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在农业银行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贷款条件:
1.年满18周岁的自然人
2.信用记录良好
3.有稳定收入来源
4.品行良好
5.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要素:
1.贷款额度:起点额度3000元,最高额度根据客户资产、收入、担保等情况核定。
2.贷款期限:有效期最长5年,有效期内单笔贷款期限可根据客户实际需要合理确定。
3.贷款利率:根据借款人信用状况、担保方式等情况综合确定。
4.还款方式:根据贷款期限可采取定期结息、到期还本,一次性利随本清,等额本息分期等多种方式。
(1)供销金融服务扩展阅读
适用对象
广泛覆盖从事特色产业经营、农村电商购销、农业产业链供销以及在农行有金融资产或信贷关系等客户,贷款可用于生产经营和消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
1.在农行存款、理财、基金等金融资产达到一定标准的农户。
2.在农行办理住房贷款且尚未结清的农户。
3.在农行办理过农户贷款且信用记录良好的农户。
4.从事茶叶、林果、蔬菜、烟草、谷物种植和畜牧、家禽、渔业养殖等农行认可的特色产业经营农户。
5.农行认可的信用村内有资产、有收入、有诚信的农户。
6.与农行合作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上下游农户。
7.与农行合作的电商平台上下游购销农户。
8.纳入政府增信机制或融资性担保公司担保的农户。
参考资料:惠农e贷
❷ 供销社与信用社一样吗
供销社与信用社不一样的。供销社是政府管辖的联合组织,信用社是金融机构。
供销社: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是全国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由国务院领导,行政级别为正部级。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组建方案>的通知》(国办发〔1995〕39号)的规定,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研究制订全国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国供销合作社的发展和改革;
2.按照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管理;
3.维护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4.协调同有关部门的关系,指导全国供销合作社的业务活动,促进城乡物资交流;
5.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
6.代表中国合作社参与国际合作社联盟的各项活动;
7.承办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信用社:
农村信用合作社(Rural Credit Cooperatives,农村信用社、农信社)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农村信用社债务承担责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其财产、合法权益和依法开展的业务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其主要任务是筹集农村闲散资金,为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依照国家法律和金融政策规定,组织和调节农村基金,支持农业生产和农村综合发展,支持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社员家庭经济,限制和打击高利贷。农信社分为以下部门,农信社合作社,农信社国际金融部门,政通农信社培训学校,农信社信贷部门等,是目前有银监会和国务院双重领导的部门
❸ 银行和信用社有什么区别供销社又是什么,归属什么部门
银行和信用社都是金融机构,银行一般属于国有股份制企业,主要从事综合性金融服务。分为政策性银行、大型商业银行、中小商业银行。信用社属于农村金融机构,是由农民自愿入股的合作金融组织,各信用社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我发展。20世纪70年代,国家决定把信用社交给国家银行管理,先是交给中国人民银行管理,后来交给中国农业银行管理。这期间虽然得到了发展,但信用社缺乏自主权,实际走上“官办”道路。1996年《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建立和完善以合作金融为基础、商业性金融和政策性金融分工协作的农村金融体系,信用社与农业银行脱钩。发展为现阶段的农村信用社。
供销社:与银行或金融机构就没有任何关系了。乡村供销社始于20世纪50年代初,是以农民为主体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的合作经济组织,在“保障物资供给,促进生产发展”为使命的解放初期,一直是我国物资生产资料分配制度的一个主体。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供销社的性质发生了很大的改变,尤其是供销社历史上经历的两次转为全民所有制和两次退回到集体所有制,几次体制变化后,供销社的性质就慢慢地从农民自己的合作经济组织,变成了政府的一个部门或全民大集体的企业。
供销社,在我儿时的印象就是商店。
❹ 供销社有金融资质吗,
一、为什么会由供销社来做合作金融
(一)中国农村金融领域的实际情况
目前中国农村“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没有得到妥善解决,已有的金融体系无法满足农村金融需求问题:
中国农业银行:近些年农行在国家政策的要求下做了不少金融惠农支农的工作,但是作为商业银行+上市公司,企业盈利性是其天然追求,农村金融领域出了名的不赚钱,一不小心还亏钱,农行开展农村金融业务缺乏自身动力及持续性,难以全面惠及农村金融领域。
农村信用社:建国以来的屡次改制,已丧失合作金融基本主体,无法再回到合作金融上来,未来发展方向是商业银行。
村镇银行:受限于各方面政策,其本质逐步异化为主发起商业银行的地方“支行”,难以缓解农村金融需求问题。
资金互助社及其他民间金融组织:管理混乱,缺乏监管,风险极高,容易演变为非法集资。
(二)供销社被明确允许开展合作金融服务是国家对解决农村金融问题的又一次尝试
众多原有金融机构无力解决农村金融问题,而合作金融从理论上是解决农村金融问题的最好的手段,因为合作金融本质是熟人金融,区别于商业银行的陌生人金融,熟人金融只要坚持住“合作制”,内部熟人之间借贷风险是很低的。
而农民因为历史、社会原因,难以通过抵押、征信等方式从陌生人金融——商业银行得到足够的金融支持,商业银行本身也没错,他们无法从农民身上做到足够好的风控,来降低金融风险,因此不向农民服务也就成为必然的选择,农村信用社成立之初,本意也是通过合作金融、熟人金融的模式,破解商业社会与农村熟人社会对信用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供销社虽然经过改革开放以来几十年的衰败,但是从中央到地方的基本组织架构依然保存,部分地区供销社开展商业经营服务卓有成效,金融领域也有一定的布局,几十年间因为衰败也没有太多人源源不断的加入体系中来,供销系统员工存在一定程度的断层,而且供销社全称是中国供销合作社,是国际合作联盟承认的中国唯一官方合作经济组织,恢复中国农村合作制建设,供销社是国家马上可以重新启用的合作经济组织。
综上,供销社在发展农村合作金融方面对比其他组织,具有极强的比较优势,供销社人经过几十年的沉寂,也渴望在新时代做出成绩,体现自身价值,中央因此给了供销社一个奋斗的方向,也是作为全国战略来说对农村金融服务的再一次尝试,能做好,供销社将可以焕发“第二春”,做不好,供销社极有可能真正消失在历史中。
二、供销社现在有什么?
供销社是一个典型的去中心化组织体系,每级供销社有自己的社属企业,各级社属企业之间都是相对独立的,很多社属企业明明业绩很好,但是从名称等外部特征看起来跟供销社一点关系没有,这样的一个组织体系大却散而不强,员工之间没有共同的认同感,整个体系无法凝结成一个拳头,但是去中心化的好处是即使我们有很多企业没有做好,去掉,破产掉就好了,不会影响供销社的整体布局。
就金融领域而言,这些年全国总社和各地供销社都在探索,开办小贷公司、融资租赁公司、担保公司,资金互助社等,部分公司也做的非常好,能否在市场上立足自己的跟脚,只是达不到人尽皆知的巨型规模,总量能达到中等,可是因为去中心化,无法以一个主体对的形象出现,对外显示就比较弱小,因此,供销社开展金融业务多年来是有一定基础的。
三、供销社开展什么样的合作金融服务?
近年来供销社自身也在反思,请教专家学者,总体方向是认为在中国目前因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导致的农村产业极度分散,农村地形地貌极度不统一,区域发展极度不平衡的情况下,做农村服务不能走国外的路子,去搞大型农庄,超大型规模化种植、养殖,除东北平原以外的绝大多数地区,应当是以地形地貌和区域发展水平为划分区域标准的综合服务型平台,利用综合服务型平台,一站式满足一个特定小区域内的绝大多数生产、生活需求。
这是目前解决农村发展问题最现实、最具有可操作性的办法,也正因为如此,供销社近些年来提出要以传统流通领域优势为出发点,打造农村综合服务力量,在偏远地区根据人口分布,经济发展情况,一个一个的小型区域做综合服务体,真正解决农村、农民最急缺的问题。
供销社合作金融也是植根于此,合作金融绝对不能是银行,它只是部分利用银行工作办法来为农民合作社内部社员提供综合服务中的类金融业务的部分,合作金融的前提是广泛的合作制,是在农民自愿自发组成合作社的基础上,在合作社内部提供综合服务的平台下的用于解决农民社员资金需求的一种工具。
也就是说,未来的供销社合作金融,应当是在较为成熟的供销系统农民合作社基础上的,合作社为社员提供综合服务中的一项,而就全国总社开展合作金融而言,应当是不断推进农村市场合作化演进的背景下,为合作社开展合作金融服务提供帮助,为他们解决配套设施软硬件问题,业务人员金融职业技能问题,农民征信问题,帮助他们做大做强自己的金融服务功能,然后利用金融服务功能推进粮食银行、蔬菜银行等生产合作,推进生产生活资料预购结算,农村电商资金结算等消费合作,进一步增强合作社的合作属性,合作属性的强化再次催动合作金融业务风险防范,进而形成良心循环。
未来,我们希望这些供销社扶持的合作金融运营优质的合作社出资入股,组成供销社合作金融联合体,解决存款保险、流动性保障等问题,进而向国家相关部门统一申请合作银行牌照,拥有正式的金融许可证,更好的服务农村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