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高管薪酬过高吗
首席执行官们不但实际收入数额很大,而且比起高管圈子以外的人来,他们的相对收入也很高。一项研究表明,最近几十年来,与普通员工的薪金相比,首席执行官的薪酬水平从1970年的30比1,大幅飙升到了2000年的120比1。此外,某个部门也就是金融服务业的首席执行官的薪酬水平,又超过了非金融公司领导者的薪酬水平。有人对一个特别选定组税级(tax bracket)最高的1%群体中位居前十分之一的人群进行了研究。研究发现,在这个层次的人群中,非金融公司的高管占3.9%。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投资银行领导者占5.2%,基金经理占4.8%。
在过去一两年中,关于华尔街高管的薪酬和奖金数额的报道可谓连篇累牍,而且对这些人薪酬水平的争论也一直没有降温的迹象。对很多人来说,最感兴趣的问题是:政府是否应该监管金融服务部门高管的薪酬。
沃顿商学院的会计学教授约翰•科尔(John Core)和韦恩•盖伊(Wayne Guay)刚刚就这一问题完成了一篇题为《监管金融服务业的薪酬恰当吗?》(Is There a Case for Regulating Executive Pay in the Financial Services Instry?)的论文。尽管科尔无法接受我们的访谈,不过,沃顿知识在线有幸请到了盖伊和同事克里斯•阿姆斯特朗(Chris Armstrong)来讨论今天的商业环境中的高管薪酬问题。
韦恩•盖伊:
很高兴来到这里接受访谈。这是我为沃顿商学院举办的一个研讨会写作的论文,这个研讨会的题目是《崩毁之后的金融业未来》(After the Crash, the Future of Finance)。
就像很多人都知道的,在去年的一段时间里,围绕企业高管的薪酬问题,人们提出了很多监管的问题,并提出了很多监管措施,这些措施并不仅限于金融服务领域,而是涵盖了更大的范围。在这篇论文中,我们试图在某种背景下来观照高管薪酬的问题,并将金融服务业的状况与其他行业的状况进行比较。为此,我们逐点研究了一系列针对薪酬监管的各种提案,并讨论了这些提案的优点和欠缺。
你们在这篇论文中总结说,人们没有理由监管金融服务业的高管薪酬,得出这个结论有两个理由,第一,监管者主张的那些总体原则已经在很多这类公司实施了;第二,因为监管者和其他人提出的提案,可能无法取得他们预期的目标。韦恩,你能就此谈谈吗?盖伊:我需要说明的一点是,这篇论文是我和会计学教授约翰•科尔合作的,他也在沃顿商学院教学。我们当然不想让人们认为我们的观点是:高管薪酬根本就无需监管,金融服务业的高管薪酬根本就不需要监管。我们的观点是:就高管薪酬而言,监管者和其他人极力主张的那些总体原则,大多数企业在很多情况下已经在遵照执行了。我想,这些总体原则还有改进的空间,它们永远都有进一步改进的空间。人们提出的某些提案是朝着正确方向迈出的一步。
在我们看来,有些提案似乎不愿意进行重大的改革我们对这个问题的观点是:行动需要非常谨慎,要认识到,数十年来,薪酬实践在很多行业和很多企业中一直在不断演变。我们有充分的理由对某些提案表示赞同。我想,那种应该抛弃所有的东西的观念是错误的。我们应该保留那些好的东西并进行某些改革,但是,不是将所有的东西都扔掉。
克里斯•阿姆斯特朗:
是的。他们得出的结论是合情合理的。我认为,论文作者提出了很好的论据,他们逐一查看了那些提案。我从总体上同意他们的大部分结论。
韦恩,你们在论文中谈到,财政部长蒂莫西•盖特纳(Tim Geithner)提出了五点建议,他谈到,要将薪酬实务与股东的利益更好地统一起来,此外,薪酬实务还要促进各个金融机构的稳定,要促进整个金融系统的稳定。我想谈谈其中的两点:第一点是,薪酬计划应该能正确衡量绩效表现,并能对绩效表现给予奖惩;第二点是,薪酬计划应该与健全的风险管理统一起来。我们就只谈谈这两个方面吧。你们认为,大部分金融机构,华尔街的大部分机构,现在是这么做的吗?盖伊:是的。我想,人们普遍存在这种一种观念,那就是这些企业根本没有执行按绩效付酬(pay for performance),这些企业大都没有将薪酬与绩效表现捆绑在一起。可是,如果你看看数据,以客观的眼光来看看数据,你就能发现,这些数据证明,大量企业都在实践按绩效付酬,事实上,如果你将美国的薪酬体系与全世界其他国家的高管薪酬计划比较一下,你就能发现,美国的薪酬计划与绩效表现的联系比其他国家要紧密的多。
具体来说,我们在这篇论文中,针对金融服务行业的状况,提出了这样的问题:与其他行业最高行政官的薪酬比较起来,银行业的薪酬状况有什么显著的差别吗?我们确实没有发现它们之间有多大差别。所以,如果人们想利用某个论据来反对为金融服务业中的银行高管支付薪酬的方式是说不通的我们没有发现这个行业的薪酬实践有什么特殊性。
阿姆斯特朗:
我简单说两句,我认为,按绩效付酬这个术语会误导人们。这篇论文的作者指出,我们应该关注财富的变化,并以此作为奖励措施的根据,同时应该关注年收入也就是首席执行官得到的薪金。这些薪金对企业的绩效表现可能并不敏感,但是,他们的整个股票投资组合则对企业绩效非常敏感。投资组合价值的变化才代表着首席执行官财富的真正变化。
阿姆斯特朗:
是的,他的投资组合价值也会降低。
这就是他或她遭受的打击。
盖伊:我同意克里斯的观点。这也是人们对按绩效付酬最严重的误解之一。人们会时常注意首席执行官的年度奖金或者他们的薪金,之后惊呼,伙计,公司今年的表现可不怎么样啊,我觉得他们的奖金不应该减少这么少,看起来,根本就不是按绩效付酬的。但是,人们在做出这种判断时没有注意到的是,首席执行官手里可能持有组织要求他持有的价值达数千万美元的股票和期权。如果企业的股票价格下跌了30%或者50%甚至更多,那么,他的个人财富也会大幅缩水。这才是他遭受重挫的地方。
此外,我们还应该认识到,从很大程度上来说,按绩效付酬的重点在于激励企业高管,我想,人们对按绩效付酬有些感情用事。看到按绩效付酬,脑子里马上就会想到奖励和惩罚我们确实应该按绩效奖励或者惩罚他们。但是,除非这些奖励和惩罚能激励企业高管更出色地工作,否则,企业的股东并不怎么关心这些奖惩措施。所以,要想全面把握按绩效付酬和奖惩实务的内涵,应该仔细想想这样一个问题:企业高管有为股东的最佳利益而工作的动机吗?激发这一动机的正是企业的股票和期权也就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企业高管积累的所有股权收入。
韦恩,在这篇论文的引言部分,你们谈到了针对高管薪酬展开的论争,这些争论不但针对金融机构,而且也针对美国所有的公司,这样的论争已经持续了数十年。但是,我们都知道,只是到了最近的18个月到24个月,因为华尔街遭受的灾难以及公众对首席执行官薪资和奖金的抗议,这种论争才冲到了前台。在我看来,纳税人、政治家和其他人之所以对他们的薪酬水平存在异议,用财政部官员的话来说,是因为这些机构的领导者险些造成全球金融体系的崩溃。虽然他们卷入了如此不负责任的行为,可为什么他们每年依然能挣500万、1,000万甚至1,500万美元呢?你认为,人们提出的是个合情合理的问题吗?盖伊:我想,这里有几点需要说明。毫无疑问,首席执行官的薪酬之所以让人们如此关注,是因为那是很大一笔钱,这一点无需回避,大型公司的首席执行官们的确挣到了很多钱,薪金数额确实巨大。不过,这一事实本身并不能告诉我们首席执行官们的薪酬是否过高了。很多专业人士的薪酬都很高。比如,医生、律师、对冲基金经理、演员和音乐家的薪金收入都很高。所以,要想正确看待他们的薪酬问题,我们需要一个基准。你认为,一位首席执行官恰当收入水平的基准是什么呢?在这篇论文中,我们试图提出几个比照的基准。
我们提出的一点,也是很多论文作者都谈到的一点是,首席执行官的薪酬水平会随着他们运作的组织规模的增大而上涨。因为企业的规模一直在增大,所以,企业高管的薪酬也在水涨船高,这是因为运作一个非常复杂的全球性大组织是个困难得多的工作。此外,我们也试图将他们的薪酬水平置于对冲基金经理以及私募股权基金经理薪酬水平的背景下来考察,后者的薪酬实务处于监管之外,而且股东不会介入确定他们薪酬的过程。另外,我们还试图以全世界的薪酬水平以及其他国家的薪酬水平为基准,来考察美国企业高管的薪酬水平。在这篇论文中,就为什么说薪酬水平是否完全失控尚不清楚的问题,我们也提出了各种论据。但是,与此同时,我们也没有回避高管薪酬确实引起了人们广泛关注的事实。收入最高的人群与普通工人之间收入水平的悬殊差异一直在不断扩大这一事实,已经引起了人们的很多关注。或许,人们确实应该对此表示关注。不过,我们希望认真思考的问题是,我们对此应该如何应对。
以常识判断,首席执行官薪酬的数额是否太大了呢?你们对此有什么看法?在这篇论文中,你们关注的重点是金融机构,但是,非金融机构的首席执行官们每年的收入有时也会高达5,000万甚至6,000万美元。这些数字一直盘桓在普通人的脑子里,他们觉得,即使单从表面来看,这么大的数字也是难以理解的,因为正如你刚才谈到的,近年来,首席执行官的收入与工人收入相比的倍数在大幅飙涨。克里斯,你能简单谈谈这个问题吗?
阿姆斯特朗:
初看起来,他们的薪酬确实是个相当大的数字,但是,如果你静下来客观地想一想,同时,想一想这些高管做出的决策,你会发现,这些决策会给股东带来数千万、数亿美元甚至数十亿美元的价值。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他们的薪酬只是他们可能创造的价值的一小部分,在某些情况下,也是他们破坏的价值的一小部分。薪酬与他们创造的价值相比的比例确实很小。
薪酬实务在近年来的改变,是不是反映出了人们对首席执行官的薪酬在某些情况下可能已经过高了的关切呢?盖伊:毋庸置疑,最近二十年来,首席执行官的薪酬水平没有下降。事实上,正如我们在论文中谈到的,他们的薪酬水平上升了。在最近两年中,他们的薪酬水平有所下降,部分原因在于很多企业既包括金融服务机构,也包括其他行业的企业糟糕的绩效表现。但是,这段时间薪酬变化的程度,并没有薪酬结构、薪酬透明度以及薪酬确定程序的变化更为显著如果我们认为首席执行官的薪酬过高了,那么,我们自然会想到的一个问题是:为什么会这样呢?人们普遍提出的一个理由是,公司董事会确定薪酬的程序有缺陷,董事会没有独立于首席执行官的影响之外,首席执行官在董事会中的地位不可撼动,他们操纵董事会,首席执行官为自己确定薪酬水平,所以,这个程序并不是个独立运作的程序。
但是,我认为,薪酬确定程序恰恰是在过去10年或者20年中取得巨大进步的环节。从很大程度上而言,董事会是独立的,它们现在的独立性要远远高于20年以前。薪酬委员会是完全独立的,董事会从外部顾问和其他地方获取建议的数量一直在增长,基准评价也更加普遍了,此外,董事会工作内容的披露和透明度也有了显著的提高。尽管发生了这么多的变化,不过,我们并没有看到首席执行官的薪酬水平出现下降。所以,我对这一结果的解读是,实际上,薪酬确定的程序,并不是造成薪酬问题的原因,虽然这个程序已经变得越来越好了,可我们并没有看到薪酬水平下降的结果。所以,在我看来,薪酬水平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市场力量决定的,而不是来自于有缺陷的程序。
❷ 各位银行等金融机构和公司高管及其项目经理们你们有缺至少一个亿的大额资金贷款需求吗
九星里面有一家 万誉投资 他们可以做大额的贷款
❸ 金融行业月工资多少
什么?你竟然在搜索金融分析师月薪多少?太low了吧,怎么地不也得年薪起步?哈哈,开个玩笑,其实大多数金融分析师选择工作的时候都回去看年薪,月薪并不打动人心,所以高顿CFA老师给大家分享一下金融分析师年薪大概有多少:
调查表明,雇主更愿意提供高额奖金给拥有CFA特许资格认证的投资专业人士,美国、加拿大、英国、香港等的金融机构,甚至已经把CFA资格作为对其雇员入职的基本要求,因此他们大多成为金融机构力争的对象,这让CFA持证人收益良多。
可以参考数据表明,CFA年收入:美国19万美元;英国20万美元;新加坡11.3万美元;香港13.6万美元;加拿大10.8万美元,中国现有数字是14.9万美元,全球平均17.8万美元。其中中国地区是CFA考生多的地区,够资格申请到CFA证书的人,目前不会超过5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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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以上较为热门的,以下职位也是金融分析师可选择的工作:
基金经理18%
业内称“操盘手”,负责基金的筹措、管理和运营,上市监控等。CFA持证人的主要去向之一。市场需求较大,前景广阔。
要成为基金经理,需要敏锐的市场直觉和投资判断,实战打拼的经验也很重要。
研究员(分析师)15%
国内一般指的是券商的行业研究员,负责研究相关行业的动态,对外出券商的研究报告,供投资决策参考。
投资银行分析员9%
投行职业链条,一般从分析员开始做起,往上做得好可以升到初级经理、副总裁、高级经理等。每个阶段有相应升职需要的时间。
华尔街流传着这样一句话:投资银行家的年薪比总统还要高。
行业高管7%
高端人才市场,CFA同样很受欢迎。行业的高管,也需要必要高含金量的证书来匹配自身身份。
风控经理6%
负责金融风险识别及管理,涉及风险预测、风险决策、风险评估、风险控制。一般优秀的风控经理,是CFA+FRM双证持证人的比较多。
企业金融分析师5%
负责为企业提供金融增值服务,如行业调查、上市、并购等。同时,对企业财务税务优化、资产配置等方面提供建议。
咨询顾问5%
为客户提供专业咨询服务的人员。咨询和投行是公认的两大高收入行业。咨询行业可以为年轻人打开眼界,通过接触不同的行业,不同的产业背景,从而短期内快速成长。
客户经理5%
一般指银行的客户经理。他们给客户推荐或介绍产品的时候,需要对金融市场和产品体系有系统性的了解。
财务顾问5%
性质一般为金融中介机构。主要根据客户的实际情况和要求,为客户提供投融资、资产债务重组、资本运作、战略发展等服务。
MOM投资经理4%
不直接管理资金投资,而是将基金资产委托交给其他一些基金经理,负责挑选并跟踪这些基金经理的投资表现。成熟的国际金融市场,少不了MOM投资经理的存在。
交易员4%
快速、准确地执行交易指令,对交易品种进行跟踪分析,每天做好盘后的分析统计工作。
策略分析师3%
负责股票市场的策略分析,跟进市场宏观进展,形成策略分析报告,需要熟练掌握多种策略分析方法。
会计/审计师3%
金融市场同样离不开财务分析,企业并购重组等都会涉及到很多财务问题,因此也需要许多专业的财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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❹ 金融业年薪一百万
什么行业最赚钱?相信大部分人的第一反应的就是金融行业,5年北京一套房?真实的金融行业真的像媒体宣传的那样赚钱吗?进入金融行业,年入百万不是梦(这口号感觉,有点像某组织。
虽说没有宣传的那么夸张吧,但不可否认金融行业的待遇和各行业进行对比的话,还是很有竞争力的。
即便加班苦,能有工地苦吗?干个几年可是别人一辈子的收入。听到这里,是不是觉得金融行业这事靠谱?能干,然后就带着一腔热血扎进了历史的长河里了。没有经过调查统计分析,怎么会体现我们严谨性?毕竟都是高素质人才,没有调查,没有统计,没有分析,就等于没有话语权。话说金融行业到底能赚多少钱?真像外界说的年薪达百万?据wind统计,2019年银行平均薪资为37.12万元,非银金融(包括保险、证券等)更是以平均薪资40.9万元位列第一。其中非银金融中,证券公司更是以47.1万元荣登第一宝座,不说百万,但是打对折还是能达到了,这样看来也不少呀,你看看现在民企小老板,一年能拿多少?且不论,今年的疫情影响,就以往年度,个体户也赚到这些,怪不得外界都说金融行业的从业者,都是打工皇帝。
01
金融行业都是打工皇帝?金融行业赚钱真的像统计的那么高吗?当然,数据怎么能骗人呢?当然,数据这东西,不同的展现形式就很大的不同。看一家上市公司,从市值,还是从净资产来看,还是不大一样的。
另外,沪深两市21家上市银行2019年年报显示,2019年,21家上市银行员工总数超过218万人。其中,有17家银行披露了业务及管理费项下员工费用的具体组成。数据显示,这17家银行2019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下称“薪酬”)合计4844.48亿元,同比2018年增长了6.68%,人均薪酬超过22万元。从统计来看,平均最低的年薪也达到17.21万,如果你真的简单约等于这个就是基层员工的收入的话。那你就太天真了,但从银行来说,一家银行有多少个营业点,营业点如果在3、4线城市,一个小20w,这个收入在当地来说,已经是一个家庭的一年收入了。有平均的概念,就有被平均的概念。好巧不巧,混迹金融行业的大多数都摆脱被平均的命运。
之前有网友晒出,自己在一线城市金融街工作,但到手也就4K多。按照二八定律,20%的企业席卷全世界80%的财富,而在金融行业这个比例更加凸显,甚至有统计证实是2%比98%。什么?你好像还是不太想接受这个事实?来我们换一个群体(金融行业总经理级别)采访一下:问:听说您年薪轻松过百万?答:小朋友,你应该在见见世面...据wind数据显示,金融行业总经理年薪超过百万的有41家,其中中国平安年薪更是超过1000万。确实是,这些大佬年薪别说百万,千万都不止,也就是因为这些大佬的存在,才拔高金融行业的平均收入。不过,这也就是金融行业有魅力的地方,起点工资虽然不像外界那么高吧,但行业上限也是非常可观的。
毕竟哪个咸鱼决定当咸鱼之前,还都是有梦想的。02
“先别谈年薪100W,那场面太浮夸”有多少想进金融行业的小伙伴,大多数都是被金融行业吸引去的,有很多同学持着金融行业就是高杠杆,可以加速我们的财富积累。暴富梦,该醒醒啦!!!
不可否认,金融行业确实赚钱,但是也要分行业,也要分岗位。确实金融行业有些核心岗位对于应届生来说,还是很可观的,但也没有外界说的那么夸张吧。然后,其次金额行业的核心岗位就那么些(不禁看看手里的牌,和竞争对手里的王炸,久违的紧迫感。)
那么,金融行业到底有多少个不错的岗位(发展好,薪水高,当然压力也不小)。
比如投行,一年也就是招个1000-2000人,大点券商一年招50-100人(大平台这两年都在100左右),箭头也是百人级别,中小就是小几十人,小券商不招或者招的很少(这里面是把股、债、资本市场部这些都加起来的)。把行研、资管等加起来,还有一波人,整体量不大。加上银行的总行,国有行的总行是1000人左右,工行农行一般是300左右(含IT方向,姑且都算上吧)其他几家一般是100多到200人。除了这家国有行,还有一堆堆的城商行(银行总牌照是4000多张),有些银行招的可不少。所以,银行总行全算上(包括了城商行、各地方的农商行等),再把分行里面的一些利润中心算上,一年就是3000-4000左右的量。再算上一些金融租赁、少部分的PE、上市公司、国企央企的投融资岗,部分私募,一行两会,一些不错的偏体质的方向,再算上一些市场方向的岗位,加上信托、一些地方投融资平台、FA等岗位。一级、二级、市场、体制内等方向全部加起来,还没到2万人。对比一下今年的应届生人数874W(当然不是说都去做金融),就算一个小零头,竞争压力也不少。就算你是天选之子,靠自身的努力进了金融行业核心岗位,也就相当于进了这个行业高薪领域的门槛了。
就像上面小金子老师在视频中介绍的,就算“三中一华”,像这样的大券商给应届生的薪水也不是很高,几乎都没破万,补助不多的,奖金就看命了,3个月到30个月都有可能,个位数是常态。所以,经常是15-25万,投行的话里面包括了疯狂出差的差补,我刚入行时候项目都不在北京,一年确实跑了300多天。
大部分核心岗位,大家参考15-25就行,包括了投行pe、投研、资管、金赁、银行总行等等。如果运气不好没啥奖金发低于15也不是没可能。
几家头部券商还有合资券商、大买方、顶级私募给的要高点,25-40,太高别想了,太少了。非要找的话可以考虑一下bat战投,外资投行。
其他的,参考10-15吧,这是金融行业最真实的收入,所以,在金融行业的第一个100W也不是大家口中那么轻松的,最起码也要3-5年的积累。
03“吃了该吃的苦,其余的也差不了”年薪百万的金融人,无外乎两类人:能拼,敢做!是不是怀疑说了一类人?NO!
“能拼”指的是有爹(有资源的也叫“爸爸”)可拼,毕竟在金融的世界里,资源一直排第二(主要第一没人敢领)。
有的人在入职的时候就是带着项目进组的,就跟演艺圈带资金组,说白了带资源的人的加入,是帮平台赚钱的。“敢做”这个就很好理解了,就是我们金融民工的本质,就是本本分分的高级打工仔,不过这点也不是一般人能做的。
之前也写过很多文章都介绍了也认可了金融行业的学历要求还是蛮高的,除了这些条条框框外,还有的就是能力,能力强的话,也是可以弥补学历的差距,毕竟大学生真的差不太多。把自己的基本功打扎实了,然后就差一个机会了(不过有时候能抓住机会也是实力的表现),很多大企在找实习生的笔试(专业知识)、面试(实操能力)的考核也不简单。对于大部分求职金融的学生来说,最靠谱的还是提升能力,别无他法,另外,金融行业的几乎所有岗位都要求快速的学习能力。求职金融,提前系统性准备,保持强学习力,养成快速将知识转化为解决问题的能力。
总之,除了少部分可以拼爹之外,大部分人还是是靠本事吃饭的,一两拨千金是不大可能,但踏踏实实努力,认认真真吃了该吃的苦,其余的也差不了。
最后,以鲁迅先生的一句话结尾:“世界上哪有什么天才,我只是把别人喝咖啡的时间用在工作上了。”
❺ 要写毕业论文,但是不知道怎么用国泰安数据库,金融业高管的薪酬,金融业高管的持股比例=_=
知道怎么用国泰安数据库,金融业高管的薪酬,金融业
KK我厂
❻ 金融机构哪些岗位属于高级管理岗位
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编辑本段第一条为加强对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保证金融业的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金融机构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城市信用合作社及其联合社、农村信用合作社及其联合社、其他金融机构。
上述金融机构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境外设立的分支机构、子公司和控股机构,境内其他中资机构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境外设立的银行类机构,适用本办法。
上述金融机构不包括在华设立的外资金融机构。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是指金融机构法定代表人和对经营管理具有决策权或对风险控制起重要作用的人员。
第四条担任金融机构高级管理职务的人员,应接受和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任职资格审核。
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审核,分核准制和备案制两种。适用核准制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在任命前应获得中国人民银行任职资格核准文件;适用备案制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在任命前应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
第五条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管理,包括任职资格审核、任职期间考核、任职资格取消及任职资格档案管理。 第二章任职资格编辑本段第六条担任金融机构法定代表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第七条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能正确贯彻执行国家的经济、金融方针政策;
(二)熟悉并遵守有关经济、金融法律法规;
(三)具有与担任职务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四)具备与担任职务相称的组织管理能力和业务能力;
(五)具有公正、诚实、廉洁的品质,工作作风正派。
第八条担任以下职务的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适用核准制,除应满足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担任政策性银行董事长、副董事长、行长、副行长,应具备本科以上(包括本科)学历,金融从业8年以上,或从事经济工作15年以上(其中金融从业3年以上);
担任总行营业部总经理(主任),一级分行行长、副行长,境内代表机构、办事处主任、副主任、首席代表,应具备本科以上(包括本科)学历,金融从业6年以上,或从事经济工作12年以上(其中金融从业3年以上);
担任一级分行营业部总经理(主任),二级分行行长、副行长,应具备大专以上(包括大专)学历,金融从业6年以上,或从事经济工作9年以上(其中金融从业3年以上);
担任支行行长,应具备高中、中专以上(包括高中、中专)学历,金融从业6年以上,或从事经济工作9年以上(其中金融从业3年以上)。
(二)担任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董事长、副董事长、行长、副行长,应具备本科以上(包括本科)学历,金融从业10年以上,或从事经济工作15年以上(其中金融从业5年以上);
担任总行营业部总经理、副总经理(主任、副主任),一级分行(包括直属分行,下同)行长、副行长,应具备本科以上(包括本科)学历,金融从业8年以上,或从事经济工作12年以上(其中金融从业5年以上);
担任一级分行营业部总经理、副总经理(主任、副主任),二级分行行长、副行长,应具备大专以上(包括大专)学历,金融从业6年以上,或从事经济工作9年以上(其中金融从业4年以上);
担任支行行长,应具备高中、中专以上(包括高中、中专)学历,金融从业6年以上,或从事经济工作9年以上(其中金融从业3年以上)。
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核准范围和条件,比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办理。
(三)担任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长、行长、副行长,应具备本科以上(包括本科)学历,金融从业8年以上,或从事经济工作12年以上(其中金融从业5年以上);
担任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营业部总经理(主任),分行行长、副行长,异地直属支行行长,应具备大专以上(包括大专)学历,金融从业6年以上,或从事经济工作9年以上(其中金融从业4年以上);
担任股份制商业银行其他支行行长、城市商业银行营业部总经理(主任)、支行行长,应具备高中、中专以上(包括高中、中专)学历,金融从业6年以上,或从事经济工作9年以上(其中金融从业3年以上)。
对住房储蓄银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核准范围和条件,比照股份制商业银行办理。
(四)担任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应具备本科以上(包括本科)学历,金融从业6年以上,或从事经济工作9年以上(其中金融从业3年以上)。
(五)担任城乡信用社市(地)联社理事长、副理事长、监事长、主任、副主任,应具备大专以上(包括大专)学历,金融从业6年以上,或从事经济工作9年以上(其中金融从业3年以上);
担任县(市)联社理事长、副理事长、主任、副主任,应具备中专以上(包括中专)学历,金融从业6年以上,或从事经济工作9年以上(其中金融从业3年以上);
担任城乡信用社理事长、主任,应具备高中、中专以上(包括高中、中专)学历,金融从业6年以上,或从事经济工作9年以上(其中金融从业3年以上)。
(六)担任境外中资银行类机构中方派出的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长、行长(总经理)、副行长(副总经理),应具备本科以上(包括本科)学历,金融从业8年以上,或从事经济工作12年以上(其中金融从业5年以上),能较熟练地运用一门与所任职务相适应的外语;
担任境外中资银行类机构总代表、首席代表,应具备本科以上(包括本科)学历,金融从业6年以上或从事经济工作9年以上,能较熟练地运用一门与所任职务相适应的外语。
(七)对其他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核准范围和条件,比照同类金融机构办理。
第九条对确属工作需要,但不完全符合第八条要求的金融机构高级管理职务的拟任人,如具备拟任职务所需的专业技能,中国人民银行可根据具体情况个案审核。
第十条对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中属于中共中央、国务院管理的干部的任职资格审核,由中国人民银行会同中央有关部门另行规定。
对担任国家派驻金融机构监事会的监事长、副监事长,其任职资格依据《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监事会暂行条例》确定。
第十一条担任以下职位的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适用备案制:
(一)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董事、行长助理、总稽核、总会计师,信贷、会计、内部审计部门总经理,一级分行行长助理、总稽核、总会计师,支行副行长,国有商业银行支行以下(不包括支行)机构第一负责人。
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备案范围,比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办理。
(二)股份制商业银行副监事长、董事、行长助理、总稽核、总会计师,信贷、会计、内部审计部门总经理,支行(包括异地直属支行)副行长;城市商业银行副监事长、董事,信贷、财务会计、内部审计部门总经理,支行副行长。
对住房储蓄银行高级管理人员的备案范围,比照股份制商业银行办理。
(三)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副监事长、分支机构(包括代表机构)总经理(主任、首席代表)。
(四)城乡信用社县(市)联社监事长,城乡信用社副理事长和副主任。
(五)境外中资银行类机构中方派出的副监事长、董事。
(六)中国人民银行认为需要备案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对以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要求,除符合本办法第七条外,还应参照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条件执行。
第十二条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临时主持工作超过三个月的副职,应按正职任职资格审核程序和条件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
(一)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二)曾经担任因违法经营被吊销营业执照或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并对此负有个人责任或直接领导责任的;
(三)对因工作失误或经济案件给所任职金融机构或其他企业造成重大损失负有个人责任或直接领导责任的;
(四)个人负有数额较大的债务且到期未清偿的;
(五)提供虚假材料等弄虚作假行为的;
(六)有赌博、吸毒、嫖娼等违反社会公德不良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七)已累计两次被中国人民银行或其他监管当局取消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
(八)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担任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
第十四条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国家有权部门批准,不得在党政机关任职,不得兼任其他企事业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从事除本职工作以外的任何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 第三章任职资格审核与管理编辑本段第十五条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行根据金融监管责任制对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实行分级审核、分级管理,并及时报上级行备案。
(一)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负责审核或取消以下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1、政策性银行法人机构;
2、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法人机构;
3、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法人机构;
4、股份制商业银行法人机构;
5、住房储蓄银行;
6、属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监管的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和金融租赁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
7、境外中资银行类金融机构。
(二)中国人民银行分行、营业管理部负责审核或取消以下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1、政策性银行一级、二级分支机构;
2、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一级、二级分支机构;
3、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分支机构;
4、股份制商业银行分行、总行营业部、直属支行;
5、城市商业银行法人机构;
6、城乡信用社市(地)联社;
7、属中国人民银行分行、营业管理部监管的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和金融租赁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
(三)中国人民银行中心支行负责审核或取消以下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1、政策性银行二级以下分支机构(不包括二级分行);
2、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二级以下分支机构(不包括二级分行);
3、股份制商业银行分行以下(不包括分行、直属支行)分支机构;
4、城市商业银行分支机构;
5、城市信用社及其县(市)联社、农村信用社县(市)联社;
6、由其监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中心支行初审城市商业银行法人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报分行审核;初审城乡信用社市(地)联社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报分行审核。
(四)中国人民银行支行负责审核或取消农村信用社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初审城市信用社及其县(市)联社、农村信用社县(市)联社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报中心支行审核。
金融机构(包括分支机构)新设立时,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审核,由中国人民银行机构审批行负责。
对本办法第九条规定需要进行个案审核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经中国人民银行监管行初审后,报上一级行审核。
第十六条金融机构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审核适用核准制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应由任免机构直接向承担任职资格审核责任的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行(以下简称审核行)提交书面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应一式三份,包括:
(一)对拟任人进行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
(二)任职资格申请表(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制);
(三)对拟任人品行、业务能力、管理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的综合鉴定;
(四)拟任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五)拟任人国家认可学历证明复印件、专业技术证明复印件;
(六)中国人民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上述所有书面材料必须真实、可靠。
对需要初审的,任免机构应先向承担任职资格初审责任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提交以上书面材料(一式三份)。中国人民银行初审行应尽快完成初审,转报中国人民银行审核行。
第十七条对适用核准制的拟任人,中国人民银行审核行在接到任职资格申请表等书面材料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完整性审查,5个工作日内无异议,视为申报资料完整。
在确认申报资料完整、并根据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获得有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后,中国人民银行审核行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任职资格审核。对未通过任职资格审核的拟任人,中国人民银行应及时向申报机构发出《任职资格否决通知书》。
第十八条中国人民银行可根据需要对适用于核准制的拟任人进行考试、考察或谈话。
中国人民银行对适用于核准制的拟任人进行谈话,应安排相应的人员。
第十九条金融机构报送适用备案制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应由任免机构直接向中国人民银行审核行提交书面报备材料。报备材料应一式三份,包括:
(一)任职资格备案表(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制);
(二)拟任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三)拟任人国家认可学历证明复印件、专业技术证明复印件;
(四)中国人民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第二十条对适用备案制的拟任人,中国人民银行在接到完整的报备材料后,对需否决拟任人任职资格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向申报机构发出《任职资格否决通知书》。
拟任人若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中国人民银行审核行应否决其任职资格:
(一)不符合本办法第七条的规定;
(二)有本办法第十三条所列情形。
第二十一条金融机构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决定,应同时抄报中国人民银行审核行和监管行。
第二十二条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其任职机构的上级机构或干部管理机构应对该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离任审计,并对其工作业绩作出综合评价。金融机构上级机构或干部管理机构不能进行离任审计的,金融机构应聘请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外部审计师进行。
离任审计应全面、客观、真实地评价离任高级管理人员。对离任后拟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申报机构在提交申报材料的同时,应提交离任审计报告;对因工作原因不能同时提交离任审计报告的,需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第二十三条离任审计报告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分管业务经营状况,包括资产质量、赢利水平等;
(二)分管业务合规合法情况;
(三)分管业务内控建设和风险管理情况;
(四)职责范围内发生的重大经济或刑事案件以及本人所应承担的责任;
(五)审计结论。
第二十四条对金融机构系统内同级机构、同类性质岗位之间作平行调动的,需要核准的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若已经经过任职资格审核,原有任职资格仍然有效,不需重新进行核准,可在任职后提交离任审计报告,但仍需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
对存在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原有任职资格失效,中国人民银行将重新审核其任职资格:
(一)金融机构不能在拟任人任职后40天内提交离任审计报告、也未提前向中国人民银行做出说明;
(二)离任审计报告结论不实;
(三)经离任审计,离任审计对象存在本办法所规定不宜担任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
第二十五条对跨系统任职、跨地区任职或本系统内升职、需要核准的拟任人,如果原任职机构的监管部门不是中国人民银行审核行,中国人民银行审核行在审核其任职资格时,可就拟任人的品行征求拟任人原任职机构的监管部门的意见,该意见和金融机构的申报材料一并作为任职资格的审核依据。
第二十六条中国人民银行应建立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档案。任职资格档案应包括如下内容:
(一)任职资格申请材料;
(二)中国人民银行凭以审核的有关文件、资料;
(三)中国人民银行核准或取消任职资格的文件;
(四)金融机构对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处分决定;
(五)其他重要资料。
第二十七条中国人民银行应对具有不良记录的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建立专档,这些人员包括:
(一)被中国人民银行取消任职资格的;
(二)被中国证券业监管部门或中国保险业监管部门取消任职资格的;
(三)境外监管当局认为不适合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
(四)有重大违规、违纪行为的;
(五)中国人民银行认为需要建立专档管理的具有其他不良记录的金融从业人员。
档案内容应包括个人履历、身份证件复印件、相关文件资料、不良记录书面材料等信息。 第四章任职资格取消编辑本段第二十八条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违反《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及其他有关法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有权依法取消其一定时期直至终身的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对违反《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及其他有关法规、规定受到撤职处分的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中国人民银行将取消其5至10年(包括10年)直至终身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对违反《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及其他有关法规、规定受到开除处分的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中国人民银行将取消其终身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受到本机构董事会(理事会)或上级主管部门根据本机构内部规章给予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和开除处分的同时,必须报中国人民银行审核行和监管行备案。中国人民银行可视情节轻重,取消其1至10年直至终身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第二十九条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负有个人责任或直接领导责任的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中国人民银行可根据情节轻重及后果,取消1至10年(包括1年)直至终身的任职资格:
(一)因长期经营管理不善,造成连续性的严重亏损;
(二)发生重大金融犯罪案件后,不及时报案并采取相应措施,不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案、办案,干扰或妨碍案件查处;
(三)金融机构内部管理与控制制度长期不健全或执行监督不力,造成重大资产损失,或导致发生重大金融犯罪案件;
(四)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人民银行依法监管;
(五)因严重违规违章经营、内部制度不健全或长期经营管理不善,造成金融机构被接管、被迫合并或宣告破产,或者引发区域性或系统性金融危机;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他中国人民银行认定应取消任职资格的情形。
第三十条对已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如发现在前任机构任职期间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及其他不宜担任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中国人民银行可取消其一定期限直至终身的任职资格。
第三十一条中国人民银行对取消任职资格的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应采用适当形式,进行公开或内部通报。
第三十二条中国人民银行做出取消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决定后,如果被处理者或其所在金融机构不服,可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行政复议。 第五章附则编辑本段第三十三条对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金融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可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和其他有关法规、规定给予处罚:
(一)未按规定程序向中国人民银行申报任职资格审核;
(二)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交虚假申报材料;
(三)未及时向中国人民银行抄报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决定;
(四)未及时向中国人民银行抄报对高级管理人员纪律处分决定;
(五)其他违反本办法的情形。
❼ 每个金融机构高管人事费用支出占整个机构人事费用支出的百分之多少
差不多是员工的5到10倍的待遇吧
❽ 金融行业真的工资高么
是的,金融业平均工资是非常高。某市场调查机构,2017年调查数据表明:上市公司中30家券商、26家银行、4家保险、2家信托近300万员工薪酬支出合计达到8520.4亿元人民币,人均月工资达23794元人民币。
具体来看,2017年信托、券商人均薪酬呈下滑趋势,银行、保险则有不同幅度的加薪。不过信托、券商优势仍然明显,券商人均月工资达37931元人民币,为银行(24602元人民币)的1.5倍、保险(16243元人民币)的2.3倍。
不同公司的薪资待遇差距甚大,平均月工资前十的有1家信托、8家券商,1家银行,安信信托人均月工资达132690元人民币,为第二名东方证券的2倍,同时保险业最高的新华保险平均月工资水平在券商中仅排倒数第三。
银行:人均月工资基本过2万
2017年26家上市银行总工资支出均实现正增长,整体人均月工资达24602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46%。
具体来看,除了常熟银行、农业银行的人均月工资稍低于2万元人民币外,其他均在2万元人民币以上,甚至有4家银行的人均月工资在4万元人民币级别,包括平安银行(42098元人民币)、招商银行(40765元人民币)、中信银行(40398元人民币)3家股份制银行,以及上市不到两年的上海银行。
相比2016年,除了华夏银行、兴业银行、张家港行、无锡银行、杭州银行、江阴银行等6家银行外,其他20家银行人均工资均有不同程度的上涨。月工资排名第一的平安银行上涨幅度也最大,达47.13%。
不同于中小银行普遍“增员又加薪”,五大国有行过去一年流失2.7万人,薪资依然基本垫底。对比五大国有行,农业银行薪资最低,人均月工资19457元人民币;交通银行最高,人均月工资25501元人民币。
5家券商平均月工资超5万,东方证券增逾30%
相较而言,上市券商平均薪资要远高于银行保险,整体人均月工资达37931元人民币。大多数券商人均月工资都能达到3万以上,超过5万的就有5家,超过3万的有18家。
或许是员工激励上颇为大方,东方证券2017年业绩增幅明显。数据显示,2017年东方证券平均月工资达6.36万,相较于2016年的4.8万,增幅高达32.4%。而东方证券2017年也是唯一一家净利润增幅逾50%的券商。
除此之外,还有10家券商人均月工资有不同幅度的增长,招商证券涨36%,华安证券、国元人民币证券的涨幅也高于20%。国海证券、东北证券、西部证券的人均月工资跌幅逾20%,不过仍有3万/月左右。仅第一创业平均月工资不足2万元人民币,不过这或许也与第一创业2017年员工数大幅增加近1500人有关。华泰证券、光大证券员工数也增加1100余人。
❾ 金融高管的工资大约是多少
企业和企业不同,最差也要3w。
❿ 财政部为什么有权力对国有金融机构的高管进行薪酬分配的规定
央行或银监会仅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机构设立等情况进行监管版。而金融机构还包括证权券公司、保险公司和其他金融企业。
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财政预算和工资标准均由财政部制定,因此由财政部制定金融机构高管薪酬规则是合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