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互联网金融公司增资扩股合作协议书
增资扩股协议样本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职务:董事长
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职务:董事长
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职务:董事长
鉴于:
1、甲、乙两方为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其中甲方持有公司 %的股份,乙方持有公司 %的股份;
2、丙方是一家 的公司;
3、丙方有意对公司进行投资,参股公司。甲、乙两方愿意对公司进行增资扩股,接受丙方作为新股东对公司进行投资。
以上协议各方经充分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增资扩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公司的名称和住所
公司中文名称: XXXXXX有限公司
住 所:
第二条 公司增资前的注册资本、股本总额、种类、每股金额
注册资本为:XXXX 万元
股本总额为: XXXX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第三条 公司增资前的股本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 认购股份 占股本总数额
1
2
第四条 审批与认可
此次丙方对公司的增资扩股的各项事宜,已经分别获得甲乙丙方相应权力机构的批准。
第四条 公司增资扩股
甲、乙两方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接受丙方作为新股东对公司以现金方式投资万元,对公司进行增资扩股。
第五条 声明、保证和承诺
各方在此作出下列声明、保证和承诺,并依据这些声明、保证和承诺而签署本协议:
1、甲、乙、丙方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并已获得本次增资扩股所要求的一切授权、批准及认可;
2、甲、乙、丙方具备签署本协议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各方构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3、甲、乙、丙方在本协议中承担的义务是合法、有效的,其履行不会与各方承担的其它协议义务相冲突,也不会违反任何法律。
第六条 公司增资后的注册资本、股本总额、种类、每股金额
注册资本为: 万元
股本总额为: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第七条 公司增资后的股本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 认购股份数 占股本总数额%
1
2
3
第八条 新股东享有的基本权利
1. 同原有股东法律地位平等;
2. 享有法律规定股东应享有的一切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资产受益、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第九条 新股东的义务与责任
1. 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按本协议足额认购股份;
2. 承担公司股东的其他义务。
第十条 章程修改
本协议各方一致同意根据本协议内容对“×××有限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
第十一条 董事推荐
甲、乙两方同意在完成本次增资扩股后使得丙方推荐的X名董事进入公司董事会。
第十二条 股东地位确立
甲、乙两方承诺在协议签定后尽快通过公司对本次增资扩股的股东会决议,完成向有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报的一切必备手续,尽快使丙方的股东地位正式确立。
第十三条 特别承诺
新股东承诺不会利用公司股东的地位做出有损于公司利益的行为。
第十四条 协议的终止
在按本协议的规定,合法地进行股东变更前的任何时间:
1、如果出现了下列情况之一,则丙方有权在通知甲、乙方后终止本协议,并收回本协议项下的增资:
(1)如果出现了对于其发生无法预料也无法避免,对于其后果又无法克服的事件,导致本次增资扩股事实上的不可能性。
(2)如果甲方、乙方违反了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并且该违约行为使本协议的目的无法实现;
(3)如果出现了任何使甲方、乙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在实质意义上不真实的事实或情况。
2、如果出现了下列情况之一,则甲方、乙方有权在通知丙方后终止本协议。
(1)如果丙方违反了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并且该违约行为使本协议的目的无法实现;
(2)如果出现了任何使丙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在实质意义上不真实的事实或情况。
3、在任何一方根据本条1、2的规定终止本合同后,除本合同第十五、十六、十七条以及终止之前因本协议已经产生的权利、义务外,各方不再享有本协议中的权利,也不再承担本协议的义务。
4、发生下列情形时,经各方书面同意后可解除本协议。
本协议签署后至股东登记手续办理完成前,适用的法律、法规出现新的规定或变化,从而使本协议的内容与法律、法规不符,并且各方无法根据新的法律、法规就本协议的修改达成一致意见。
第十五条 保密
1、各方对于因签署和履行本协议而获得的、与下列各项有关的信息,应当严格保密。
(1)本协议的各项条款;
(2)有关本协议的谈判;
(3)本协议的标的;
(4)各方的商业秘密。
但是,按本条第2款可以披露的除外。
2、仅在下列情况下,本协议各方才可以披露本条第1款所述信息。
(1)法律的要求;
(2)任何有管辖权的政府机关、监管机构的要求;
(3)向该方的专业顾问或律师披露(如有);
(4)非因该方过错,信息进入公有领域;
(5)各方事先给予书面同意。
3、本协议终止后本条款仍然适用,不受时间限制。
第十六条:免责补偿
由于一方违反其声明、保证和承诺或不履行本协议中的其他义务,导致对它方或它的董事、职员、代理人的起诉、索赔或权利请求,一方同意向它方或它的董事、职员、代理人就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和费用提供合理补偿,但是由于它方的故意或过失而引起之责任或造成的损失除外。
第十七条: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救济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各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五日内,向其他各方提交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报告。
3、不可抗力指任何一方无法预见的,且不可避免的,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4、宣布或未宣布的战争、战争状态、封锁、禁运、政府法令或总动员,直接影响本次增资扩股的;
5、直接影响本次增资扩股的国内骚乱;
6、直接影响本次增资扩股的火灾、水灾、台风、飓风、海啸、滑坡、地震、爆炸、瘟疫或流行病以及其它自然因素所致的事情;
7、以及双方同意的其他直接影响本次增资扩股的不可抗力事件。
第十八条 违约责任
本协议一经签订,协议各方应严格遵守,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守约方的损失。
第十九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各方在协议期间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二十条 本协议的解释权
本协议的解释权属于所有协议方。
第二十一条 未尽事宜
本协议为各方就本次增资行为所确定的基本原则与内容,其中涉及的各具体事项及未尽事宜,可由各方在不违反本协议规定的前提下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 生效
本协议书于协议各方盖章、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非经各方一致通过,不得终止本协议。
第二十三条 协议文本
本协议书一式 份,各方各执一份,其余二份留公司在申报时使用。
甲方
名称: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
乙方
名称: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
丙方
名称: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2. 海峡两岸金融合作签订了哪些协议
1、台湾申报出口的时候记得提醒对方做ECFA产地证信息录入,因为进口申报的时候电脑需回要对碰电子数据。2、随附答单据填Y,随附单证号填写格式为:+证书号码,回车后录入对应的序号、项号。3、可能还需要在备注栏备注ECFA原产地证书号码,如果口岸海关有要求的话。
3. 你好问一下,网商银行有没有和360金融有限公司合作交2000保证金的合同
网商银行有没有和360金融有限公司合作交2000保证金的合同,
具体可询问银行客服。
奔跑吧,兄弟,
祝你好运。
4. 一旦和金融机构签订合作协议之后,投资者的个人信息是不是会被泄漏出去啊
这个人问题问得好,谁都怕自己的个人信息被泄露出去,某些不规范的金融版机构往往以权出卖客户的个人信息获得暴利,或者是信息保护系统不给力,导致信息泄漏,这种现象经常发生,但是大型金融机构信息泄漏的风险很低,而且对客户的个人信息等等都会进行保密。例如链家金融可以,信息保护很周全。
5. 如何与银行理财经理洽谈与期货公司合作有没有类似方案及PPT文档借鉴的,谢谢!
全国银期转账业务 产品介绍
中国农业银行全国银期转账业务是指农行作为投资者银行结算账户和期货公司客户保证金帐户的开户行,通过与期货公司的系统对接,建立投资者银行结算账户与其期货公司资金账户的一一对应关系后,投资者通过我行或期货公司提供的渠道发出资金划转指令,实现资金在投资者银行结算账户和期货公司保证金账户之间实时划转的一种金融服务。
产品优势与特点
1.网点优势,覆盖全国。
全国近2.4万个物理网点均可开通银期转账业务,县域地区优势更加突出。
2.功能齐全,设置灵活。
银期转账系统各业务功能全部采用参数化设置,操作灵活。
3.异地划转,无需费用。
客户通过我行全国银期转账系统发生的异地资金划转无需缴纳手续费。
4.银行期货,双向开通。
客户可以在银行或期货公司任何一方开通全国银期转账业务,而且即开即通,方便快捷。
5.一卡开通,全国通用。
① 客户使用一张金穗借记卡,可在全国任何网点开通银期转账业务。
② 客户使用一张金穗借记卡可以同时使用全国银期转账业务、银商通业务、证券第三方存管业务、B股银证转账业务等多种金融服务。
6.多种渠道,方便快捷。
客户可根据自己需要通过农行网点柜台、网上银行、电话银行、自助终端和期货端渠道发起交易指令。
如何办理
1.银行柜台签约
个人投资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个人金穗借记卡等资料,填写《银期转账业务申请表》,签订《中国农业银行全国银期转账客户服务协议》,即可申请开通全国银期转账业务。
机构投资者凭工商营业执照或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办理时不需要)、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单位金穗借记卡等资料,填写《银期转账业务申请表》,签订《中国农业银行全国银期转账客户服务协议》,即可申请开通全国银期转账业务。
投资者签约成功后,即可通过指定渠道发起出金、入金交易。
机构投资者凭工商营业执照或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办理时不需要、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单位金穗借记卡等资料,填写《银期转账业务申请表》,签订《中国农业银行全国银期转账客户服务协议》,即可申请开通全国银期转账业务。投资者签约成功后,即可通过指定渠道发起出金、入金交易。
2.银行柜台更换签约借记卡
若个人或机构客户不慎将银期转账业务所对应的农行借记卡遗失,个人客户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新的农行借记卡;机构客户授权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工商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新的与法人同名农行借记卡到农行指定网点,填写银期转账业务申请表办理。
3.银行柜台解约
个人投资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签约借记卡,在经办行填写《申请表》,交银行柜台办理解约手续。
机构投资者凭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签约单位借记卡,在原签约网点填写《申请表》,办理解约手续。
4.出金、入金交易
客户可以通过农行或期货公司渠道发起出、入金交易。
金融期货结算业务 金融期货结算业务定义
农业银行作为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中金所”)的特别结算会员,为交易会员提供结算服务,收取结算佣金,并承担结算风险。
在股指期货业务正式推出之前,农业银行根据中金所要求正在开展股指期货仿真交易代理结算业务。
服务对象
中金所交易会员。
在股指期货仿真交易阶段,具有中金所正式交易会员资格的期货公司、以及经中金所审核同意以交易会员身份参与仿真交易的期货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均为我行股指期货仿真交易代理结算业务的服务对象。
业务内容介绍
1.根据法律法规和交易规则,通过特别结算会员系统等为交易会员提供期货结算服务和合约到期时的合约交割服务;
2.通过特别结算会员风险监控系统实时监控交易会员的交易和结算风险,及时通知交易会员采取措施降低交易风险;
3.在交易会员未能履行合约义务的前提下,在授权范围内主动采取风险控制措施,避免出现业务风险;
4.按照监管部门有关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的规定,及时为交易会员办理出入金业务;
5.按规定向监管部门和交易所报告有关交易结算情况。
系统优势
1.我行特别结算会员系统通过了中金所的系统压力测试及全景测试,满足投产要求。
2.与中金所接口一致,完美兼容,支持交易会员金仕达、恒生等多种版本的交易系统;支持直接和间接两种下单方式。具有高性能、高可靠性、可审计性等特点,且间接下单无丢包率,保证客户交易稳定运行。
3.系统可同时容纳50个交易会员50万个客户10万手持仓,同时采用实时通讯机制和先进的加密技术,确保系统安全性。
股指期货仿真交易代理结算业务开办流程
1.交易会员与我行签订《股指期货仿真交易代理结算合作意向书》。
2.向中金所递交相关申请材料。
3.双方协商系统设置、链路搭建、交易测试等事宜。
4.对于需要移仓的交易会员,根据中金所时间安排进行“冒烟测试”。
5.下一个交易日正式开展仿真交易。
银商通业务 产品介绍
银商通业务是指我行与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的系统对接,建立交易商银行结算账户与其市场资金账户的对应关系后,交易商可选择通过我行或市场提供的多个渠道发出资金划转指令,实现资金在银行结算账户和市场资金账户之间实时划转等功能的一种金融服务。
我行是国内同业首家推出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客户交易资金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
产品功能
1.签约——双向发起,快捷简便,充分发挥网点优势
2.解约——市场端发起
3.入金(银行结算账户资金转市场资金账户)
4.出金(市场资金账户资金转银行结算账户)
5.查询(客户信息,客户资金等)
6.变更签约银行结算账户
7.日终对账——及时对账,清算快捷,充分保证资金安全
产品优势
1.网点优势,覆盖全国。
全国近2.4万个物理网点均可开通银商通业务,县域地区优势更加突出。
2.功能齐全,设置灵活。
银商通系统各项交易功能全部采用参数化设置,操作灵活,适应市场个性化需求。
3.异地划转,无需费用。
目前客户通过我行银商通系统划转资金,不收取异地转账手续费。
4.银行市场,双向开通。
交易商可以在银行或市场任何一方签约银商通业务,即开即通,方便快捷。
5.一卡开通,全国通用。
交易商可使用一张金穗借记卡,在全国任何农行网点开通银商通业务。
6. 求一份银行跟金融外包公司签的合同模板,关于电子商务平台的。
兼职翻译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译员姓名)【身份证号:】
经过对乙方测试稿件的审核、评定,甲方决定聘用乙方提供兼职翻译服务。经双方友好协商,兹达成以下协议事项。
1.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稿件(以下称“翻译件”)仅供乙方进行文字翻译或必要的编辑处理。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原稿严守秘密,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翻译件透露给任何第三方,或转给任何第三方代为翻译。
2. 乙方保证完成后的翻译件(以下称“译稿”)至少应体现与甲方审订认可的测试稿相同的翻译水平。
3. 乙方应事先认真阅读、理解翻译件。如果翻译件内容有明显的打字错误、逻辑错误、编排错误等,乙方应用彩色字体标明,并按乙方的正常理解对翻译件进行适当的文字处理。乙方对把握不准的译法也应用彩色字体标明。
. 乙方每天正常的翻译速度为(以汉字统计):______字。如乙方无法承接,应及时告知甲方。
5. 乙方完成译稿后,应认真校对、审核并进行必要的编排。译稿有错译 ( 包括错别字、输入错误、语法错误、标点符号错误 )以及漏译情况,甲方根据《翻译质量评级标准及奖惩办法 》扣除相应稿费。
6. 双方商定的翻译稿费为:____元/千字中文,以 WORD “工具”“字数统计”“中文字符和朝鲜语单词”自动统计仟字为计价单位。乙方个人所得税应按国家规定办理。
7. 甲方承诺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稿费。支付时间:____________。
8. 乙方应提供甲方所要求的银行卡号和户名,甲方支付时以该卡号和户名为准。
9. 甲方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每次邮件提供的参考译法和注意事项构成本合同一部分。
10. 其它未经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在确认之日开始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提问者评价:
好评 很专业、很仔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