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为什么将金融机构确定为实施监控洗钱行为的义务主体
6.将金融机构确定为实施预防、监控洗钱行为的义务主体的原因是:(BCD)
A.金融机构是洗钱活动利用的唯一渠道
B.金融机构位于消除和打击洗钱行为的战斗的最前线
C.通过金融机构的专业技能和专业分析,找出不寻常的交易活动
D.调查可疑交易线索需要金融机构的配合
㈡ 以银行为主体的金融机构有哪些竞争优势
数以亿计的客户
家里有矿
㈢ 金融学论文相关的参考文献资料,金融学论文范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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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金融机构体系中的主体是什么
在西方国家,商业银行是金融机构体系中的主体,它是依法接受活期存内款,并主要容为工商企业和其他客户提供贷款及从事短期投资的金融中介。
商业银行通过办理转账结算实现国民经济中的绝大部分货币周转,同时能以派生存款的形式创造货币和收缩货币,它始终在金融体系中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
㈤ 除金融机构外,哪些主体可以发行信用卡
信用卡是指由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消费、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回现金等全部功能或答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
信用卡种类繁多,每一个发卡银行或金融机构都有不同的命名,名称不同功能大同小异。
只要是银行,都有发行信用卡的功能,就不一一列举了,。
㈥ 从互联网思维角度考虑,金融市场的主体是金融机构吗
与传统金融相比,互联网金融有其特殊性,如跨地域、跨时间、业务相互渗透、综合性强等特点,传统的金融监管模式难以有效适应监管需要,需要不断创新。当然,互联网金融并未从本质上颠覆金融特征
㈦ 一国金融机构体系的主体是
中央银行(Central Bank): 专门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统一管理金融活动并代表政府内协调对外金融关系的金容融管理机构。在现代金融体系中,中央银行处于核心地位,是一国最重要的金融管理当局。
我国金融体系的主体是商业银行。中国大陆的金融机构体系以银行业为主体,目前银行业的金融机构主要有两个体系,一是商业银行体系,一是政策性银行体系
㈧ 金融市场有哪些主体,他们有什么目的
金融市场主来体又叫金自融市场的交易主体,即金融市场的交易者。参与金融市场的机构或个人,或者是资金的供给者,
或者是资金的需求者,或者是以双重身份出现。如果从参与交易的动机来看,则可以更进一步细分为投资者(投机者)、
筹资者、套期保值者、套利者、调控和监管者等。对于金融市场的主体包括政府部门、工商企业、居民个人与家庭、
存款性金融机构、非存款性金融机构,等等。(监狱不能成为金融市场主体)
金融市场客体是指金融市场的交易对象和交易的标的物,也就是通常所说的金融工具。具体指货币头寸、票据、债券、股票、外汇
㈨ 借贷的主体有哪些,金融机构能为民间借贷主
一、民间借贷的主体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称法释)第一条第一款规定,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第十一条规定,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除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释的定义扩展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规定,该规定限定民间借贷主体中的一方必须是自然人,将民间借贷限于“公民之间的借贷纠纷,公民与法人之间的借贷纠纷以及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纠纷”。同时,法释第一条与第十一条可作整体理解,第十一条对第一条规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的效力作了原则上的肯定,这是对2013年全国法院商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的吸收及固化,即“对不具备从事金融业务资质的企业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所进行的临时性资金拆借行为,如提供资金的一方并非以资金融通为常业,不属于违反国家金融管理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不应当认定借款无效”,同时与国务院授权、由央行及银监会起草的《放贷人条例》中关于部分认定有效的思路趋于一致。
二、金融机构能为民间借贷主体吗
法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中曾明确规定“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法释重申了这一规定。自央行《关于调整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的通知(银发[2004]251号)》出台后,金融机构(城乡信用社除外)贷款利率不再设定上限,商业银行贷款和政策性银行按商业化管理的贷款,其利率不再实行上限管理。此后央行取消贷款利率的下限,商业银行的贷款利率空间已全面放开,因此对金融机构的放贷行为亦不涉及对借贷利率是否超出四倍上限的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