应采取不同的监管程序。金融监管当局针对不同的业务和不同的外包服务商应采取不同的监管程序。对于明确规定可以外包的业务,只需要经过备案程序即可,而对于规定之外的业务,则应经过监管机构的审查与批准程序。对于不同的外包服务商,也应采取有差别的监管程序。 (2)金融监管当局应进行外包业务的持续监管和系统性风险监管。为了实现持续监管,可借鉴国际监管组织制定的监管原则,要求金融机构在外包合同中制定相关条款,确保监管当局随时可获得监管所需的资料。 (3)金融机构及外包服务商均应制订应急计划。金融机构应该尽力要求外包服务商制订应急计划,保证信息技术的安全性,以及发生意外情况时灾难恢 乌骨鸡苗鸡苗0.2元/只 送全程饲料 养殖死伤全赔 广告 一年养4批利润40万 每户10000元补贴 45天死伤全赔 培训养鸡技术 查看详情 > 绍兴 鸡苗批发 0.2元/只 订1000只送800只 包销成品 广告 大型禽苗孵化基地 常年出售鸡苗 品种齐全 免费防疫 订满1000只免费上门建温棚 送饲料 查看详情 > 复能力。对业务外包的各种意外情形,外包商应设计必要的应急计划。
㈥ 金融服务外包的中国金融外包行业发展趋势
金融机构将业务外包已有多年历史。例如自1970年以来,证券行业的金融机构为节约成本,将一些准事务性业务(如打印及存储记录等)外包。
二十世纪八十至九十年代,在成本因素及技术升级的推动下,外包交易的规模已相当可观并涉及整个IT行业。
随后,外包出现在人力资源等更多的战略领域。同期出现了一种名为“业务处理外包(BPO)”的新形式,是一种点到点(end-to-end)的商业链外包。在BPO中,金融机构与服务商的关系也由传统的服务提供转变为战略合作。
外包的另一个趋势是 “离岸化”,即将业务外包到境外。许多跨国公司试图通过建立离岸交易及服务中心来提高本机构整体的效率。金融机构除将业务外包给服务商外,也会把一些业务交由海外附属机构来完成。
表1列出了在印度从事外包业务的若干金融机构及其人员规模。
表1 在印度从事外包业务的若干金融机构(2003) 公司 人员规模(人) 公司 人员规模(人) 荷兰银行(ABN Amro) 超过300 美国运通(Amex) 超过1000 金盛保险(Axa) 380 花旗集团(Citigroup) 3000 德意志银行(Deutsche Bank) 500 通用公司(GE) 11000 汇丰集团(HSBC) 2000 JP摩根大通(JP Morgan Chase) 480 梅隆金融(Mellon Financial) 240 美林集团(Merrill Lynch) 350 渣打(Standard Chartered) 3000 资料来源:德勤会计事务所在美联储理事会会议上做的《银行的离岸及跨境外包》报告(2004年3月20日)。 《中国金融外包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显示,有证据表明,中国、马来西亚及菲律宾也被视为开展外包的理想地区。
根据德勤会计事务所2004年的报告,离岸业务将在本世纪初的十年内持续增长。报告估计,在2003年全部金融服务公司中约76%拥有离岸机构,而2002年这一比例仅为29%。报告预测2005年的离岸业务市场产值将达到2100亿美元, 2010年达到4000亿美元,占整个行业总产值的20%。
报告指出,大公司具有离岸业务的比例显著高于小公司;越来越多的公司正在建立自己的离岸业务机构。
离岸业务的增长产生了对“国家风险”进行监控的需要,即金融机构将业务外包给另一国家(地区)的服务商后,需要监视该国(地区)政府的政策、政治、社会、经济及法制状况;同时也应制定适当的应急计划与退出策略。另外,一家机构业应考虑商业持续性问题,即在极端情况下如何将外包业务迅速转回国内。
中国第一例金融服务外包项目
2005年中国IT业分销大亨——神州数码公司开始筹划战略转型。由时任金融公司总裁董奇琪着手负责、
总监周毅具体实施。引进国外成熟的金融服务外包理念,结合中国大陆金融发展现状,做出一整套本地化金融服务外包模块。
2006年9月,神州数码与宁夏农村信用社(宁夏黄河农村商业银行)签署合同,开创中国本土金融服务外包第一例项目。
项目简述:项目合作时间为五年六个月,在此期间,神州数码负责宁夏农村信用社银行卡系统建设、呼叫中心、银行卡制卡、银行卡业务培训、银行卡制度建设、银行卡交易处理、银行卡差错帐处理、200台ATM布放、200台POS铺设等有关银行卡业务,期间由银行卡产生的业务收入归神州数码所有,合同到期后银行卡系统、ATM、POS均属于宁夏农村信用社。
人员构成:银行卡部成员由宁夏农信社与神州数码共同组成。
2006年银行卡部成立时任人员:
银行卡部总经理: 吴文娟
银行卡部市场部经理: 孙正国
银行卡部综合部经理: 原 田
银行卡部业务部经理: 李 乐
项目其他创始人:
神州数码银行卡项目总监: 周 毅
神州数码西安运控中心总监: 王江宏
神州数码西安运控中心: 李 阳、张豫秦
神州数码西安对账中心: 李雪梅、周雯
神州数码西安呼叫中心: 滕品娥、姚海鸥、王媛媛、贺晓颖、张雅茜
神州数码西安研发中心卡项目: 高 镭 、刘 顼、姚冬冬、朱建中
宁夏农村信用社研发部: 郭万刚、杨海云、孟继国、张汉、保瑞峰、张立波、孙小武、胥虎军、徐海涛、王旭东
经过一年复杂的审批手续,艰苦的联合系统开发及本地化处理,合作双方于2007年9月17日成功发卡(宁夏农村信用社黄河借记卡),用事实印证了金融服务外包在我国的可行性。开创了中国金融服务外包整体外包的先河,标志着中国正式进入了更加开放的金融服务外包整体外包时代。
中国金融服务外包整体外包项目有:(截止2010年5月)
宁夏农村信用社(宁夏黄河农村商业银行) 服务商:神州数码
宁夏银行服务商:中国银联
山西晋中商业银行 服务商:神州数码 趋势1 金融服务外包将持续迅猛增长
趋势2 大企业热衷自建海外外包中心
趋势3 商业操作与IT混合外包
趋势4 近岸-两岸—多岸
趋势5 细分市场趋向窄范围高深度
趋势6 离岸外包市场有待整合
趋势7 外包特殊功能的金融服务
㈦ 北京融睿诚通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北京融睿诚通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是一家致力于为金融企业量身定制外包服务方案并提供优质外包服务的综合性外包服务企业。融睿诚通专注于金融行业外包服务领域的业务拓展,目前公司主营业务为金融行业特定岗位外包服务、信息技术外包服务、金融机构专项业务外包服务以及企业内训服务等。
法定代表人:杨婧
成立时间:2014-04-29
注册资本:115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110106017160662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北大地三里16号院服务楼30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