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中国的系统重要性银行有哪些
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我国系统重要性银行规模体量大,在金融市场上具有风向标作用,识别并强化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有助于完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促进市场公平有序竞争,有助于提高我国银行体系的稳健程度、切实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评估办法》是评估我国系统重要性银行的基本规则,是强化宏观审慎管理、防范系统重要性银行“大而不能倒”风险的重要举措,是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的关键制度安排,有助于识别对我国金融体系有系统性影响的银行,有助于增强我国系统重要性银行认定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有助于推动系统重要性银行稳健经营。
要点一:与国际监管趋势接轨
2018年11月27日,“一行两会”联合发布《指导意见》,对我国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识别、监管和处置作出了总体性的制度安排。这一制度安排被看作是中国对于防范金融机构“大而不能倒”的重磅利器。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表明,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因规模较大、结构和业务复杂、与其他金融机构关联性强,在金融体系中居于重要地位,如果发生重大风险,将对金融体系和实体经济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甚至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因此,危机后有关国际组织和主要经济体已就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建立了相关制度安排。
央行相关负责人此前表示,从我国情况看,经过近年来的快速发展,部分规模较大、复杂度较高的金融机构因与其他金融机构关联度高而居于金融体系核心,对我国金融体系整体稳健性以及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具有重要影响。为此,迫切需要明确政策导向,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识别、监管和处置作出制度性安排。
实际上,据了解,在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27个成员国中,目前绝大部分国家已经建立了本国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名单和监管办法,我国在这方面的探索进度相对较慢。因此,有银行业分析师对记者表示,指导意见的颁布,不仅是出于防范系统性风险的考虑,也是重要的监管制度补短板,与国际监管标准接轨。
要点二:先从银行业切入,证券、保险业随后
《评估办法》是《指导意见》发布后的首个配套细则,之所以先选择制定出台系统重要性银行的评估办法,主要有以下两方面考虑:
一是银行业在我国金融业中占据绝对主导地位。从我国实际情况看,目前我国金融业总资产300万亿元,其中银行业总资产268万亿元,在我国金融业总资产中占比达到89%。考虑到银行业在我国金融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工商银行(港股01398)、农业银行(港股01288)、中国银行(港股03988)、建设银行(港股00939)等4家银行均已入选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G-SIBs)名单。
二是国际上对于评估系统重要性银行的方法已较为成熟,对我国来说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值得注意的是,在国际现行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认定中,基本仅包含银行、保险这两类金融机构,但将证券业、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纳入并没有先例。根据安排,我国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涵盖了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以及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金融委)认定的其他具有系统重要性、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例如,此前外媒就多次报道,蚂蚁金服等金融科技“巨头”有望被纳入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名单。
因此,如何设定针对证券业、从事金融业务机构的评定标准,以及针对这两类机构如何设定特别监管要求和特别处置机制备受外界关注。
此外,《指导意见》设定了参评机构的范围标准:一是可采用金融机构的规模指标,即所有参评机构表内外资产总额不低于监管部门统计的同口径上年末该行业总资产的75%;二是可采用金融机构的数量指标,即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参评机构数量分别不少于30家、10家和10家。
要点三:纳入名单的银行将有何特殊“待遇”
一旦被纳入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则意味着要身上的“担子”将更重。这主要体现在将会有额外的、更为严格的特别监管要求,以避免日常经营中盲目扩张;同时,为以防万一,还要制定特别处置机制,确保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经营失败时,能够得到安全、快速、有效处置,保障关键业务和服务不中断,防范“大而不能倒”的问题。
央行有关负责人就表示,按照《指导意见》确定的分工,银保监会仍依法负责对系统重要性银行实施日常监管。央行则从强化宏观审慎管理、防范系统性风险出发,一方面,牵头制定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规定,拟从实施附加资本要求、落实资本内在约束机制入手,强化流动性、大额风险暴露、风险数据加总和风险报告等方面的监管要求。另一方面,从制定恢复和处置计划、开展可处置性评估等方面提出管理要求,切实提高系统重要性银行的经营稳健性。同时,央行将持续开展系统重要性银行监测分析,开展压力测试,并视情提出相应的附加监管要求。
一旦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确定后,意味着这些银行将要执行更为严格的资本充足要求,这些银行也将面临更大的资本补充压力,发行优先股、永续债、二级资本债等资本补充工具的需求也会更大。
中国银行研究院研究员熊启跃曾对券商中国记者表示,以附加资本要求为例,巴塞尔委员会对入选的G-SIBs按最终得分划定了五级,不同等级对应不同的附加资本要求(从1%到3.5%不等),预计我国也会借鉴这种方式设定分级附加资本要求。
“从其它国家实施的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D-SIBs)监管要求看,一般情况下,D-SIBs的附加资本要求会比G-SIBs低,预计我国也会如此。”熊启跃说,不过,即便如此,由于当前我国银行业普遍资本紧缺,一旦入选系统重要性银行,还是会加重银行的资本补充压力,特别是对部分股份行等中小银行。
民生银行(港股01988)首席宏观研究员温彬表示,随着《评估办法》的实施,纳入系统重要性银行的机构盲目扩张规模的冲动将会受到抑制,这也标志着差异化监管走向深入、走进实质阶段。《评估办法》通过对4个一级指标13个二级指标的定量打分,辅之以监管定性评价,为差异化监管奠定了较好基础。预计6家国有商业银行、2家政策性银行、1家开发性银行、12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以及10家左右规模较大的城商行将进入备选,其中打分结果有望选定20家左右的银行作为第一轮系统重要性银行。
要点四:评估系统重要性银行需要这些流程
根据《评估办法》,我国未来将每年发布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根据名单对系统重要性银行进行差异化监管。评估流程将包括确定参评银行范围、向参评银行收集数据、计算系统重要性得分、进行监管判断、确定并公布名单等。
其中,确定参评银行范围的标准为,若某银行满足下列任一条件,则应纳入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范围:
1.以杠杆率分母衡量的调整后表内外资产余额在所有银行中排名前30;
2.曾于上一年度被评为系统重要性银行。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上述第一条标准,预计首批系统重要性名单中,基本将涵盖政策性银行、国有大行、股份制银行和部分头部城商行。
按要求,参评银行于每年6月底前填写并提交上一年会计年度数据。银保监会在完成数据收集后,计算参评银行系统重要性得分。得分达到300分的银行被纳入系统重要性银行初始名单。按系统重要性得分进行分组,实行差异化监管。各组分界值如下:第一组:300分至449分;第二组:450分至599分;第三组:600分至1399分;第四组:1400分以上。
值得注意的是,得分达到300分的银行杯被纳入初始名单后还需监管部门判断,最后交由金融委审议确定终极名单。对于300分以下的银行,也有可能会纳入名单,央行、银保监会可根据其他定量或定性辅助信息,提出将系统重要性得分低于300分的参评银行加入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的监管判断建议,与初始名单一并提交金融委办公室。
此外,金融委每三年对本办法规定的评估流程和方法进行审议,并进行必要调整与完善。行业发生显著变化、现有评估流程和方法不能满足防范系统性风险实际需要的,金融委可对评估流程和方法进行额外审议。
要点五:依据四大类共计13项指标评分
《评估办法》发布后,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将向参评银行发送数据报送模板和数据填报说明,收集2018年数据,开展2019年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
根据《评估办法》,首先,采用定量评估指标计算30家参评银行的系统重要性得分,评估的一级指标包括“规模”、“关联度”、“可替代性”和“复杂性”,指标权重均为25%,每个一级指标下设若干二级指标,得分达到一定分值的银行被纳入系统重要性银行初始名单。具体评估指标构成如下:
一、规模:采用作为杠杆率分母调整后的表内资产余额和调整后的表外项目余额之和作为定量指标,按照《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规定的口径计算。
二、关联度:包含三个定量指标,权重均等。
1、金融机构间资产,指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交易形成的资产余额。
2.金融机构间负债,指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交易形成的负债余额。
3.发行证券和其他融资工具,指银行通过金融市场发行的股票、债券和其他融资工具余额。
三、可替代性:包含四个定量指标,权重均等。
1.通过支付系统或代理行结算的支付额,指银行作为支付系统成员,通过国内外大额支付系统或代理行结算的上一年度支付总额,包括为本银行清算的支付总额和本银行代理其他金融机构进行清算的支付总额。
2.托管资产,指上年末银行托管的资产余额。
3.代理代销业务,指银行作为承销商或代理机构,承销债券,代理代销信托计划、资管计划、保险产品、基金、贵金属等业务的年内发生额。
4.境内营业机构数量,指银行在境内设立的持牌营业机构总数。
四、复杂性:包含五个定量指标,权重均等。
1.衍生产品,指银行持有的金融衍生产品的名义本金余额。
2.交易类和可供出售证券,指银行为交易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证券余额和可供出售证券余额之和。
3.非银行附属机构资产,指银行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境内外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资产总额。
4.理财业务,指银行发行的非保本理财产品余额。
5.境外债权债务,指银行境外债权和境外债务之和。
2. 国内哪几家是系统性重要银行,请告诉我划分标准和出处,谢谢
国内就是中国银行被列入系统性重要银行。
金融稳定理事会将“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额外核心一级资本率要求划分为五个级别,分别为1%、1.5%、2%、2.5%和3.5%。“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重要性越高,则其面临的额外核心一级资本率要求也就越高。
(2)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中国扩展阅读:
金融创新通过拓宽金融功能,便利社会的投融资,促进经济增长;通过金融市场、金融机构、金融业务、金融工具、金融制度等方面的创新作用于经济增长。没有金融创新,其经济的内在动力就无法被调动起来。
理性、适度的金融产品创新能够动态调整金融产品结构,并优化金融体系结构,进而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经济增长。但是,非理性的过度金融产品创新则会导致金融体系内部结构失调。
并波及实体经济,最终引发经济危机。我国微观金融创新主体缺乏创新动力、基础性条件薄弱,金融创新呈现区域性,滞后经济发展,这些都限制了我国金融创新对经济增长的推动能力。
3. 为什么中国的工行、建行、农行、中行、交行等,只有中行被列为“全球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
系统重要性考量的是某个金融机构出现系统风险对全球金融的重要性,工行虽然市值最大,但主要业务是境内人民币业务,出现系统风险对他国的金融影响没有中行大。中行是中国的主要外币兑换银行,种类全数量大,所做业务涉外比例较大。当然了,现在工行也已入选
4. 银监会根据我国银行业的发展现状,确立了怎样的持续监管思路
《中国银监会关于中国银行业实施新监管标准的指导意见》
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
“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参与国际金融准则新一轮修订,完善我国金融业稳健标准。2010年12月16日,巴塞尔委员会发布了《第三版巴塞尔协议》(Basel
III),并要求各成员经济体两年内完成相应监管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工作,2013年1月1日开始实施新监管标准,2019年1月1日前全面达标。《第三版巴塞尔协议》确立了微观审慎和宏观审慎相结合的金融监管新模式,大幅度提高了商业银行资本监管要求,建立全球一致的流动性监管量化标准,将对商业银行经营模式、银行体系稳健性乃至宏观经济运行产生深远影响。为推动中国银行业实施国际新监管标准,增强银行体系稳健性和国内银行的国际竞争力,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总体目标和指导原则
(一)总体目标
借鉴国际金融监管改革成果,根据国内银行业改革发展和监管实际,构建面向未来、符合国情、与国际标准接轨的银行业监管框架,推动银行业贯彻落实“十二五”规划纲要,进一步深化改革,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增强银行业稳健性和竞争力,支持国民经济稳健平衡可持续增长。
(二)指导原则
1.立足国内银行业实际,借鉴国际金融监管改革成果,完善银行业审慎监管标准。基于我国银行业改革发展实际,坚持行之有效的监管实践,借鉴《第三版巴塞尔协议》,提升我国银行业稳健标准,构建一整套维护银行体系长期稳健运行的审慎监管制度安排。
2.宏观审慎监管与微观审慎监管有机结合。统筹考虑我国经济周期及金融市场发展变化趋势,科学设计资本充足率、杠杆率、流动性、贷款损失准备等监管标准并合理确定监管要求,体现逆周期宏观审慎监管要求,充分反映银行业金融机构面临的单体风险和系统性风险。
3.监管标准统一性和监管实践灵活性相结合。为保证银行业竞争的公平性,统一设定适用于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管标准,同时适当提高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标准,并根据不同机构情况设置差异化的过渡期安排,确保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向新监管标准平稳过渡。
4.支持经济持续增长和维护银行体系稳健统筹兼顾。银行体系是我国融资体系的主渠道,过渡期内监管部门将密切监控新监管标准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微观影响和对实体经济运行的宏观效应,全面评估成本与收益,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政策协调,避免新监管标准实施对信贷供给及经济发展可能造成的负面冲击。
二、提高银行业审慎监管标准
根据《第三版巴塞尔协议》确定的银行资本和流动性监管新标准,在全面评估现行审慎监管制度有效性的基础上,提高资本充足率、杠杆率、流动性、贷款损失准备等监管标准,建立更具前瞻性的、有机统一的审慎监管制度安排,增强银行业金融机构抵御风险的能力。?
(一)强化资本充足率监管
1.改进资本充足率计算方法。一是严格资本定义,提高监管资本的损失吸收能力。将监管资本从现行的两级分类(一级资本和二级资本)修改为三级分类,即核心一级资本、其他一级资本和二级资本;严格执行对核心一级资本的扣除规定,提升资本工具吸收损失能力。二是优化风险加权资产计算方法,扩大资本覆盖的风险范围。采用差异化的信用风险权重方法,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升信用风险管理能力;明确操作风险的资本要求;提高交易性业务、资产证券化业务、场外衍生品交易等复杂金融工具的风险权重。?
2.提高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将现行的两个最低资本充足率要求(一级资本和总资本占风险资产的比例分别不低于4%和8%)调整为三个层次的资本充足率要求:一是明确三个最低资本充足率要求,即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分别不低于5%、6%和8%。二是引入逆周期资本监管框架,包括:2.5%的留存超额资本和0-2.5%的逆周期超额资本。三是增加系统重要性银行的附加资本要求,暂定为1%。新标准实施后,正常条件下系统重要性银行和非系统重要性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分别不低于11.5%和10.5%;若出现系统性的信贷过快增长,商业银行需计提逆周期超额资本。?
3.建立杠杆率监管标准。引入杠杆率监管标准,即一级资本占调整后表内外资产余额的比例不低于4%,弥补资本充足率的不足,控制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及银行体系的杠杆率积累。
4.合理安排过渡期。新资本监管标准从2012年1月1日开始执行,系统重要性银行和非系统重要性银行应分别于2013年底和2016年底前达到新的资本监管标准。过渡期结束后,各类银行应按照新监管标准披露资本充足率和杠杆率。?
(二)改进流动性风险监管
1.建立多维度的流动性风险监管标准和监测指标体系。建立流动性覆盖率、净稳定融资比例、流动性比例、存贷比以及核心负债依存度、流动性缺口率、客户存款集中度以及同业负债集中度等多个流动性风险监管和监测指标,其中流动性覆盖率、净稳定融资比例均不得低于100%。同时,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多情景、多方法、多币种和多时间跨度的流动性风险内部监控指标体系。
2.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进一步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审慎监管要求,提高流动性风险管理的精细化程度和专业化水平,严格监督检查措施,纠正不审慎行为,促使商业银行合理匹配资产负债期限结构,增强银行体系应对流动性压力冲击的能力。?
3.合理安排过渡期。新的流动性风险监管标准和监测指标体系自2012年1月1日开始实施,流动性覆盖率和净稳定融资比例分别给予2年和5年的观察期,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于2013年底和2016年底前分别达到流动性覆盖率和净稳定融资比例的监管要求。
(三)强化贷款损失准备监管
1.建立贷款拨备率和拨备覆盖率监管标准。贷款拨备率(贷款损失准备占贷款的比例)不低于2.5%,拨备覆盖率(贷款损失准备占不良贷款的比例)不低于150%,原则上按两者孰高的方法确定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损失准备监管要求。
2.建立动态调整贷款损失准备制度。监管部门将根据经济发展不同阶段、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质量差异和盈利状况的不同,对贷款损失准备监管要求进行动态化和差异化调整:经济上行期适度提高贷款损失准备要求,经济下行期则根据贷款核销情况适度调低;根据单家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贷款质量和盈利能力,适度调整贷款损失准备要求。?
3.过渡期安排。新标准自2012年1月1日开始实施,系统重要性银行应于2013年底前达标;对非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部门将设定差异化的过渡期安排,并鼓励提前达标:盈利能力较强、贷款损失准备补提较少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在2016年底前达标;个别盈利能力较低、贷款损失准备补提较多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在2018年底前达标。?
三、增强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有效性
根据国内大型银行经营模式以及监管实践,监管部门将从市场准入、审慎监管标准、持续监管和监管合作几个方面,加强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
1.明确系统重要性银行的定义。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的评估主要考虑规模、关联性、复杂性和可替代性等四个方面因素,监管部门将建立系统重要性银行的评估方法论和持续评估框架。
2.维持防火墙安排,改进事前准入监管。为防止系统重要性银行经营模式过于复杂,降低不同金融市场风险的传染,继续采用结构化限制性监管措施:一是维持现行银行体系与资本市场、银行与控股股东、银行与附属机构之间的防火墙,防止风险跨境、跨业传染。二是从严限制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事结构复杂、高杠杆交易业务,避免过度承担风险。三是审慎推进综合经营试点。对于进行综合经营试点的银行,建立正式的后评估制度,对于在合理时限内跨业经营仍不能达到所在行业平均盈利水平的银行,监管部门将要求其退出该行业。
3.提高审慎监管要求。除附加资本要求之外,监管部门将视情况对系统重要性银行提出更高的审慎监管要求,以提升其应对外部冲击的能力:一是要求系统重要性银行发行自救债券,以提高吸收损失的能力。二是提高流动性监管要求。三是进一步严格大额风险暴露限制,适度降低系统重要性银行对单一借款人和集团客户贷款占资本净额的比例。四是提高集团层面并表风险治理监管标准,包括集团层面风险偏好设定、统一的风险管理政策、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集团内部交易等。?
4.强化持续监管。一是监管资源向系统重要性银行倾斜,赋予一线监管人员更广泛的权力,加强对系统重要性银行决策过程、执行过程的监管,以尽早识别风险并采取干预措施。二是丰富和扩展非现场监管体系,完善系统重要性银行的风险监管评估框架,及时预警、有效识别并快速处置风险。三是进一步提升系统重要性银行现场检查精确打击的能力,督促系统重要性银行加强公司治理和风险管理,防止和纠正不安全、不稳健的经营行为。四是实现功能监管与机构监管相结合,采用产品分析、模型验证、压力测试、同业评估等监管手段,保证监管技术能够适应系统重要性银行业务和组织机构日益复杂化的趋势。五是指导并监督系统重要性银行制定恢复和处置计划、危机管理计划,增强系统重要性银行自我保护能力。?
5.加强监管合作。在跨境合作方面,建立对境外监管当局监管能力的评估机制,健全跨境经营系统重要性银行的监管联席会议机制,提高信息交流质量,加强在市场准入、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以及危机管理方面的合作。在跨业合作方面,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监管部门将加强与人民银行、证券监管部门、保险监管部门的协调配合,构建“无缝式”金融监管体系,改进对银行集团非银行业务的风险评估。?
四、深入推动新资本协议实施工作
对资本和风险加权资产进行科学计量与评估是新监管标准实施的基础。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按照“《新资本协议》与《第三版巴塞尔协议》同步推进,第一支柱与第二支柱统筹考虑”的总体要求,从公司治理、政策流程、风险计量、数据基础、信息科技系统等方面不断强化风险管理。2011年,监管部门将修订《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新的《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中确立的相关方法准确计量监管资本要求,全面覆盖各类风险;同时,构建全面风险管理框架,健全内部资本评估程序,强化银行业稳健运行的微观基础。
对于表内外资产规模、国际活跃性以及业务复杂性达到一定程度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新的监管要求,实施《新资本协议》中的资本计量高级方法。目前已完成了一轮预评估的第一批实施银行应当在已经取得的良好成就基础上,根据评估意见积极整改第一支柱实施的主要问题,并积极推进第二支柱和第三支柱建设,争取尽快申请正式实施。其他根据监管要求应当实施高级方法或自愿实施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加强与监管部门的沟通,尽早制订实施规划方案。
对于其他不实施资本计量高级方法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从2011年底开始在现有信用风险资本计量的基础上,采用新的《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要求的标准方法,计量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的监管资本要求;并按照第二支柱相关要求,抓紧建立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识别、评估、监测和报告各类主要风险,确保资本水平与风险状况和管理能力相适应,确保资本规划与银行经营状况、风险变化趋势和长期发展战略相匹配。2016年底前,所有银行业金融机构都应建立与本行规模、业务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全面风险管理框架和内部资本充足率评估程序。
五、工作要求
新监管标准实施是事关全局的长期系统工程,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准确理解新监管标准的实质,充分认识实施新监管标准的意义,加强配合,积极稳妥地做好新监管标准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
(一)制定配套监管规章
为保证新监管标准如期实施,2011年监管部门将修订完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以及流动性风险监管、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相关政策,为新监管标准的实施奠定基础。同时,大力开展新监管标准的培训和宣传工作,分期、分批地开展各级监管人员和银行业金融机构中高层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为新监管标准实施打造有利的舆论环境和广泛的人才基础。
(二)加强组织领导
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应高度重视新监管标准实施工作,尽快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新监管标准实施领导小组及相应工作机构,统筹规划协调新监管标准实施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稳步推进。董事会应负责新监管标准实施规划及有关重大政策审批,定期听取高级管理层汇报,对实施准备情况进行监督;高级管理层负责制定新监管标准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规划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本指导意见,全面进行差距分析,制定切实可行的新监管标准实施规划。实施规划至少应包括:资产增长计划、资产结构调整方案、盈利能力规划、各类风险的风险加权资产计算方法、资本补充方案、流动性来源、贷款损失准备金补提方案、各类监管指标的达标时间表和阶段性目标。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在2011年底前完成实施规划编制,并报监管部门备案。
(四)调整发展战略积极推动业务转型
谋求经营转型不仅是银行业金融机构持续满足新监管标准的内在要求,而且是在日益复杂经营环境下提高发展质量的必由之路。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切实转变规模扩张的外延式发展模式,走质量提高的内涵式增长之路。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在坚守传统业务模式的前提下,在信贷业务的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提升金融服务效率和信贷质量。一是调整业务结构,制定中长期信贷发展战略,积极调整信贷的客户结构、行业结构和区域结构,实现信贷业务可持续发展。二是强化管理,通过不断优化风险计量工具,完善风险管理政策和流程,健全风险制衡机制,真正提升增长质量。三是创新服务。积极发展网络银行、电话银行、信用卡等渠道拓展业务,扩大金融服务覆盖面,为资产业务提供稳定的资金保障,同时降低经营成本,扩大收入来源。
(五)持续改进风险管理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结合自身经营特点,强化风险管理基础设施,提升风险管理能力。一是完善风险治理组织架构,进一步明确董事会、高管层、首席风险官、风险管理部门和相关业务条线的角色和职能。二是强化数据基础,通过新监管标准实施切实解决国内银行业金融机构长期存在的数据缺失、质量不高问题。三是积极开发并推广运用新型风险计量工具,提高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计量准确性。四是强化IT系统建设,为风险政策制定和实施、风险计量工具运用及优化奠定基础。五是强化内部控制和内部审计职能,强化与外部审计的合作,共同促进内部制衡机制建设。六是改进激励考核机制,建立“风险-收益”平衡的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高度重视所面临的突出风险,包括地方融资平台、房地产贷款、经济结构调整潜在的重大信用风险,积极探索系统性风险和个体风险相结合的风险管理模式,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资本评估程序,确保资本充分覆。(相关报告推荐:前瞻产业研究院《互联网金融对银行业的冲击挑战及应对策略专项咨询报告》)
5. 从2012年到2017年,中国都发生了什么重要的事情
亚投行成立,一带一路实施
6. 资本积累对中国经济增长的重要性改变了吗
社会再生搜索产理论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马克思在《资本论》的第一到第三卷中逻辑缜密地提出了自己关于社会生产平衡的思想,对社会再生产理论的学习有助于认识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所必需的社会各部门保持协调发展的重要性。“不管生产过程的形式怎样,它必须是连续不断的,或者说,必须周而复始地经过同样一些阶段。一个社会不能停止消费,同样,他也不能停止生产。因此,每个社会生产过程,从经常联系和它不断更新来看,同时就是再生产过程。”马克思的这一段话揭示了再生产过程对于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性,本文就将在分析马克思社会资本再生产理论的基础上分析其对于我国国民经济保持协调比例均衡和社会三大产业关系的指导意义。一、社会资本再生产理论概述(一)社会资本再生产的研究对象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中,把资本主义的生产过程,当作个别的过程和再生产过程来分析,即分析剩余价值的生产和资本自身的生产。假定了资本在流通领域内所经过的形态变化,但未进一步考察它们。而这些未考察的内容,正是社会资本再生产理论要研究的。总之,在前面资本积累理论中考察的是个别资本,生产过程,这里考察的是社会资本,资本运动的全部过程;前面考察的重点是资本积累与扩大再生产,这里考察的重点是资本简单再生产。社会资本亦称社会总资本,是指资本主义社会中互相交错、互为前提、互为条件的所有单个资本的总和。单个资本与社会资本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单个资本和社会资本是个体和总体的关系,或者说是微观和宏观的关系。马克思说:“各个单个资本的循环是互相交错的,是互为前提、互为条件的,而且正是在这种交错中形成社会总资本的运动。”(二)社会再生产的起点“不管生产过程的社会形式怎样,它必须是连续不断的,或者说,必须周而复始地经过同样一些阶段。一个社会不能停止消费,同样,他也不能停止生产。因此,每一个社会生产过程,从经常联系和它不断更新来看,同时就是再生产过程。”所以,再生产为一切社会经济形态所共有。但是,再生产在不同的社会经济形式下具有不同的特点。在市场经济形态下,再生产的起点发生了根本的变化,这个起点不是自给自足形态下和计划经济形态下的以多种必须的生产要素以实体形式的直接集中,而首先以资本积累特别是货币资本的形式存在。《资本论》对货币资本的作用、货币流通在交换中的媒介作用有专门的论述。马克思认为,货币的作用有二:第一,资本主义生产的是商品生产为统治地位的生产形式,货币形式的资本,即货币资本是整个生产过程的启动力,也是生产过程持续进行的动力,这一点尤其体现在流动资本上。全部预付资本价值,即资本的一切由商品构成的部分——劳动力、劳动资料和生产材料都必须用货币先去购买。第二,适应着生产资本的一定规模,必须要求有一定数量的与它并存的货币形式的资本存在,以便在商品售出之前用来购买生产资料和支付工资,这是保证生产连续性和正常周转的前提条件。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生产条件下货币作用的分析,进而对货币资本重要性的阐述,实际上揭示了市场经济形态下货币资本积累是再生产的起点这个一般规律。因此,鉴于市场经济以商品交换为主要形式,故而也必须是一种货币经济。资本首先表现为货币形式,没有货币资本就没有生产的前提。资本积累不但是再生产起点,而且必须达到一定数量。一方面货币资本的数量必须满足购买所需数量的多种生产要素;另一方面再生产是一个连续不断的生产,在生产出的商品出售完成之前,还要有足够数量的货币资本为保证生产连续性和正常周转而必须的购买和支付。(三)社会再生产理论的核心问题和理论基础以及实现条件1.社会再生产理论的核心问题就是社会总产品的实现问题。社会总产品是指社会各个物质生产部门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以年为单位)所生产出来的全部物质资料的总和。社会总产品即社会的总商品资本。第一,从社会总产品出发进行研究,既可以考察资本运动中的生产消费,又可以考察个人消费;既可以考察资本流通,又可以考察一般的商品流通。第二,从商品资本出发研究,能够揭示出社会资本再生产的实现条件。因为在商品资本的运动形式中,既要说明商品资本的每一组成部分是如何销售出去实现其价值的,同时又要说明生产要素的各个组成部分从什么地方购买到。从形式上看,社会总产品有物质形式和价值形式。在物质形式上表现为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在价值形式上表现为不变资本价值(c)、可变资本价值(v)和剩余价值(m)。而社会总产品的实现问题,就是社会总资本再生产条件下的价值补偿和实物补偿问题。社会总产品的价值补偿是要说明一定时期内已经消耗的资本价值如何补偿;社会总产品的实物补偿是要说明一定时期内已经在生产和生活中消耗掉的物质资料如何替换。2、社会再生产的理论基础马克思分析社会再生产有三个非常重要的理论点:(1)马克思指出,社会再生产是生产消费和生活消费的统一。宏观经济即社会再生产包括生产消费和生活消费的两者的统一,单个资本即微观经济只是生产消费和交换的过程。马克思指出:“这个过程,既包括生产消费(直接的生产过程)和作为其媒介的形式转化(从物质方面考察,就是交换),也包含个人消费和作为其媒介的形式转化成交换。”(2)马克思指出社会再生产实现核心问题在于实现两个补偿。社会总产品的价值补偿和物质补偿,表现在市场上,就是要求所有生产部门做到两个方面,一是要卖得出去,把全部产品卖掉,收回价值,实现价值补偿。二是要买得进来,通过购买,把已消耗掉的各种物质资料买回来,实现物质补偿。这个理论点归根到底就是要全社会不同部门之间以及部门内部的生产要按照比例进行。(3)马克思分析社会再生产实现条件时,是从社会总产品的实物构成和价值构成入手的。从实物构成上看马克思把社会产品分为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两大类,从而社会生产部门相应的地分为两大部类。生产生产资料的部类(Ⅰ)和生产消费资料的部类(Ⅱ),当然两个部类的内部,又可以进一步分为更小的生产部门。从价值构成上看,社会产品可以分为三个部分,即c,v,m。社会总产品按实物构成分为两大部类和按价值构成分为三个部分,是马克思社会再生产的基本理论的前提。只要存在商品生产,社会再生产的顺利进行就要同时受到社会产品使用值物质形式的制约和社会产品价值组成部分相互之间比例的制约,即社会总产品各个部分的价值和实物形态都要求在交换时得到补偿和替换。二、社会资本再生产理论的现实意义通过对资本主义再生产理论的系统阐述以及近年来国内外学者对于社会资本再生产理论的研究成果来看,马克思再生产理论包含了许多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再生产的一般规律,也对于我国发展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市场经济具有指导意义。(一)社会资本再生产理论与货币作用货币资本积累是市场经济再生产的起点这一规律对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践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再生产的起点是先完成货币资本积累,然后运用这些资本去购买相应的经济资源,使之变成生产要素,进而组织生产。正因为如此,改革开放初期至今,资金问题仍然是全国各个地区以及各个部门发展经济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这就是货币资本积累是市场经济形态下再生产的起点这一规律在发挥作用。另外,完成了货币资本的积累还需要货币资本的大量集中必须运用于购买再生产所必需的生产要素,这才会使货币成为再生产的起点。同时,又要合理安排货币资本的结构,否则就是对货币资本积累的浪费。2008年第一季度,国际经济环境变化和国内发生严重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导致一些经济问题有所凸显,比如投资增长过快、货币投放过多、外贸顺差过大,居民消费价格受灾害等影响上涨较快等。第一季度,国内生产总值6.1万亿元,同比增长10.6%;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上涨8%。针对这一状况,央行2008年以来4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共2个百分点,引导货币信贷合理增长和信贷结构优化:3月末,广义货币供应量M2同比增长16.3%,增速比上年同期低1个百分点。人民币贷款增长明显放缓,3月末余额同比增长14.8%,增速比上年同期低1.5个百分点,比上年年末低1.3个百分点。第一季度,人民币贷款增加1.3万亿元,同比少增891亿元。(二)社会资本再生产理论与积累、消费的比例问题马克思的社会再生产理论包含了结构均衡和总量均衡的分析,在社会再生产条件下,市场经济中的各个经济部门都是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因此必须按照比例协调发展。很多经济学家都认识到,国民经济中积累与消费的比例问题是市场经济运行中最为重要的问题。过分地强调积累就会影响到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的提高,然而过分强调消费,就会使经济发展缺乏后劲,投入生产的货币资本缺乏。2008年度实行从紧货币政策以来,过热的投资需求就有所缓解,居民的存款有所上升。3月末,全部金融机构(含外资金融机构,下同)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为42.7万亿元,同比增长16.2%,增速比上年同期高0.9个百分点,比年初增加2.6万亿元,同比多增6617亿元,金融机构存款稳步增长。所以,应当给积累和消费一个合理的比例,使经济能够又快又好地发展。国家在这一方面可以通过运用宏观的财政政策实现对经济比例的协调,即国家预算、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例如,纠正消费与积累比例失调的经济状况时政府可以充分运用财政政策。当积累率过高而消费不足时,可以增加政府消费支出和转移性支付支出。政府可为个人、企业或下级政府提供无偿资金援助,以调节社会分配。而当消费率过高而积累不足时,政府可以通过发行公债、增加政府投资和加强税收征管来予以调整。而各类消费比例的安排要做到合理,确保在生产规模扩大下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过去的经济发展是强调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这就致使我国在经济建设方面投入基金较大,而在文教、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福利等方面投入不足,有大部分社会成员无法负担教育、医疗、住房等方面的支出。十七大强调经济发展应该兼顾效率与公平,因此,国家在安排财政资金时,要加大对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和福利等方面的投入,减轻弱势群体的生活负担。同时,制定合理的税制,缩小居民贫富差距,提倡培养中产阶级。(三)社会资本再生产理论与经济结构调整前文提到,马克思的社会再生产理论在理论上将社会生产划分为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两大部类。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则是按照第一产业(农业)、第二产业(工业)、第三产业(服务业)来划分和组织生产的。由于第一和第三产业其最终产品,主要是提供消费资料的,而工业主要是提供生产资料,因此三次产业的比例关系基本上反映了社会生产两大部类之间的比例关系。所以要使得经济运行平稳高效就应该协调好三大部类产业结构。结构性问题也正是处于转轨时期的中国经济面临的重要问题。我国目前的产业结构特点是第二产业比重过大,产业结构不合理。第二产业比重过大,体现在对投资品供给巨大和由此引起的消费品供给的连动扩大。即第一部类的生产资料的供给大于第一部类和第二部类对生产资料的需求,由此造成第一部类的内部失衡;而通过投资品供给巨大带动的相关消费品的供给扩大,又使得第二部类的消费资料的供给大于第一部类和第二部类对消费资料的需求,造成总供给与总需求的不平衡。表明,生产资料的供给和需求要实现均衡,投资的结构要进行较大的调整,也就是说,要通过优化投资结构来实现。对一些出现过热势头的行业,应压缩投资规模。比如近年来表现在房地产市场的过热投资,投机买房者的炒房行为和房地产商大兴商品房建设不仅刺激了住房需求非理性增长还使得房价由于哄抬而不断飙升,因此,随后中央出台的各项针对房地产市场过热的政策以及银行金融体系对于房贷市场的压制政策,都是出于压缩热势,使经济结构趋于合理化。第二部类内的结构失衡还表现在消费品结构失衡上。由于历史原因,我国在传统产业的生产能力上是远高于高科技产业。虽然改革后这一现状有所扭转,但仍不容乐观。消费品结构失衡使消费品供给出现扭曲:一方面,传统产品如纺织品、普通家电等大量积压供给过剩;而另一方面,一些高科技产品,多附加值产品如电子信息产品等发展较弱。由此看来,消费资料的供给和需求的均衡与从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是息息相关的。传统产业的发展,应当注重在关键产业和关键技术领域的技术进步,提高自主开发能力。改进传统重工业的增长方式、生产方式,推动产业发展的节能、节材、低污染,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制造业;在高技术产业中,要加速自主开发能力的形成,加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加速掌握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提高关键零部件的开发、生产能力,不断提高在全球产业链条中的位置;在基础产业中,尤其要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总之,是要实现以信息产业为带动的产业结构合理调整和升级。三、结语马克思《资本论》的科学性和实践性已经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设中被无数次地证明。其关于社会再生产理论的研究即使是在数百年后的今天也仍然具有指导意义,这是因为马克思在其著作中科学地揭示了社会生产和再生产的一般性规律,而我们对这一理论的运用,也充分地做到了立足于现实基础,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完善过程中仍然会出现许多地问题需要我们理性地对待以马克思政治经济学为基点的理论研究,将其合理运用于社会经济实践。就上边这这个,,自己看着删掉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