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p2p平台概念股有哪些
1 600599 熊猫金控 19.63 7.74% 拟剥离主业转型互联网金融,旗下互联网金融平台银湖网正式上线 互联网金融 238次
2 001696 宗申动力 6.14 3.54% 宗申动力拟设三家子公司 投资P2P网贷 等业务 成渝特区,无人机,现代农机 227次
3 000609 中迪投资 9.34 1.08% 旗下拥有P2P网站隆隆网 万达私有化 3次
4 300219 鸿利智汇 11.90 0.59% 鸿利光电拟1000万美元参股开曼网利 切入互联网金融 车联网,LED照明 39次
5 000603 盛达矿业 11.73 0.51% 2015年6月2日晚间公告称,公司拟投资合计2.75亿元,通过对和信电商、和信金融进行股权收购并增资扩股的形式,收购P2P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和信贷” 白银,有色金属 205次
6 600576 祥源文化 6.39 0.47% 万好万家旗下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上线运营 股权转让,IP,明天系,证金汇金 11次
7 002564 天沃科技 7.46 0.27% 天沃科技(002564)拟投资4000万元取得恒牛信息20%的股权。恒牛信息主要运营“658金融网”交易平台,致力于发展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平台。此前公司公告拟收购5173网络游戏 虚拟物品C2C交易平台的交易 军民融合 225次
8 600588 用友网络 34.90 0.26% 互联网金融概念,用友软件6月30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决定出资1500万与深圳力合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北京用友创新投资中心、深圳合力成邦投资管理中心共同发起设立深圳前海用友力合金融服务交易所有限公司 大数据,工业互联网,联通混改,云计算,证金汇金 322次
9 002072 凯瑞德 -- -- 凯瑞德将控股互联网投资理财平台银豆网 -- 124次
10 600696 ST匹凸 5.61 -0.53% 多伦股份互联网投资平台正式上线 ,主打股票配资,并且拟更名为“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 壳资源,ST股 6次
11 600067 冠城大通 5.76 -0.86% 冠城大通设P2P平台 转型金融再进一步 锂电池 95次
12 000061 农 产 品 7.07 -0.98% 农产品旗下海吉星金融网是国内最早开展P2P网络借贷业务的平台之一 电商,举牌,深圳国资改革 141次
13 002600 领益智造 6.74 -1.03% 江粉磁材投资设立江金所 开展P2P 业务 高送转,OLED,稀土永磁 29次
14 300178 腾邦国际 15.60 -1.33% 拥有第三方支付工具腾付通、小贷公司融易行、P2P 平台——腾邦创投,以及互联网保险的兼业代理牌照和经纪牌照,并先后参股设立前海再保险公司和相互保险公司 电商,在线旅游,债转股 178次
15 002021 中捷资源 3.86 -1.53% P2P概念股 -- 50次
16 002285 世联行 9.31 -2.62% 互联网金融概念,世联行正在跟国内大型P2P平台进行业务探讨 养老,租售同权,债转股 351次
17 002095 生 意 宝 46.56 -3.00% 出资5,0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0%设立浙江网盛担保有限公司;1亿元设立浙江生意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 电商,互联网金融,跨境电商,消费金融,移动支付 315次
18 600540 新赛股份 4.79 -6.26% 新赛股份和友友贷成了公司进军p2p,该平台含有股票配资、网贷,供应链金融 农垦改革,ST股 68次
Ⅱ 山西金融系统地震背后的真相是什么
山西金融系统地震背后的真相是中小银行成了德御系提款机,多位官员密集落马。
7月20日,中纪委官网披露,原中国银监会山西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张安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7月19日,山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省政府金融办)原党组书记、局长(主任)竟晖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不仅是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落马,资产过万亿元的山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4位负责人也密集被查——包括原党委书记、理事长崔联会,原党委副书记、副理事长、主任邢亮喜,原党委专职副书记、副理事长王忠泽,原党委副书记王再升。
上述落马官员主政期间,正是德御系密集入股银行时期,这些银行成为其纵横资本市场的造血机器。
(2)明天系金融公司扩展阅读
“挤兑”风波背后的乱象
早在今年6月,山西金融业危机的一些端倪就开始显露出来。
当时,阳泉商业银行发生了部分储户集中提取存款风波。“挤兑”事件后,为了尽快平息事态,当地人民政府、地方人行和银保监分局、阳泉市商业银行均贴出公告。
6月17日下午,有网民在微博发布网络视频显示,阳泉副市长黄海涛对聚集的当地民众说,“阳泉商行现在运行正常,资金充沛,我用我市长的身份,用我的人格、党性给大家保证。”
Ⅲ 中国有金融全牌照的公司有几家
目前没有一家集团拿到金融全牌照的。
三大金控集团:中国平安差金融租赁牌照,中信集团差金融租赁牌照、基金牌照,光大银行差信托牌照。
现在光大集团正在计划参与甘肃信托股权受让,如果成功的话讲成为第一个拿到金融全牌照的集团
Ⅳ A股市场唯一拥有四个金融牌照的个股是哪一只
是唯四,中信系、平安系、光大系、明天系,牌照也是7个:银行、证券、保险、期货、基金、信托、租赁
Ⅳ 八大家族
中国的民营资本控制着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资产的14.6%,占保险公司保费收入比例不低于7.4%,对证券公司的控制程度远远超过13%,控制着中国一半的金融租赁公司。
中国八大家族在金融领域的投资额达到80亿元,他们往往透过家族直接控股的公司或者家族关联公司对旗下金融机构有着很强的控制力,金融机构基本处于家族最低层。这种模式与亚洲其他地区家族对金融机构的控制有着极相似之处。
中国民营金融中最突出的是包括泛海系、爱建系、东方系、德隆系、万向系、希望系、金信系、农凯系在内的八大家族。
通过对这八大家族金融结构的研究,我们发现,这些家族金融架构与我们此前研究过的亚洲其他地区的家族控股金融机构的模式非常类似:金融机构几乎都处于家族控制最下端。这一方面与中国的《商业银行法》等相关金融机构管理规定银行等不能从事相关的实业投资有关,另一方面这样的结构也是为了满足家族企业在实业投资到一定程度时的资金需求。
我们的研究还发现,中国的家族对金融机构的控制力大部分情况下都比较强,或者透过家族直接控制的公司控股,或者由家族的关联公司联合控股。这样的架构是否有利于中国金融未来的发展,也是让人关注之处。
自1988年“爱建信托”(非银行金融机构)诞生出新中国第一家民营金融机构以来,民营资本已经渗透到中国金融业各个领域,比重已不可小视(见本期另一文《中国金融民营化程度》)。
热衷于中国金融投资的民营企业集团,投资规模不断扩大。其中控股“爱建信托”98%的上市公司“爱建股份”,投资金融领域的金额达到了15.7亿元,仅次于泛海系18.6亿元,其他投资金额在10亿元以上的还有“东方系”15.3亿元和德隆系10亿元。八大家族金融投资达到80.1亿元,平均每一家族超过10亿元。
八大家族中每一家族对两家或两家以上金融机构有重大影响力或控制力。
中国金融民营化程度
民营资本已经渗透到中国金融业各个领域。单从类型上看,银行、证券、保险、基金、信托、财务、金融租赁等各领域都有民营资本的介入。
控制着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资产14.6%。除工行、中行、建行、农行四大银行完全国有独资没有民营资本参与外,根据我们的统计(只统计前十大股东中的民营成分),民营资本拥有中国十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资产已经达1628亿元,占股份制商业银行累计总资产23866亿元的6.82%。若再加上“深发展”、“民生银行”、“浦发银行”和“招商银行”四个上市银行公众股东持有的股份,民营资本拥有的股份制银行总资产上升为3486亿元,占股份制商业银行累计总资产的14.6%。
全国城市商业银行有100多家,信用社数量数以万计,由于资料有限,无法一一进行统计,但根据我们的跟踪研究,我们大致可以估算城市商业银行、信用社的民营比重不会低于股份制商业银行。如台州市商业银行,其主要股东均为民营企业,前三大股东持股比例相同,分别持有10%,其中一家股东是大家比较熟悉的民营汽车制造商“吉利集团”。济南市商业银行其主要股东“力诺集团”,也是一家民营企业。
占保险公司保费收入比例不低于7.4%。民营成分较重的“平安保险”、“新华人寿保险”和“华安保险”2001年度保费收入总额约为494亿元,占全国保费总收入的23.4%。按民营资本所拥有的公司相应权益算,民营资本保费收入为155.3亿元,占保费总收入的7.4%。由于民营控股的“民生人寿保险公司”和“东方人寿保险公司”刚成立不久,尚未全面开展业务,如果加上他们的保费收入,民营资本在保险领域的比重应高于7.4%。
占证券公司注册资本总额远远超过13%。民营企业参股证券公司已经非常普遍,不仅民营控股的上市公司参股证券公司,许多没有上市的民营企业也参股证券公司,中国注册资本最大的证券公司—“海通证券”87.34亿元注册资本中,民营资本投入超过20亿元,占23%以上。
目前民营资本已经成功实现控股部分证券公司,如德隆系控股了“德恒证券”、金信系控股了“金信证券”、农凯系控股了“大通证券”和“泰达富友证券”、爱建系控股了“爱建证券”、泛海系控股了“民生证券”、复星系发起设立“邦德证券”并处于控股地位、“青海证券”也是民营上市公司“数码网络”(000578)控股、民营上市公司“杉杉股份”(600884)是“东吴证券”第一大股东等。
据我们的不完全统计,民营资本控股证券公司的资本达65亿元,加上参股的超过70亿元,民营资本占证券公司注册资本总额1043亿元的13%。在我们的统计中,因难以判断部分证券公司的股东是否为民营企业,我们都将之视为国有,因此民营资本对证券业的控股程度应远远高于这一比例。
40多家信托公司中有3家民营控股。民营资本进入较早的信托业,经过多次整顿,原来100多家信托公司仅剩40多家,“金新信托”、“金信信托”和“爱建信托”等多家民营控股的信托公司得以保留。“新希望集团”投资的“联华信托”目前还没有完成登记,如果顺利通过重新登记,则民营控股的信托公司将增至4家。
全国12家金融租赁公司中约半数由民营企业控股。金融租赁公司是中国所有金融机构中,数量最少也是民营化程度最高的领域。其中德隆系控制了“新世纪金融租赁公司”和“新疆金融租赁公司”、明天系控股了“浙江金融租赁公司”、“托普集团”控股了“四川金融租赁公司”,“新奥集团”等民营企业控股了“河北金融租赁公司”等。
全国70多家财务公司中,只有2家民营财务公司。财务公司是进入门槛最高的非银行金融领域,由于规模限制,民营企业很难获得成立财务公司的机会。目前只有“东方集团财务公司”和“万向财务公司”两家民营财务公司。
民营资本投资金融收益不一
民营金融机构起点较低,多数公司投资时间较短,尚处于投入期,回报有限,但仍然有部分投资金融机构的民营企业获得了比较丰厚的回报。
图4中的16家民营参股或控股的金融机构,2001年度无一亏损,大多取得较好的收益,其中“平安保险”净利润高达17.6亿元。参股或控股这些金融机构的民营企业,从中可以获得较好的收益。如“雅戈尔”(600177)参股“中信证券”9.61%,2000年度投资当年即获得1854万元投资收益,2001年度获得8273万元投资收益。
但长期盈利的“爱建信托”,由于2001年中期以来股市长期低迷,其证券业务发生较大亏损,造成“爱建信托”2002年中期净利润亏损6560万元。
民营资本控股金融机构的三种主要方式
直接主导或参与新设立金融机构是民营资本控股金融机构最主要方式。根据我们的不完全统计,民营资本主导或参与新设立金融机构有“民生银行”、“台州市商业银行”、“金信证券”、“爱建证券”、“民生证券”、“民生人寿保险”、“新华人寿保险”、“爱建信托”、“东方集团财务公司”、“万向集团财务公司”、“邦德证券”、“东方人寿保险”等共12家,占26家民营资本处于控制地位的金融机构的46%,即民营资本有近一半是通过新设立金融机构进入的。
借原国有股东退出之机,受让金融机构股权。共有“青海证券”、“新世纪金融租赁”、“新疆金融租赁”、“四川金融租赁”、“浙江金融租赁”、“华安财产保险”、“金新信托”7家,占27%。
借增资扩股之机出资,控股金融机构。最主要的有“大通证券”、“德恒证券”、“泰达富友证券”、“金信信托”5家,占19%。
Ⅵ 证券公司
证券公司就是帮助客户炒股票的,客户开户什么的一定要去证券公司,然版后炒股票的权资金就放在证券公司的开户营业部,证券公司还要辅助其他公司上市或者卖基金什么的。
投资公司很多都是给客户一些投资建议或者吸引客户的资金来投资,分红给客户,当然有很大风险。
投资银行是外国的叫法,外国分为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前者是普通意义上的银行,后者是保荐公司上市,利用客户的资金进行投资从而进行盈利,在中国,投资银行就是证券公司的投行部门。
基金管理公司是受基金发起人委托管理基金的,通常是专门的基金管理公司和一些商业银行。
投资集团是专门投机取巧的,不仅投资于股市,还广泛投资于债券、基金、金融衍生品和各种实业,比如教育、电影、等等。通常是私募的。
家族企业就太广泛了,不好说。
这些都比网络上更加能让人理解吧 呵呵
Ⅶ 中国有金融全牌照的公司有几家
中国有金融全牌照的公司主要有:
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是经改革开放总设计师邓小平亲自倡导和批准,由前国家副主席荣毅仁于1979年10月4日创办的公司。主要业务集中在金融、实业和其它服务业领域。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1988年诞生于深圳蛇口,是中国第一家股份制保险企业,至今已经发展成为金融保险、银行、投资等金融业务为一体的整合、紧密、多元的综合金融服务集团。
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
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是中央管理的国有企业, 于1983年5月在香港创办,同年8月18日正式开业。光大集团成立之初以经营外贸和实业投资为主,当时注册名为“紫光实业有限公司”,1984年7月更名为“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2014年12月8日,经国务院批准,光大集团由国有独资企业改制为股份制公司,并正式更名为“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
方正集团
方正集团由北京大学于1986年投资创办。王选院士为方正集团技术决策者、奠基人,其发明的汉字激光照排技术奠定了方正集团起家之业。方正集团拥有并创造了对中国IT,医疗医药产业发展至关重要的核心技术,吸引多家国际资本注入,目前已成为中国信息产业前三强的大型控股集团 ,业务领域涵盖IT、医疗医药、房地产、金融、大宗商品贸易等产业。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2月11日,注册资本431.5亿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和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公司前身是国务院1999年批准设立的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集团总部设在北京。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属于非银行金融机构,总部位于北京市。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10月12日上午在京成立,是经国务院批准,由财政部、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发起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金融牌照就是指金融许可证,是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依法颁发的特许金融机构经营金融业务的法律文件。我国需要审批的金融牌照主要包括银行、保险、信托、券商、金融租赁、期货、基金、基金子公司、基金销售、第三方支付牌照、小额贷款、典当12种。
Ⅷ 谁掌控了中国的金融系统
金融机构是金融体系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是指从事金融服务业有关的金融中介机构, 为金融体系的一部分(在中国,能称得上是金融机构的,是有许可证的,一定是正规机构。还有为数庞大的非正规金融机构,如标会、和会、P2P 网站等,这不在本文的讨论范围之内),同时还有金融体系的底层服务机构与监管机构,以此共同组成金融体系。虽然中国存在着庞大的非正规金融系统,但他们大多依附于正规金融系统,其地位与 角色严重受制于监管政策,因此本文着重讨论正规金融系统的控制权。
1、概览金融机构
根据央行规范(2010 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金融机构编码规范》,从宏观层面统一了中国金融机构分类标准,首次明 确了中国金融机构涵盖范围,界定了各类金融机构具体组成,规范了金融机构统计编码方式与方法),中国金融机构包括如下:
一、货币当局:1、中国人民银行;2、国家外汇管理局。
二、监管当局:1、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三、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1、银行;2、城市信用合作社(含联社);3、农村信用合作社(含联社);4、农村资金互助社;5、财务公司。
四、银行业非存款类金融机构:1、信托公司;2、金融资产管理公司;3、金融租赁公司;4、汽车金融公司;5、贷款公司;6、货币经纪公司。
五、证券业金融机构:1、证券公司;2、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3、期货公司;4、投资咨询公司。
六、保险业金融机构:1、财产保险公司;2、人身保险公司;3、再保险公司;4、保险资产管理公司;5、保险经纪公司;6、保险代理公司;7、保险公估公司;8、企业年金。
七、交易及结算类金融机构:1、交易所;2、登记结算类机构。
八、金融控股公司:1、中央金融控股公司;2、其他金融控股公司。
九、新兴金融企业:1、小额贷款公司;2、第三方理财公司;3、综合理财服务 公司。
结合这一规范,根据机构监管条线,中国的金融体系的组成包括如下机构:
鉴于中国目前机构监管的特征,各金融机构的准入、业务审批等均受限于其监管上级, 由具体的司、局、部(委下面的部)进行管理。
2. 概览金融市场
中国存量金融资产,主要是银行为主,占有绝对的优势,近十年以来虽然有下降的超势,但仍然高达90%。这显示着中国仍然是以银行为主导的金融体系。
3、重要的金融机构
4、主要金融机构的所有权人
如何控制一家金融机构?一家上规模的普通公司,受《公司法》等制度的约束进行人事 任免和公司治理,符合三会一层议事规则,即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组 成的决策体系。股东大会为最高决策机关,由此产生董事会、监事会(或监事)和公司高管。
同时中国现行的《公司法》等在保护小股东利益、限制高管权力等做了一系列的安排, 虽然还有相当可以改进的空间,但应该说,还是比较符合当前国际通行的规范的。
但长期以来《公司法》在国内执行的并不是很好,大量的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不符合《公 司法》要求的比比皆是,国有企业的管理更是远远背离《公司法》等法律制度的规范,离现 代公司治理的原则相去甚远。
一般来说,一个公司内,三个方面的内容比较重要:人(人事任免与辞退)、事(业务 管理)、财(利润分配、薪酬、剩余索取权等)。通常来说,所有权是决定所有这些权力的基 础,在基础之上,才能谈人、事、财。
制图 by聂日明
股权结构的基本结论
第一,银行业存量资产占金融业资产的 90%以上,其中五大国有银行占银行业总资产 43%,这意味着五大国有银行的总资产占到全社会金融资产的 40%左右。
第二,财政部与汇金公司两者,以绝对的优势控制了工农中建四大国有银行和国家开发 银行,以第一大股东控制了交行、光大。这意味着,中国金融资产中超过 50%是由财政部 和汇金公司联合控制的。
第三,汇金公司原先由央行监管,现在转移为中投公司下属公司,中投的董事长均为财 政部的副部长等,这意味着,汇金与财政部为一致行动人,中央政府通过财政部控制着中 国金融业的半壁江山。
第四,地方政府与央企控制了其余金融机构的绝大部分,控制了中国金融业另半壁江山。 第四,从历史和现实来看,股份制银行基本上由地方政府和央企设立,至今多数仍然为实际控制人。
第五,从历史和现实来看,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多为地方政府的提款机,在银 行改革大潮以来,地方政府仍然为城商行与农商行的实际控制人。央企、外资与民营分享 了这一盛宴,但其中大多数仍未上市,退出渠道尚不明确。
第六,信托、券商、基金股权结构分布基本相同,与股份制银行相近,多为央企和地方 政府所设,经过多年的股权变更,民资、地方国资、央企股份、外资间的转让,多数公司的 股份已经相对多元化,但地方国资与央企投资控股公司仍然牢牢的控制了中国主要的信托、 券商、基金。
第七,保险公司依规模大小,大保险公司的股权结构与国有商业银行相近,为财政部与 汇金控股,小保险机构与券商相近。
第八,以安邦保险为代表的民营企业,已经开始在金融市场中崭露头角,开始进军银行、 券商等机构,部分机构已经实现了银证保的全牌照。其与安邦保险不同的是,他们不像安邦 那样公开在资本市场上举牌,而是通过分散持股或者多公司形成一致行动人,例如肖建华的 明天系。
第九,最重要的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几乎全部控制在政府手里,次重要的机构,虽然 是会员制机构或者公司,但会员大会名存实亡,主要负责人均由政府任命。
最后,国有股也并非铁板一块,以股权作为控制权的抓手,需要明确国有股份的实际控 制人。银行改革之前,财政部是四大行的唯一股东,中行和建行采取的方案是,将原有全部 资本金冲销坏账,财政部的权益被尽数冲销,在此基础上央行以外汇储备注资,并透过汇金 公司持有两家银行 100%的股权。
而在工行与农行的改革中,注资方案不再用原有全部资本金冲销坏账,2005 年 11 月, 新《公司法》明确了财政部作为国有金融机构出资人的地位,中国财政部随后参与了工行的 股改。因而,财政部将依然保留部分在工行、农行的权益,与注入外汇储备的汇金公司一道 成为新工行的股东。汇金公司将不再是工行的惟一股东。更有媒体指出,“在对工行的注资 中,财政部不愿意再像在建行、中行股改中被‘晾在一边’,将力争成为工行注资方案中的 ‘主角’”,为此不惜承担 2350 亿的贷款损失(工行不良贷款 4700 亿的一半)。
而汇金公司,在工商登记中,汇金公司是财政部的全资子公司,汇金的 5000万元注册 资本金为财政部出资,但汇金所运用的资金却来自央行的外汇储备。郭树清与谢平执掌汇金 公司的时代,一般认为汇金公司是由央行控制的。为此引起财政部的不满,最终在财政部的 努力下,汇金公司被中投公司吸收,成为中投的子公司,回归到财政部的控制之下。
5、人事任免权
现有中国金融系统人事任免框架是在 1998 年之后慢慢形成的。涵盖了两条主线:党务与高管。但在 1998 年时,这两条线并不区分,因为金融机构尚未建立起现代的企业治理, 人事基本上由党委组织部管理。
制图 by聂日明
当时,包括央行的很多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甚至完全处于地方政府的控制下,总部对分支机构失去控制,“为地方政府发展出力”,“在本地吸储、贷款用于本地”成为通行的做法。
基于这种背景,自 1998 年以后,在朱镕基的领导下,中央开始金融集权(后面详述), 从党务的条线对主要的金融机构收权,实施垂直管理,上收金融机构各分支机构的人事任免 权。在《中共中央关于完善金融系统党的领导体制,加强和改进金融系统党的工作有关问题 的通知》( 中共中央于 1998 年 5 月 19 日发布,中发[1998]9 号)中,中共中央决定成立中共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金融机构系统党委和中央金融 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
文件明确了主要金融机构的负责人为中央管理(2012 年中共中央组织部进一步发文《中管金融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明确了中管金融企业。一般 认为包括: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包括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进 出口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华融资产管理公司、长城资产管理公 司、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公司、中国人寿 保险(集团)公司、中国再保险(集团)公司、太平保险集团公司、中国保险(控股)有限公司、银河金 融控股有限公司、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信集团公司、光大(集团)总公司、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等金融企业。),中国人民银行(当时银监会还未成立),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各国有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交通银行和中国人民保险的干部实行垂直管理,中 央金融工委管理深度下沉至分支机构一把手(各金融机构的省级分支机构、派出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任免,各金融机构党委决定前应征得中 央金融工委的同意)。以此隔绝了地方政府对金融系统的影响。当 然,为了减轻地方的反弹,文件规定,中国人民银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级分行,中国 证监会地方证管部门,各国有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和交通银行省级分行及中国人民保险(集 团)公司省级分公司主要负责人的任免,各金融机构党委决定前还应听取所在省(自治区、直 辖市)委的意见,如有不同意见,由中央金融工委进行协调。
其中,中央金融工委书记由国务院副总理兼任,设副书记两名,其中一名副书记主持日 常工作。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各国有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交通银 行和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党委分管党的工作的副书记及中央金融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 书记担任工委委员。中央金融工委书记、副书记和委员列入中央管理。
在机构业务管理条线,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0)第1号),从任职资格、任职资格审核与管理、任职资格取消等方面对金融机构的高管任免规 则进行限定。这时,监管机构对金融机构的人事任免拥有两条较有约束力的权力:不通过任 命的权力、免职的权力。
随着 2003 年中央完成金融集权,中共中央金融工委撤销,金融体系的党委监管权分别 下放到各监管机构,被监管金融机构的党组织关系分别设在央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 由他们“代管党的组织关系”。
而业务管理条线的任职资格的审查与终止的权限移至各监管机构,分别制定了行业的 “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包括银、证、保在内,均有相应的管理办法,涵盖所有主要类型的金融机构。
制图 by聂日明
而地方性金融机构的党委与业务两条线的管理,在中共中央金融工委时代,地方性金融 机构的党组织设置、领导关系和工作职责,由地方党委参照本通知精神并根据实际情况作出 规定。城、乡信用合作社的党组织由所在地的市、县委领导。地方性金融机构的跨地区分支 机构的党组织,一般实行属地领导。演变到现在,各地情况均不相同。
典型的人事任命案例:招商银行行长田惠宇
招商银行,为股份制银行,招商局轮船为实际控制人。马蔚华为该行第二任行长,2013 年年中为招商银行第八届董事长届满换届之时。换届之初,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招商银行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的议案》,其中执行董事候选人 3 名:马蔚华、张光华、李浩。董事会同意将上述候选人名单提交股东大会表决,产生股东董事 9 名、执行董事 3 名、独立董事 6 名,共 18 名董事组成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对 3 名执行董事候选人和 6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以普通决议案进行等额选举,即选举执行董事和独立 董事的表决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马蔚华原定是可以继续执掌招商银行的。
但随后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于 2013 年 5 月 9 日审议通过了取消原提交到本次 会议审议的该项子议案,第九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马蔚华先生按其本人意愿,不再参加 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选举。大股东招商局轮船提交了《审议及批准委任田惠宇先生为本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提案。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聘任田惠宇先生为招商银行行长。2013 年 9 月 9 日,招 行公告,接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招商银行田惠宇任职资格的批复》(银监复 [2013]454 号),核准田惠宇先生招商银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与招商相近,工商银行行长的人事任免也基本类似,虽然在组织架构与法律程序上,中管金融企业满足了董事会基本需求和法律要求,但实际上,企业是没有发展自主权的,董事 会并不能代表出资人的角色行使权利。新的国有银行董事会虽可以依据《公司法》有权向中 组部建议罢免行长,但考虑到中央国有资本和地方国有资本对金融机构的控制,目前还没有 出现董事会会做出这样的事情来。
这种奇特的人事任免权与金融机构的业务监管权、《公司法》等存在冲突,现实中也爆 发了相应的案例。
任职资格审核与组织部任命高管( 银函〔1999〕281 号)
1998 年,中国人民银行在修订《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规定》时,征求了中共中央组织部的意见,1998 年 7 月 17 日中组部函复:“鉴于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 政策性银行以及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领导干部的任职,中央均进行全面考察,并征求 有关方面(包括人民银行对其任职资格)的意见,因此,金融系统属中央管理的干部任职前 可不再单独进行资格审查”。中组部的意思为,中组部任命的金融机构高管,监管机构无须 再履行核准职责。
对此中国人民银行回复为,“我行认为,对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任职资格审查, 是我国法律授予中央银行的职责,也是国际通行原则。为了加强人民银行依法对金融机构高 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审核和管理,妥善处理与党的组织部门考核任命干部的关系,我行起 草了《关于正确处理人民银行依法审核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与党的组织部门考核 任命干部关系的意见》(附后),现送你部进一步征求意见”。中国人民银行认为“在我国有 关干部的任命由党组织决定,并通过一定法律程序公布。为此,需要妥善处理好人民银行依法审核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与党组织部门考核任命干部的关系”。为此,央行坚 持“中央组织部和中央金融工委作出任命后,要由拟任职的金融机构向人民银行提出任职资格审核申请,由人民银行发出任职资格审核文件。
所有权(出资人)与人事任免权的冲突:中再集团董事长刘京生辞职(中管金融企业“人事权”之争,《金融世界》2012 年 08 月号)
2008 年 8 月,中国再保险集团原董事长刘京生因“个人原因”向董事会递交了辞呈,《中 国金融》报道称,薪酬问题是导致他离开的直接导火索。
中央汇金公司在注资中再集团以后,其时谢平为汇金公司总经理,风格强硬,以现代公 司治理机制,向企业派驻董事并介入公司决策。作为中管金融企业的高管,当时,刘京生年 薪为 200 万人民币。中央汇金认为中再集团的高管薪酬发放程序存在问题,高管薪酬的考核 及发放并未经过董事会讨论。公司董事长的薪酬应该由董事会决定,这一质疑完全符合现代 的公司治理原则。
但中再集团方面则回应称,刘京生的薪酬标准是“党委定的”,而所谓的党委,是指上 级党组织,亦即中国保监会党委。“表面上看,这是中再集团的董事会与党委之间的矛盾。 但实际上,很多人都知道,董事会的背后是大股东中央汇金,而党委的背后则是保监会。”
最终,刘京生未能进入新一届董事会。
2009 年6月,中再集团领导班子的党组织关系和人事任免权,从保监会划至中国投资 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投公司”)。划转后的中再集团人事任免权和党、团、工会等组织关 系与中投对接,保监会只负责对中再集团高管的资格核准,对其任职资格进行行政审批。
6、业务监管
业务监管 10是金融机构中最为庞大的、最具寻租空间的权力,其准心就是以市场准入、 业务审批为主的管理,近年来经营监测越来越成为央行、银监会的主要工作重心。
目前中国的金融机构管理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机构管理:包括市场准入、分支机构设立、人事任命核准与终止等。
第二,业务监管:金融产品的各个方面(价格、面向对象、治理机制等)。
第三,经营监测:以合规和风险防范为基础的各类基于指标的非现场监管与现场监管。
业务监管权、所有权与人事任免权的冲突:央行设立上清所边缘化中债登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是中国资本市场乃至金融市场中最为重要的一项基础设施。但由 于设立之初央行未考虑过其后来的影响会如此之大,中债登的财务与基础管理在财政部,人 事任免权在银监会党委,央行拥有业务监管权。显然财政部是中债登绕不过的重要的主体,
于是,央行决定成立上海清算所,力推自己对口监管的机构做大、做强。尽管业务高度 重合,但人事权分属两个部委的中债登与上海清算所之间几乎没有任何交集。名义上,上清 所执行中央对手方(Central Counter Party,下称 CCP)清算机制,区别于中债登的双边清算 机制,丰富了市场的竞争。但央行将其负责审批的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逐步移至上清所。 2013 年债市危机以来,央行借此债市整顿契机,加强了银行间债券市场规范管理,未来中 债登将更加专注于国债、央票和金融债。而企业的信用债将更多集中于上清所。
7、财权等基础管理
中国国有企业的管理权分置,不受《公司法》等法律约束,更体现在资产转让、收益回 报、薪酬制定等方面。从 2003 年至今,中管金融企业(非金融央企的相关职能已经移交至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基础管理职能,主要由财政部金 融司承担,包括负责金融机构国有资产的基础管理,即相关的统计备案工作;负责金融机构 国有资产转让、划转处置管理,监交国有资产收益;拟定金融机构的资产与财务管理制度并 监督其执行,如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商业银行的拨备和核销政策及报批等。
8、不算结论的小结
从股权上来看,财政部是中国金融系统的实际控制人;从业务监管权来看,对中国金融系统来说,央行是相对强势的控制人,“央妈”称号也缘于此;从人事任免权来看,银监会的人事任免权覆盖到的资产总额是金融系统内最大的。
但控制权也无法一概而论,被控制机构对监管机构甚至更高层的游说能力惊人。金融系 统中,四大行对国务院、央行和监管当局的影响力非常大,目前一行三会的负责人一般都从 四大行中产生,四大行的负责人又从监管当局中产生,金融高官与机构高管交替升迁的路径 已经程序化。所有的监管机构在监管金融机构时,都需要考虑被监管机构领导人未来的可能性,不可能无差别监管。
Ⅸ 中国八大世家
中国的民营资本控制着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资产的14.6%,占保险公司保费收入比例不低于7.4%,对证券公司的控制程度远远超过13%,控制着中国一半的金融租赁公司。
中国八大家族在金融领域的投资额达到80亿元,他们往往透过家族直接控股的公司或者家族关联公司对旗下金融机构有着很强的控制力,金融机构基本处于家族最低层。这种模式与亚洲其他地区家族对金融机构的控制有着极相似之处。
中国民营金融中最突出的是包括泛海系、爱建系、东方系、德隆系、万向系、希望系、金信系、农凯系在内的八大家族。
通过对这八大家族金融结构的研究,我们发现,这些家族金融架构与我们此前研究过的亚洲其他地区的家族控股金融机构的模式非常类似:金融机构几乎都处于家族控制最下端。这一方面与中国的《商业银行法》等相关金融机构管理规定银行等不能从事相关的实业投资有关,另一方面这样的结构也是为了满足家族企业在实业投资到一定程度时的资金需求。
我们的研究还发现,中国的家族对金融机构的控制力大部分情况下都比较强,或者透过家族直接控制的公司控股,或者由家族的关联公司联合控股。这样的架构是否有利于中国金融未来的发展,也是让人关注之处。
自1988年“爱建信托”(非银行金融机构)诞生出新中国第一家民营金融机构以来,民营资本已经渗透到中国金融业各个领域,比重已不可小视(见本期另一文《中国金融民营化程度》)。
热衷于中国金融投资的民营企业集团,投资规模不断扩大。其中控股“爱建信托”98%的上市公司“爱建股份”,投资金融领域的金额达到了15.7亿元,仅次于泛海系18.6亿元,其他投资金额在10亿元以上的还有“东方系”15.3亿元和德隆系10亿元。八大家族金融投资达到80.1亿元,平均每一家族超过10亿元。
八大家族中每一家族对两家或两家以上金融机构有重大影响力或控制力。
中国金融民营化程度
民营资本已经渗透到中国金融业各个领域。单从类型上看,银行、证券、保险、基金、信托、财务、金融租赁等各领域都有民营资本的介入。
控制着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资产14.6%。除工行、中行、建行、农行四大银行完全国有独资没有民营资本参与外,根据我们的统计(只统计前十大股东中的民营成分),民营资本拥有中国十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资产已经达1628亿元,占股份制商业银行累计总资产23866亿元的6.82%。若再加上“深发展”、“民生银行”、“浦发银行”和“招商银行”四个上市银行公众股东持有的股份,民营资本拥有的股份制银行总资产上升为3486亿元,占股份制商业银行累计总资产的14.6%。
全国城市商业银行有100多家,信用社数量数以万计,由于资料有限,无法一一进行统计,但根据我们的跟踪研究,我们大致可以估算城市商业银行、信用社的民营比重不会低于股份制商业银行。如台州市商业银行,其主要股东均为民营企业,前三大股东持股比例相同,分别持有10%,其中一家股东是大家比较熟悉的民营汽车制造商“吉利集团”。济南市商业银行其主要股东“力诺集团”,也是一家民营企业。
占保险公司保费收入比例不低于7.4%。民营成分较重的“平安保险”、“新华人寿保险”和“华安保险”2001年度保费收入总额约为494亿元,占全国保费总收入的23.4%。按民营资本所拥有的公司相应权益算,民营资本保费收入为155.3亿元,占保费总收入的7.4%。由于民营控股的“民生人寿保险公司”和“东方人寿保险公司”刚成立不久,尚未全面开展业务,如果加上他们的保费收入,民营资本在保险领域的比重应高于7.4%。
占证券公司注册资本总额远远超过13%。民营企业参股证券公司已经非常普遍,不仅民营控股的上市公司参股证券公司,许多没有上市的民营企业也参股证券公司,中国注册资本最大的证券公司—“海通证券”87.34亿元注册资本中,民营资本投入超过20亿元,占23%以上。
目前民营资本已经成功实现控股部分证券公司,如德隆系控股了“德恒证券”、金信系控股了“金信证券”、农凯系控股了“大通证券”和“泰达富友证券”、爱建系控股了“爱建证券”、泛海系控股了“民生证券”、复星系发起设立“邦德证券”并处于控股地位、“青海证券”也是民营上市公司“数码网络”(000578)控股、民营上市公司“杉杉股份”(600884)是“东吴证券”第一大股东等。
据我们的不完全统计,民营资本控股证券公司的资本达65亿元,加上参股的超过70亿元,民营资本占证券公司注册资本总额1043亿元的13%。在我们的统计中,因难以判断部分证券公司的股东是否为民营企业,我们都将之视为国有,因此民营资本对证券业的控股程度应远远高于这一比例。
40多家信托公司中有3家民营控股。民营资本进入较早的信托业,经过多次整顿,原来100多家信托公司仅剩40多家,“金新信托”、“金信信托”和“爱建信托”等多家民营控股的信托公司得以保留。“新希望集团”投资的“联华信托”目前还没有完成登记,如果顺利通过重新登记,则民营控股的信托公司将增至4家。
全国12家金融租赁公司中约半数由民营企业控股。金融租赁公司是中国所有金融机构中,数量最少也是民营化程度最高的领域。其中德隆系控制了“新世纪金融租赁公司”和“新疆金融租赁公司”、明天系控股了“浙江金融租赁公司”、“托普集团”控股了“四川金融租赁公司”,“新奥集团”等民营企业控股了“河北金融租赁公司”等。
全国70多家财务公司中,只有2家民营财务公司。财务公司是进入门槛最高的非银行金融领域,由于规模限制,民营企业很难获得成立财务公司的机会。目前只有“东方集团财务公司”和“万向财务公司”两家民营财务公司。
民营资本投资金融收益不一
民营金融机构起点较低,多数公司投资时间较短,尚处于投入期,回报有限,但仍然有部分投资金融机构的民营企业获得了比较丰厚的回报。
图4中的16家民营参股或控股的金融机构,2001年度无一亏损,大多取得较好的收益,其中“平安保险”净利润高达17.6亿元。参股或控股这些金融机构的民营企业,从中可以获得较好的收益。如“雅戈尔”(600177)参股“中信证券”9.61%,2000年度投资当年即获得1854万元投资收益,2001年度获得8273万元投资收益。
但长期盈利的“爱建信托”,由于2001年中期以来股市长期低迷,其证券业务发生较大亏损,造成“爱建信托”2002年中期净利润亏损6560万元。
民营资本控股金融机构的三种主要方式
直接主导或参与新设立金融机构是民营资本控股金融机构最主要方式。根据我们的不完全统计,民营资本主导或参与新设立金融机构有“民生银行”、“台州市商业银行”、“金信证券”、“爱建证券”、“民生证券”、“民生人寿保险”、“新华人寿保险”、“爱建信托”、“东方集团财务公司”、“万向集团财务公司”、“邦德证券”、“东方人寿保险”等共12家,占26家民营资本处于控制地位的金融机构的46%,即民营资本有近一半是通过新设立金融机构进入的。
借原国有股东退出之机,受让金融机构股权。共有“青海证券”、“新世纪金融租赁”、“新疆金融租赁”、“四川金融租赁”、“浙江金融租赁”、“华安财产保险”、“金新信托”7家,占27%。
借增资扩股之机出资,控股金融机构。最主要的有“大通证券”、“德恒证券”、“泰达富友证券”、“金信信托”5家,占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