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投行业务岗是什么意思
投行,是投资银行的简称。是证券和股份公司制度发展到特定阶段的产物。投资银行是与商业银行相对应的一个概念,是现代金融业适应现代经济发展形成的一个新兴行业。现代投资银行的组织结构形式主要有合伙人制、混合公司制、现代公司制。
国际上对投资银行的定义主要有四种:
第一种:任何经营华尔街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都可以称为投资银行。
第二种:只有经营一部分或全部资本市场业务的金融机构才是投资银行。
第三种:把从事证券承销和企业并购的金融机构称为投资银行。
第四种:仅把在一级市场上承销证券和二级市场交易证券的金融机构称为投资银行。
投行岗位部门划分:
投资银行部: 直接和发行股票、债券的公司打交道,
负责IPO或债券发行的大部分前期工作。有的投行把固定收益部放在投资银行部之外, 投资银行部只负责发行股票;但是,大部分投行还是把股票和固定收益合并为投资 银行部,只是在投资银行部下面设置Equity Team, Fixed-income Team, Money Market Team等等。
资本市场部: 在投资银行部完成前期准备之后,由资本市场部负责调查买方客户(主要是机构投资者)的需求,确定究竟应该发行多少股票或债券,并确定大致的价格区间。有的投行把销售与交易也放在资本市场部之内;在一般的投行,资本市场部是夹在投资银行部和销售与交易部之间的一层奶酪,发展前途相对较小。
销售与交易部: 在投资银行部和资本市场部完成一 切准备工作之后,销售与交易部负责直接与买方客户打交道,顺利圆满地完成股票或债券的销售任务。当股票或债券上市之后,销售与交易部还要负责稳定股价,协商决定是否增发,等等。
兼并收购部: 负责对其他公司的兼并与收购业 务进行咨询,包括兼并战略,选择兼并对象,确定兼并方式,为兼并收购进行融资,以及帮助被收购对象进行反收购等等。有的投行把兼并收购部放在投资银行部之中。兼并收购部是近年来发展最快的投行部门。
研究部: 负责为其他部门乃至其他公司提供研究服务,包括股票研究,固定收益研究,兼并收购研究以及宏观经济研究等等。毫不夸张的说,研究部是投行其他部门立足的基础,如果没有研究人员提供的大量资料,IPO和兼并收购都不可能发生。
资产管理部: 为客户管理资产,主要是管理基金或独立账户,类似于传统的基金公司的工作。二十年前,大部分投行都没有资产管理部,但现在投行业务和基金业务日益融合,有的基金也开始做投行业务;总之,资产管理部是大部分投行目前集中精力发展的部门。
大宗经纪部: 为机构投资者,尤其是共同基金或对冲基金提供经纪服务,主要涉及到金额很大的买卖,与零售经纪有本质的区别。有的投行把大宗经纪部和销售与交易部放在一起,因为两者的工作性质有很大的相似之处。
私人股权部: 利用自有资金或筹集资金进行私人股权投资,即投资于非上市公司,或者对已经上市的公司进行买断,使之变为非上市公司。私人股权业务是近年来投行业务的另一个主要增长点。
自营投资部: 利用自有资金进行短期交易或长期投 资。投行进行自营投资是很受争议的话题,因为这样很难顾全客户的利益。有的投行把自营投资,私人股权乃至资产管理等业务混合在一起,导致了更大的利益冲突。
B. 金融监管部门有哪些
金融监管部门包括“一行两会”,即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和证监会。
金融监管版也被称权作为金融监管治理。该提法在国际学术界和监管实践中是一个较新的领域。治理水平、金融机构的财务状况、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的有效性是决定金融体系稳健性的主要因素。逐渐采用良好的治理方法是金融机构和监管机构共同的责任,监管机构始终采取良好的治理结构,是其监管对象引入良好治理的前提条件。
(2)金融机构的市场部扩展阅读:
公共监管理论认为,金融业是外部效应和信息不对称性均十分突出的公共行业,因而需要政府管制。以监管当局为代表的外部监管正是一种使公共利益不受侵害的强制性制度安排。但是这种监管的核心作用也是有限度和边界的,诸如监管法规的滞后性、监管弹性不足等,从而使有效监管受到限制。
C. 金融市场的各类主体中,主要以 资金供应者身份参与金融市场的主体是()企业家庭政府金融机构
是家庭,消费者是资金供应者
D. 中国金融机构监管部门有哪些
中国现行金融监管架构是“一行三会”。“一行”为中国人民银行。“三会”是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分别负责银行、证券、保险三大市场的监管
1、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货币政策。
2、银监会,统一监督管理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以及其它存款类金融机构。
3、证监会,负责对全国证券、期货业进行集中统一监管。
4、保监会,负责统一监督管理全国保险市场。
金融监管体制是金融监管的职责划分和权力分配的方式和组织制度。国际上主要的金融监管体制可分为双线多头监管体制、一线多头监管体制和单一监管体制。
金融监管体制是各国历史和国情的产物。确立监管体制模式的基本原则是,既要提高监管的效率,避免过分的职责交叉和相互掣肘,又要注意权力的相互制约,避免权力过度集中。
在监管权力相对集中于一个监管主体的情况下,必须实行科学合理的内部权力划分和职责分工,以保证监管权力的正确行使。
网络-中国金融机构监管体制
E. 三大对金融机构的监管部门都有哪三个
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
从体制上看,我国的金融监管体制应属于“一元多头”,即金融监管权力集中于中央政府,由中央政府设立的金融主管机关和相关机关分别履行金融监管职能,即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分别监管银行、证券、保险机构及市场,中国人民银行、审计机关、税务机关等分别履行部分国家职能。
银监会负责对银行业的监管,证监会作为国务院证券监督机构对全国证券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的监督管理;保监会负责对全国保险业和保险市场的统一监管。
(5)金融机构的市场部扩展阅读:
1、金融监管的主要对象:
金融监管的传统对象是国内银行业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但随着金融工具的不断创新,金融监管的对象逐步扩大到那些业务性质与银行类似的准金融机构,如集体投资机构、贷款协会、银行附属公司或银行持股公司所开展的准银行业务等。
如今,一国的整个金融体系都可视为金融监管的对象。
2、金融监管的主要内容:
对金融机构设立的监管;对金融机构资产负债业务的监管;对金融市场的监管,如市场准入、市场融资、市场利率、市场规则等等;对会计结算的监管;对外汇外债的监管;对黄金生产、进口、加工、销售活动的监管;对证券业的监管;对保险业的监管;对信托业的监管;对投资黄金、典当、融资租赁等活动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