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销售保险金融产品有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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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的内容可概括为货币的发行与回笼,存款的吸收与付出,贷款的发放与回收,金银、外汇的买卖,有价证券的发行与转让,保险、信托、国内、国际的货币结算等。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主要有银行、信托投资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还有信用合作社、财务公司、投资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以及证券、金银、外汇交易所等
⑵ 保险公司是关于什么的理财项目
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是金融的三家马车。银行是水,保险是舟。银行是储蓄和借贷的地方,证券公司是企业募集社会闲散资金的机构,保险是分散社会风险转嫁个人风险的途径。这些初中生都知道了。我国的中学教科书里都有的。
保险是一切金融目的的基石,是家庭赖以生存的最后保障。保险公司有推出保险理财类的产品,这类产品只是适合社会上固定的一类人群,比如缺乏投资渠道的手头上又有大量资金的个人和家庭。分红类产品,返还型两全保险,万能保险等都有理财的功能在里面。保险公司的资金投资渠道是固定的,投资到不同项目的资金比例也是有规定的。80%的资金必须投资稳健收益类项目。所以投资保险就选择了保守的或者说是稳健的投资手段。短期内收益非常有限,退保的话会有比较大的损失。这是保险理财的特色。也是很多人诋毁保险的原因之一。
用100元能解决的保险需求,黑心业务员会让你付出10000元的带价,美其名曰投资理财。这是社会上很多人荼毒保险的最根本原因。因为客户没有得到真正的实惠和需要。
国内业务员和欧美业务员的区别就在于,他们如何对待自己的使命。国内个别业务员可能会为了自己的利益而罔顾客户的真正需求而推荐不适合的保险产品。所以在选择业务员的时候,需要多了解他们是不是在认真研究客户的需求。
希望能够帮到你。
⑶ 保险资管产品投资范围包括哪些内容
保险资管产品投资范围:
保监会资金部2015年12月下旬下发了《关于调整保险资产管理产品投资范围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一位业内人士将这份文件解读成,保险资产管理产品投资范围增加了信托等资产,同时明确了创新标的产品的申报工作。
关于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的投资范围,现行的依据为保监会2013年2月份发布的《关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产品业务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
这一规定将保险资管产品投资范围限于银行存款、股票、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央行票据、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基础设施投资计划、不动产投资计划、项目资产支持计划及中国保监会认可的其他资产。
而新下发的《征求意见稿》欲将保险资管产品投资的基础资产范围调整为:符合监管规定的保险资金可投资范围,以及债权收益权等保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
(3)保险公司投资金融产品扩展阅读:
与其他理财产品相比,资管项目具有以下优势:
(1)收益方面:资管业务是去年下半年才开始放开的业务,目前正是需要大力拓展市场的时候,为了提高竞争力,资管公司对融资方收费会尽量稍低,给到客户的收益尽量稍高,例如同类型的产品一般资管产品会比信托高0.5%/年左右。
(2) 安全度方面:目前做这类项目的都是资产管理公司挖的信托经理及本公司具有多年金融行业风控的人员,行业经验深厚,一般情况下,安全度高的产品能给到的融资成本随市场变化越来越低,也偏向于给资管公司做融资。
目前这32家资管公司都是做第一波项目,选项目时的要求会比较谨慎,对项目的资质要求比较高,因此对于想配置性价比高的固定收益项目客户来说也不失为一个选择的方向。
⑷ 保险公司把钱都会投资哪些方面
投资渠道逐步放开 保险投资瓶颈难破
业界对中国保险公司投资渠道放开的疑虑,更多地来自对于保险公司风险控制的担心
岁末年初,保监会依照惯例,往往会推出一些针对保险公司的利好消息。然而,诸多保险公司一直在期盼的《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试点管理办法》、《保险机构投资者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两份文件,并没有如预期出台。
2005年12月15日,在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首推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开元”和“建元”的发行中,保险公司依然未获得官方的投资许可。此前颁布的《保险机构投资者债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中曾规定,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将有待保监会另行发文规范。
事实上,关于资产支持证券产品对保险公司的放开事宜,保监会的有关文件草案早已上报高层,最终仍受制于这一产品自身的规范性。具体的症结在于,税务总局与人民银行在征税问题上争执不下;因此,尽管相关试点已经推开,但缴税方式仍未以法规形式确定下来。这直接影响了保险公司对其投资的放开。
除了资产证券化,保险公司觊觎已久的基础设施项目投资亦未有实质进展。目前,《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试点管理办法》和《保险机构投资者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均已上报高层部门进行审批。由于部门意见需要进一步协调,高层对于保险业扩大投资渠道亦有不同认识,因此仍需时间磨合。在保监会的极力撮合下,前者近期有可能先行一步推出。
渠道难开
自2004年以来,中国保监会放开投资渠道的努力可谓频繁。
以往,保险资金只允许银行存款、购买债券;2004年中便可以投资基金,而后又放开其间接进入股市;2005年还批准了保险资金可以独立席位直接进入股市。2005年,保险资金投资企业债券余额占保险公司总资产的比例,由原来的20%提高到30%;9月中旬,保监会发布《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管理暂行办法》后,已允许保险资金在境外运用,并可适量投资红筹股。
即便如此,与成熟市场的保险企业相比较,中国保险业的投资渠道仍嫌偏窄。一家国内大型寿险公司有关人士抱怨,寿险公司要面对通货膨胀的压力,又要完成保值增值的任务,还要适时与高负债匹配;目前债市和股场普遍低迷,银行资金充裕,利率偏低,情况并不乐观。
中国保监会2005年10月25日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2005年1月到9月,全国保费收入达3778.76亿元,同比增长13.1%。截至9月末,保险资金运用余额达到13071亿元,比年初增长了25.8%;其中,债券投资6690.4亿元,银行存款4994亿元,两项超过可用资金的60%;证券投资基金1062.4亿元,股票(股权)投资仅98.7亿元,小于保险业可用资金的1%。
相形之下,这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2005年出版的《保险业统计年鉴1994-2003》上公布的欧美等国的保险投资状况相去甚远。以美国为例,2003年其保险业的投资分布为债券70%,股票11%,抵押贷款7%,无抵押贷款3%,房地产1%,其它投资8%,分布相当广泛。
不同投资结构直接反映到收益上。统计显示,2000年-2003年的四年中,中国保险业的投资平均收益率仅为3.54%。目前有业内人士预测,2005年的收益率应该为略高于3%的额度,同样远低于欧美国家保险市场10%左右的收益水平。
“保险公司在做投资时,强调的是资产与负债相匹配。所以保险业注重优化投资,即在预测的投资时间内达到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又保证一定的资产流动性。”美国保德信金融集团(Prudential Financial)年金产品发展部精算经理潘蔺对《财经》说,为了实现资产与负债相匹配,保险公司通常使用现金流匹配(Cash Flow Matching)或存续期间匹配(Duration Matching)两种办法;根据不同的险种,设置不同的投资。
“比如人寿险,保单的周期较长,产品受利率的影响较大,通常使用存续期间匹配方法,购买与之相匹配的是中长期债券;车险保单的周期较短,基本不受利率影响,可以考虑别的投资工具。”他说。
金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郭晋鲁对国内投资与资产的不匹配颇有感触,“比如,我们对客户承诺6%的回报率,但是目前在国内买到的五年期债券的回报率只有3%;又比如,我们对客户的负债是20年的负债,但是国内市场上,期限长达20年的债券很少。”至于外国保险公司为锁定风险进行的金融衍生品的投资,对于中国的保险公司而言,更远超出了其风险控制能力范围。
保监会有关官员对《财经》表示,在没有获得高层首肯、同时有关规定尚有待完善的情况下,在保监会的现有政策框架内,对于超过目前投资渠道范围的投资申请,保监会一律没有权限予以放行。
投资憧憬中国保险公司拓宽投资渠道的愿望素来十分强烈。事实上,坊间关于保险公司绕道投资房地产、路桥设施的传闻一直不绝于耳。
这种投资冲动与保险业近年来的发展不无关系。从保险产品的角度看,很多寿险公司的万能险比以往大幅增加,其一般情况下结算利率目前高于3%。此外,对于投资连结产品,客户的保险利益是与独立投资账户的投资业绩直接挂钩,因此,对投资运作的水平和资金的保值增值有很高的要求。因此,保险公司普遍反映提高收益率的压力相当之大,保险业新增资金的大幅增加更令压力有增无减。
中国保监会有关人士也指出,部分保险公司尚背负大量利差损未能化解,保值增值压力尤甚。
从资产负债配比看,中国保险公司普遍资产平均期限较短,负债平均期限较长,结构不甚合理。
中国人寿股份公司一位负责资金运用的人士表示,如能适当增加房地产和基础建设项目投资,将有利于提高资产负债匹配。因为目前的投资品种除银行存款和债券,期限都相对较短,而银行利率和债市的低迷则令收益率的提高大打折扣。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公司有关人士则表示,资产证券化产品目前也不失为一个很好的品种,其投资回报率虽算不上惊人,但一般风险较小,具有比较优势。
除此之外,随着国有银行的上市大热,保险公司对银行的投资冲动也与日俱增。
2005年年底,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获准分别拿出100亿元资金成为中国工商银行和中国银行的战略投资者,此举令保险业感到相当震动。事实上,在2005年11月工商银行股份公司成立大会上,也不乏保险公司老总的身影。只不过,落花有意,大门也并未向其敞开。
据记者了解,此前数月,保监会便为此事向有关部门进行斡旋,结果是得到了否定的答案。有关部门认为,之所以接纳社保基金作为战略投资者,主要是考虑其作为国家战略储备基金的特殊地位。
中国人寿幸运地搭上了建行上市的班车,不过,这只是决策基于其历史包袱给出的一个优惠政策而已。在中国人寿上市之前,为了化解历史上的巨额利差损,中国人寿与财政部建立了一个数千亿元的共管基金。考虑到这一笔战略资金的保值增值,在保监会的极力推动下,最终有关部门特批其参与了建行的IPO投资。
在金融企业之外,据记者了解,保监会也正在谋求促成保险公司投资工业企业和其它中小企业的有关事宜。
制度有待完善
尽管保险公司热望殷殷,但业界对于保险资金扩大投资渠道之举仍多持谨慎态度。保监会资金监管部门一位官员就向《财经》指出,虽然目前保险资金扩大投资渠道具备了一定条件,但更重要的是需要完备制度,先在小范围内进行试点,积累经验,尽可能规避投资的风险。
平安养老保险公司徐建军也称,投资渠道虽然越开放越好,但具体操作起来却很复杂,因为这涉及监管体系、交易平台甚至一些基本认识问题。从长期来看,对于投资的比例控制、公司的信用评级、动态的管理跟踪等都需配套,才能防范风险。
目前,保监会在放开投资渠道的政策中,也体现了额度控制和资格限制的思路。据了解,《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试点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中,明确限定了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的资金上限,即按成本计价,投资于基础设施类项目的资产总值不得超过上一年度末保险公司总资产的一定比例。
在这份征求意见稿中,可投资的基础设施,被明确限定为水务、交通运输、能源、市政等项目。这与保险公司的投资需求基本吻合。
到目前为止,保险公司投资基础建设的投资方式初步确定为信托模式,“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可以采用信托或委托方式,以及中国保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有关信托资质问题、具体操作流程等问题,则有待进一步研究。
解铃还须系铃人。业界对中国保险公司投资渠道放开的疑虑,更多地来自对于保险公司风险控制能力的担心。
近年来爆发的证券公司委托理财案件中,债权人中就不乏保险公司的身影。在当前中国尚不成熟的金融环境下,保险公司倘若不能尽快提高自身风险控制能力,监管部门倘不建立完备的监控体系,其飞速增长的保费收入正在成为其自身难以掌控的负担。
⑸ 保险资金投资范围有哪些保险公司怎样投资
保民为获得保障而向保险公司缴纳保费,保险公司则利用这笔保险进行运作,以保在被保险人出险后有足额的保险金可以支付,以及有可观的红利可以分配,一般保险公司的资金用于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或金融债券,回购国债等需要大笔资金方能运转的项目。
⑹ 金融产品有哪几类,分别是什么
银行类:资产类,中间业务类,银行卡类,外汇业务类,黄金业务类等;
证券类:股票,基金,债券,期货,信托产品类;
保险类:人寿险,财产险,保险投资,保险中介机构;
担保及投融资类:各类交易所境内外上市辅导,VC、PE、技术项目投融资,创业投资管理,融资担保,企业集合债,小额信贷;
产权类:有融资需求的企业项目及其专利技术(产品)交易、产权置换交易;
技术设备类:金融安全设施,金融机具,网上银行,网上证券,网上保险,电子商务等;
中介类:投融资中介机构,会计师、律师、评估师服务机构,商标专利、保险评估公估特许经营机构,财务公司,财经网络,媒体等;
投资理财类:艺术品,珠宝钱币,字画,邮票及其他收藏品,私人飞机,游艇,跑车,房车,名表,时装,名酒,雪茄收藏与拍卖以及各类顶级房产,俱乐部,休闲及私人会所等。
⑺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题 保险公司投资于金融产品的比例不得超过公司净资
(一)投资权益类资产的账面余额,合计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30%,且重大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净资产。账面余额不包括保险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的保险类企业股权。
(二)投资不动产类资产的账面余额,合计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30%。账面余额不包括保险公司购置的自用性不动产。
保险公司购置自用性不动产的账面余额,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净资产的50%。
(三)投资其他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合计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25%。
(四)境外投资余额,合计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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⑻ 如何理解保险公司理财投资性产品的出现
1、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及财富的增加,人们的需求日益升级和多样化,不再满足于保险最原始的保障功。在经济商品化和货币化后,人们越来越追逐财富的保本增值。
2、在现实社会中,银行,证券,保险之间存也在着竞争,即他们努力影响着人们的资产配置。这种竞争关系使得金融机构之间的产品日益混合,竞争同质化,甚至金融集团的出现。
3、保险公司理财投资性产品的出现,是试图在更大程度上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投资理财服务。
其实保险公司理财投资性产品跟基金很相似
4、保险公司理财投资性产品的出现,还与我国的股票市场的快速发展有关,现在炒股已是很多人的正业,有钱的人很多都炒。保险公司理财投资性产品相当于基金,把投资的风险一定程度的分散,利用其专业性和资金量大的优势,为投资者提供更高的收益,更好的控制风险。
⑼ 现在保险公司和银行的各种保险和金融产品真的对将来有用吗
保险是在你现在生活有充足的富余资金前提下而购买,对于收益方面:
一:购买保险是让你养成良好的强制储蓄习惯。
二:(1):两全型保险产品相对于银行的收益要高,现在银行的利率一般搜2.25左右,而保险公司一般3到5个点
(2):保险对于股票等风险大的投资来说有相对安全,根据保险法第89 90之规定(保险法的具体规定各位自己去看)
保险主要的用途一般体现在5个方面:强制储蓄,教育基金,养老基金,应急资金,安全资金!!!
⑽ 为什么说保险是复杂的金融产品
“大童发展模式是中国保险业未来营销发展的模式借鉴与方向选择,启发了整个行业的思路。”这是2011年4月时任中国保监会主席助理的陈文辉在大童保险销售调研时所言。
近期本刊特专访了大童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副总裁蒋铭,采访中,他就营销体制改革提出了多个独到观点;如产销合一导致销售强迫性、滋生销售误导,中介专做销售会引导保险产品走向等价交换,产销分离对中小型的保险公司是机会,员工制与产销分离的趋势不冲突等。
产销合一
是销售误导根本原因之一
《证券日报》:2008年7月您放弃在大型险企的优渥待遇并选择加入全国性保险中介公司——大童开始创业。当时做出这样的选择,是看到了中介市场的希望,还是发现了行业营销模式的某些问题?
蒋铭:这些年保险行业的参与各方普遍感觉困惑、不愉快、对前途比较迷茫。但因为对保险本身我是非常认可和热爱的,所以一直坚持下来,并尝试着能尽微薄之力做点什么。
造成中国保险业目前状况的原因是很复杂的,我个人认为其中很突出的一点是产业链没有细分,它的直接表现就是产销合一。产销合一会导致厂商(保险公司)忽略客户的感受和真实的需求,在此背景下以产品为导向是主流的销售方式,而不是以客户的需求为导向进行销售。
产销合一的弊端首先是销售有强迫性,保险公司生产完就要销售出去,老百姓不买也会想方设法让他买。我觉得不需要你却变着法儿的让我买,那我肯定反感你、躲避你。
第二个是易滋生销售误导。销售误导根本原因之一就是产销合一。老百姓提出的多样需求他不可能完全满足,但他又必须把产品卖出去,代理人只好把单一的产品夸大成多样的功能。销售误导造成了后期理赔或退保等大量问题,保险公司和代理人实际上也是受害者。
第三个问题就是厂家没有人制衡。一个成熟的市场应该是多元的市场,至少是三元的市场,不能是二元的。一个行业如果只有厂家和消费者,消费者一定是弱势群体。成熟的市场至少应该由厂家、第三方、客户组成,第三方就是厂家和客户之间的桥梁。厂家和客户是容易对立的,一个想多赚钱,一个想少花钱,保险较复杂客户搞不懂,应该有人替客户把关,第三方就能够解决彼此信息不对称,协调矛盾,第三方可以代表客户去制约厂家。没有了制衡,厂家独大,客户就会逐渐远离这个市场。
所以基于以上的判断我们意识到,中国保险业要转型升级,产业链细分是必然的选择,所以我们相信产销分离、专业化分工的大潮中专业中介市场必将会随之壮大起来。因此我考虑从保险公司出来,进入专业中介,希望能参与到产销分离的大潮中。
中介销售不会更贵
只会更符合等价交换
《证券日报》:那您有没有考虑到这一点,很多人原本就不愿意买保险,现在中介的进入岂不是让保险的价格变得更高了?客户会认为还要被多赚一笔钱?
蒋铭:我很理解你的这个说法,这是我们中国人的传统观念。
事实上很多厂家直销的产品是不便宜的,作为零售客户,专事生产的厂家是无暇顾及的,你跟他没有谈判的砝码。我们经常发现,厂家卖的产品还没有他的代理商卖的便宜,因为代理商大量采购使得他有谈判权。
老百姓不是不愿意买保险,不是不愿意支付佣金,是觉得付了佣金却没有得到等值的服务。因为买保险给人感觉是不等价的交换,所以老百姓觉得排斥。
今天客户花一笔钱,但没有享受到相应的服务。保险营销员简单的甚至带有强迫性质的推销行为,会让客户感觉与自己所支付的佣金不相匹配。显然,传统的以产品为导向的保险推销行为违反了等价交换的原则。客户提供佣金,你必须能够给他提供对等的服务,比如在售前、售中、售后几个阶段,提供相应的咨询、需求分析、提供产品给客户选择、理赔等一系列的服务。我们做专业的中介公司,目的就是让老百姓在不增加保费支出的前提下,能享受佣金所对应的专业咨询、货比三家以及售前、售中、售后的一揽子服务,从而让保险买的放心、舒心和安心。
同时我认为,要改善老百姓对保险排斥,与提高营销员门槛有很大关系。保监会已经公开征求意见将营销员学历门槛提至大专,我非常支持这项规定尽快实施。当然实施的话,行业肯定会有阵痛,保费可能会短暂下滑、营销员人数减少等。但如果什么人都可以做保险,不加以要求的话,会产生“劣币驱逐良币”现象,导致营销员这个职业的素质越来越低,终将恶性循环难以自拔。
实际上保险产品相比其他金融产品要复杂,但如果最复杂的产品恰恰是素质不太高的一群人在做,肯定是不行的。所以保险行业必须变革,产销分离、专业化分工是重要的方向,保险公司专心做符合客户需求的产品设计、售后的服务和投资,把销售交给专业的中介来做,这样保险行业才能更轻松、更高效、更健康。
剥离销售后
小型险企更有机会
《证券日报》:中介来负责销售,也就是行业实现专业化分工与产销分离,保险公司要将销售职能剥离出去,这对中小型险企是不是个噩耗?对保险整个行业到底意味着什么?
蒋铭:首先我不认为这对小险企是坏事儿,我恰恰认为产销分离对中小型的保险公司是个机会。因为市场份额大的保险公司一定在销售队伍数量、渠道分布方面优势明显,但并不一定在产品的设计、客户服务、投资这些方面具有绝对优势。而后来者在销售队伍建设、渠道扩张方面没有丝毫优势,所以保费规模小,但这并不代表他们服务客户的能力差或产品设计的能力差。
按现在的运行模式,若不在渠道方面进行变革,中小险企很难有机会超越。产销分离的环境下,整个市场的销售渠道将开放共享,中小险企就能够和大险企在同一起跑线上公平竞争,竞争的内容将由销售队伍建设转向产品、服务和投资,此时,无论规模大小、创办先后,谁都有机会,因此产销分离对于大量的新兴保险公司来说,反而是个非常大的机会。
长沙医疗保险规范的大型中介的逐步壮大将大大地改善中国保险业的销售效率,同时有效推进专业化分工,保险公司将腾出更多精力用于产品、服务与投资。
《证券日报》:保险行业变革很重要的一部分是营销员体制改革,有一种方案是业务员代理制要改为员工制,这与产销分离的趋势是否一致?
蒋铭: 员工制与产销分离的趋势并不冲突,产销分离是方向,但涉及到中介的发展程度、保险公司的意识等因素,因而实现的过程会比较长。但保险代理人问题已经到了必须马上解决的一个时点了。保险代理人处在法制的边缘,对代理人很不公平,现在必须给200多万代理人一个合法的身份。
员工制的阻力就在于保险公司成本的增加是定数,但成本增加后会不会带来代理人生产效率的提高、生产力的解放却是个未知数。
同时还有一个突出的问题是,保险公司与代理人之间的博弈。对于绩效特别好的代理人,保险公司乐于将其转为合同制员工,这样关系就稳定了;而这些代理人又恰恰不愿意转为合同制,因为销售佣金会受影响;而乐于转为合同制员工的是那些绩效不太好的代理人,但保险公司却不乐意为其转制。这一对天生的矛盾同样阻碍着员工制的实施。
所以营销体制改革是相当有难度的,因为有难度,所以我理解保监会在推行改革的时候是很谨慎的,拟采取试点的方式,佛山保险在小范围内先看一看效果如何。日本采取合同制是由保险公司发起的变革,而我国现在保险公司变革的动力不足,所以需要保监会要从政策层面主导这个变革。
结语:相信大家读完这篇文章以后,大家对于保险产品相比其他金融产品要复杂已经有很深的了解了。如果还有关于保险产品相比其他金融产品要复杂的疑问,可以在右上角写下您的理财需求,金斧子将会给您最专业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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