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万科股权之争最应关注什么
万科股权之争延宕一年多,尚未尘埃落定。这一场股权争夺大战紧张激烈,吸引了无数眼球,“信用高低”、“万能险之辩”、“内部人控制”、“高杠杆收购”等话题在舆论界引发一波波激烈争论,也把社会对险资崛起的关注推向高潮。
在笔者看来,站在宏观角度,万科股权之争最值得关注和思考的问题是:怎样在金融企业与非金融企业之间设好防火墙?
关于“金融企业与非金融企业之间要不要设立防火墙”,是一个在理论上和实践中少有争论的问题,但是笔者认为,金融企业与非金融企业之间必须设立防火墙。
从理论上来说,一则由于金融企业高杠杆、高风险,出于对资金安全和流动性的考虑,必须要对金融企业投资非金融企业加以限制;二则更重要的是由于金融企业位于经济生态链的顶端,在产业并购扩张方面有着天然优势,如不加以限制,极易形成垄断巨头,从而影响竞争,削弱市场经济的活力。
实践中,在银行业,我国《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商业银行在我国境内不得投资于非自用不动产,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2008年放开了对投资保险公司的限制)。
在证券业,基金是投资的主力,《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规定:一只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因此,公募基金举牌事件少之又少。
目前,金融企业投资控股非金融企业的主力军,是保险公司。保监会对于保险机构投资股票等权益资产的比例是逐步放开的,从2005年总资产5%的投资比例上限,经过10年的时间,逐步放宽到40%,对持有单一公司股票的比例上限要求相对宽松。这种放宽的背景是,一方面,在保险业资产规模大幅增长的情况下,险资正面临着越来越严重的资产配置荒;另一方面,证券市场投机气氛较浓,大盘蓝筹股价值低估,需要充实稳健的机构投资者力量。险资入市,如果安心作大盘蓝筹股的财务投资者,可以说是多赢的选择。但如果倾向更激进的投资策略,大肆并购扩张,则似乎违背了险资入市的本意。
在放宽保险机构投资权益资产比例上限的同时,保监会也出台多个文件,对保险资金投资股权的行为加以限制。《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保险公司实现控股的股权投资应当限于保险类企业、非保险类金融企业、与保险业务相关的企业。《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和改进保险资金运用比例监管的通知》要求,保险公司投资上市公司股票,有权参与上市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决策,或能够对上市公司实施控制的,纳入股权投资管理,遵循保险资金投资股权的有关规定。《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办法》要求,保险公司进行重大股权投资,应当向中国保监会申请核准,并提交多项书面材料。
从这些规章来看,应该说监管部门在保险公司与非金融企业之间也设立了一道防火墙,相关规定在引导保险公司将资金投向大盘蓝筹股方面取得了积极效果。目前,保险机构所持有的A股市场股票市值占比最大的5个行业分别为银行、非银金融、房地产、医药生物、交通运输。
但是,由于相关规定和定义不够明确,缺乏具体标准,这个防火墙的效果好不好,目前似乎主要取决于保险公司自律。四大保险集团和银行系保险公司投资风格相对稳健,而民营系保险公司则投资风格激进,容易引发是否合规的争议。例如,前海人寿购买了南玻A(8.360, 0.01, 0.12%)高达21.78%的股份,成为第一大股东并取得对南玻A的控制,这算不算重大股权投资、要不要申请核准?南玻A属于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主要产品是平板玻璃、工程玻璃等,算不算与保险业务相关的企业?
在金融企业与非金融企业之间设好防火墙,笔者认为,需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加强金融监管协调。今年3月,保监会拟修改《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并公开征求意见,意在进一步加强对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的重大股权投资行为的监管,这是完善金融企业与非金融企业之间防火墙的重要举措。除了重大股权投资核准,在制度上还应对保险公司能取得哪些非金融企业的实际控制权、持有单一不宜控股的非金融企业股权比例上限等做出明确规定。
不过,在综合经营已经成为我国金融体系发展趋势的背景下,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监管部门还应加强合作,提升跨市场监管能力。此次万科股权之争,核心力量虽然是前海人寿,但主角却是前海人寿的母公司钜盛华这一金控平台,通过钜盛华持有万科股权,可以规避保险业的监管。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目前仍在探索之中,需要进一步完善
⑵ 什么是“杠杆贷款”,他对于金融机构的作用怎样的
何为杠杆贷款?首先要明白什么是杠杆收购(简称LBO)。杠杆收购通常指私募公司通过大额举债的方式来收购公司,而自己只投入一小部分的资本。这些债务通常由银行、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来提供,其数额可高达收购价的90%。杠杆贷款在此情形下应运而生。其游戏规则并不复杂,私募公司通常会选择一些在成熟行业,具有稳定现金流的公司,通过向银行融资买下该公司,并抬高其负债率,以达到提高内部报酬率和税盾的目的。而银行则把这些贷款卖给对冲基金、担保贷款凭证 (CLO)等,以转移风险。
在去年次贷危机爆发前,LBO曾一度辉煌,5月份欧美杠杆贷款交易量超过1000亿欧元;但在7月次贷爆发后,交易量下滑到不足100亿欧元。据标准普尔统计,2007全年欧美杠杆贷款的交易量达到了近7500亿美元,这是自2003年来的最高峰。其中由银行提供的3000亿美元由于信贷危机,二级市场的疲软无法消化,以致出现所谓的贷款堵塞。虽然目前这一状况有所缓解,但实质问题并没有解决。因为销售出去的只是一些风险小的资财,而风险大的仍留在银行手中。这一切恰恰证明了杠杆贷款存在与次贷泡沫一样的问题:流动性危机。
虽然,次贷主要面向个人而杠杆贷款主要面向公司,但两者犹如孪生兄弟一样相似:两者都拥有很高的贷款额度价值比,通俗点说,是指贷款者承担的风险大;对于次贷,个人只需付利息,杠杆贷款雷同,比如一些一次还本贷款(bullet loan),公司只要付利息,而本金则可以等到八九年后付清;在次贷里有抵押贷款再融资,是指用新的贷款来替代旧的贷款,而这在杠杆贷款被称为红利再融资,如果公司在债务到期时,没有足够的资金偿还,就可以通过此手段来延期;最后,次贷与杠杆贷款最相近也最致命的地方就是维持其存在的大前提:次贷在借助便宜信贷来买房并假设房价会不断上涨;而私募也在利用银行的低利率并假设经济永远不会萧条。
作为次级贷款的难兄难弟,杠杆贷款恐怕将要重蹈次贷的覆辙,因为维持其生存的环境和前提已经慢慢消失。就当前看,全球金融业动荡不安,相信银行会加强贷款政策管理,而世界经济增长减缓也逐级成为事实,如果公司无法保证足够的现金来支付高额利息的话,后果将不堪设想。估计到2008年将有1500亿美元的杠杆贷款到期,虽然公司可以用各种金融手段来延缓问题的到来,但常言道:躲得了初一,躲不过十五。提前消费明天的后果,恐怕就要在今天偿还了。
⑶ 外源融资的方式
外源融资方式包括:银行贷款、发行股票、企业债券等,此外,企业之间的商业信用、融资租赁在一定意义上说也属于外源融资的范围。总体来说外源融资的方式就主要归为两类,包括: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两种。 我国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企业的融资方式趋于多元化,许多企业开始利用直接融资获取所需要的资金,直接融资将成为企业获取所需要的长期资金的一种主要方式,这主要是因为:随着国家宏观调控作用的不断弱化和困难的财政状况,国有和民营企业的资金需求很难得到满足;由于银行对信贷资金缺乏有效的约束手段,加之巴塞尔公约的实施使银行不良债务急剧增加,银行自由资金比率太低,这预示着我国经济生活中潜伏着可能的信用危机和通货膨胀的危机;企业本身高负债,留利甚微,自注资金的能力较弱。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作为资金的使用者不通过银行这一中介机构而从货币所有者手中直接融资,已成为一种通常的做法,由于我国资本市场的不发达,我国直接融资的比例较低,同时也说明了我国资本市场在直接融资方面的发展潜力巨大。改革开放以来,国民收入分配格局逐渐向个人居民倾斜,个人收入比重大幅度上升,相对应的是,金融资产结构也发生重大的变化。随着个人持有金融资产的增加和居民投资意识的趋强,对资本的保值、增值的要求增大,人们开始把目光投向国债和股票等许多新的投资渠道。我国目前正在进行的企业股份制改造无疑为企业进入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但是应该看到,由于直接融资,特别是股票融资无须还本付息投资者承担着较大的风险,必然要求较高的收益率,就要求企业必须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发展前景。
债券融资在直接融资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极大的拓展了企业的生存发展空间。发达国家企业债券所占的比重远远大于股票投资,突出显示了债券融资对企业资本结构的影响,如美国的股份公司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就已经普遍停止了通过发行股票来融资,而是大量回购自己的股票。债券融资不影响原有股东的控制权,债券投资者只有按期收取本息的权力,没有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和分配红利的权力,对于想控制股权,维持原有管理机构不变的企业管理者来说,发行债券比发行股票更有吸引力。 我国的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从无到有,已经有了很大的发展,但是,从社会居民的金融资产结构来看,银行存款较之股票和债券仍占有绝对的优势,而且,大部分企业的资金来源也仍旧以银行为主,尤其是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上,由于上市指标主要用于扶持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小型企业,特别是非国有企业基本上与上市无缘,就使得通过银行的间接融资成为中小企业融资的主要方式。
在间接融资方式中,值得注意的是随之近几年来大量的企业兼并、重组,从而导致我们可以利用杠杆收购融资方式。杠杆收购融资是以企业兼并为活动背景的,是指某一企业拟收购其他企业进行结构调整和资产重组时,以被收购企业资产和将来的收益能力做抵押,从银行筹集部分资金用于收购行为的一种财务管理活动。在一般情况下,借入资金占收购资金总额的70%~80% ,其余部分为自有资金,通过财务杠杆效应便可成功的收购企业或其部分股权。通过杠杆收购方式重新组建后的公司总负债率为85%以上,且负债中主要成分为银行的借贷资金。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日益朝着集约化、大型化的方向发展,生产的规模性已成为企业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重要条件之一。对企业而言,采用杠杆收购这种先进的融资策略,不仅能迅速的筹措到资金,而且收购一家企业要比新建一家企业来得快,而且效率也高。
杠杆收购融资较之传统的企业融资方式而言,具有不少自身的特点和优势:
一是筹资企业只需要投入少量的资金便可以获得较大金额的银行贷款以用于收购目标企业,即杠杆收购融资的财务杠杆比率非常高,十分适合资金不足又急于扩大生产规模的企业进行融资;
二是以杠杆融资方式进行企业兼并、改组,有助于促进企业的优胜劣汰,进行企业兼并、改组,是迅速淘汰经营不良、效益低下的企业的一种有效途径,同时效益好的企业通过收购、兼并其他企业能壮大自身的实力,进一步增强竞争能力;
三是对于银行而言,由于有拟收购企业的资产和将来的收益能力做抵押,因而其贷款的安全性有较大的保障,银行乐意提供这种贷款;
四是筹资企业利用杠杆收购融资有时还可以得到意外的收益,这种收益主要来源于所收购企业的资产增值,因为在收购活动中,为使交易成功,被收购企业资产的出售价格一般都低于资产的实际价值;
五是杠杆收购由于有企业经营管理者参股,因而可以充分调动参股者的积极性,提高投资者的收益能力。企业外源融资究竟是以直接融资为主还是以间接融资为主,除了受自身财务状况的影响外,还受国家融资体制等的制约。如何搞清各种不同的外源融资方式的不同特点,从而选择最适合本企业的融资方式,是企业面临的一个相当重要的问题,需要经过详细的分析论证后方可实施。
中小企业外源融资面临的挑战
中小企业自身融资实力的挑战
各类金融机构为规避风险,在经营中必然设立严格的评价体系。我国中小企业良莠不齐,相当一部分中小企业市场竞争力弱,不能向银行提供准确完整的财务资料,信用观念差,抗风险能力弱,还不能完全满足银行的贷款条件要求。
(1)中小企业信用观念差。在我国社会整体信用环境缺乏的情况下,中小企业的信用就更加难以保障。由于我国中小企业大多制度不健全、经营管理不规范、经营不够稳健、风险意识不足等原因造成我国中小企业信用观念差,信用等级低。我国中小企业60%以上信用等级都在3B或3B以下,而银行放宽对象80%集中在3A和2A类企业。信用不足直接制约中小企业的外部融资。
(2)中小企业大多规模小,内部管理不规范,内部治理结构不完善,缺乏核心竞争力。在产业分工中,中小企业大多从事附加值较低的加工业,技术含量较低,企业规模较小,设备工艺落后,环保不达标,产品技术含量低,市场竞争力弱。部分中小企业内部管理不规范,企业经营管理混乱,经济效益低下,不能向银行提供准确完整的财务资料,银行无法掌握企业真实的生产经营和资金运用状况,从而难以开展信贷业务。相当一部分中小企业经营决策者缺乏明确的发展战略,难免造成低水平重复建设,没有形成自己的核心竞争力。
(3)中小企业人才缺乏,难以自行确定合理的融资方式和融资金额。由于《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出台后,各大银行纷纷将中小企业列为重点贷款对象,为中小企业融资的创业板也在政策上有所松动,使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市场进一步多元化。中小企业融资时如何选择适合的融资方式,对人才匮乏的中小企业是大难题。
中小企业外源融资环境的挑战
(1)商业银行提供贷款的条件不完全适应中小企业现实情况。目前,中小企业证券市场还不完善,进入融资的企业屈指可数,并没有完全实现其融资的功能。对于海外上市和借壳上市,存在许多不可预计的风险。证券、股票市场的准入资格不是大多数企业可做到的,中小企业从这里获得的资金的机会很小。况且2006年10月,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小企业授信工作尽职指引》,成为中小企业贷款的金融基础。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大型企业、集团客户融资会逐渐转向资本市场,小企业往往选择商业银行贷款。
国有银行虽然积极筹备对中小企业融资,但可能受过去思维的影响,不能很好地为中小企业服务。外资银行虽不强调企业的规模,但对于企业的经营状况、盈利水平及管理者能力有较高的要求。在多数情况下,外资银行是不会给一般的国内中小企业贷款的。
(2)民间融资缺乏相关法规约束。民间融资金额逐年增加,可减轻中小企业对银行的信贷压力,转移与分散银行的信贷风险。但民间借贷机构没有在正规渠道登记注册容易出现风险,缺乏与国家产业调控相呼应的政策指导,民间融资因其信息滞后及一些行业高利润的诱惑,极易导致民间资金流入受限制行业,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宏观调控的效果,不利于当地产业结构和信贷结构的调整。
(3)中介融资机构体系不完善。我国目前设立的中小企业担保机构虽有2000多家,累计受保企业l9万户,但累计担保金额不过3000多亿元,中小企业担保机构作用发挥不充分。国内担保机构实际上已形成了多种类型,多种模式共存的局面。但国家目前没有出台广泛适用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管理办法,担保机构的行业准入、会计制度、行业管理和风险分散等均不能解决。担保机构数量不多,从业人员素质不高、规模过小、滥用担保基金,担保机构缺乏风险控制手段和分散风险制度。缺乏信用体系,使银行和企业合作双方的摩合与信任必须从零开始。因此,对于银行来说,要防范风险就必须在放贷时慎之又慎。一方面中小企业可抵押物较少,抵押物的折扣率较高 另一方面民营企业难以找到合适的担保人,又缺乏必要的信用担保机构。有超过1/3的受访企业认为,向银行贷款最大的困难在于找不到担保。沈阳市辽东铸造厂的订单一直很满,但企业始终缺少流动资金,2005年只能将产量由2005年的1.1万吨降至6000吨。该厂不是没有抵押物,包括土地和厂房在内,抵押物至少有5000万元,但竟然连1000万元的贷款都申请不下来。为了贷到款,往往需要几十家企业在一起联保、互保。
解决中小企业外源融资问题的对策
提高中小企业自身融资能力
根据国家2006年10月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小企业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的要求,中小企业外源融资主要为商业银行贷款,而银行体系出现重大变革,中小企业为解决自身融资问题应尽快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经营管理模式,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经营行为,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提高企业核心竞争能力,增强诚信观念,建立新型银企关系。
(1)健全中小企业管理制度,提高企业的信用程度。中小企业要从规范企业制度人手,建立符合自身特点的企业组织形式和规范的管理制度,做到内部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经营运作规范。在企业分配制度上,建立以绩效为中心的管理体系。真正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现代企业经营机制。中小企业要赢得银行对其经营管理水平和持续发展能力的认可。同时,规范企业财务制度,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加强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财务管理的透明度。
中小企业必须强化信用意识,加强自身的信用建设。要以诚信为本,提高自身的资信程度,牢固树立欠债还钱的观念,按时还本付息,把信用当作无形资产来看待。一方面按规定向社会提供全面、准确的财务信息,杜绝恶意逃废银行债务及欠息行为;另一方面要主动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树立诚信品德,按时偿还贷款本息。只有这样才能得到更广泛的融资支持,建立良好的银企关系,为企业融资创造条件。
(2)实行规模经营,提高中小企业偿债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从目前中小企业中第三产业仍占主导地位,但第一、二产业发展也较快。中小企业要形成专业化、区域化、规模化生产,实现规模经营。同时加大技术创新力度,注重技术改造,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从而提高竞争力。在新产品开发应用、科技成果转让、农副产品加工等方面进行大胆创新。经营领域应突破传统行业限制逐渐从饮食、商品流通、建筑等传统产业向广告、经纪人中介、电子信息、科技等新领域延伸。中小企业应重视自身资本积累,减少对外部资金的依赖性,将企业盈利的相当部分用于增加资本金,逐步提高企业资本中自有资金的比例。
改善中小企业外源融资环境
(1)完善中介融资机构体系。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商业银行应提供适合中小企业融资条件的融资服务的产品,如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方式及贷款金额的详细估算服务等产品,一定程度缓解中小企业资金不足问题。在实践中尽快完善对中小企业的信用评价系统,在贷款中做到不乱贷,不漏贷。国家对于民间融资给予合法化的同时,加强监管,以免造成金融市场秩序混乱。完善抵押担保制度,创新贷款保证方式,健全担保体系。突破传统的担保方式的限制,接受民营企业用自身的无形资产(包括品牌、商标、专利)、集体土地使用权、等作为担保;接受企业主个人为中小企业提供的以其财产或权利为抵(质)押的担保。应适当增加信用贷款的范围,针对中小企业的特点,允许不动产抵押或质押,厂、商、银三方协议的应收账款质押等业务,尽可能拓宽中小企业的抵押担保方式。同时,提高抵押担保机构信息的优势和抗风险的能力,从而做出更为准确的风险决策。
中小企业进行信用担保融资的主要问题是风险的识别与防范问题。这需要设立金融保险机构,分散融资风险。设立金融保险机构对银行等机构从事每笔贷款业务进行风险担保,由银行等机构按贷款比例出资投保。金融保险机构对中小企业的信用状况进行调查并将信息提供银行,从而根据企业的信用状况确立投保金额。一旦中小企业不能如期还款,金融保险机构按投保合同承担相当的金额。这种中介机构的介入,既可分散融资风险,又可减轻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不良贷款压力。还可以由地方政府和企业共同出资或靠中央和地方政府财政预算拨款注入和向社会发行债券,组建担保公司,负责调查、评估和向商业银行提供贷款企业的资信状况,并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担保,其担保行为接受政府机构的监管;或由中小企业联合组建会员制的担保机构,资金共同承担,自担风险,自我服务,发挥联保、互保的作用,实行封闭运作,为中小企业贷款提供规范有效的担保。或建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用于新产品开发,新技术应用,提供贷款贴息和贷款担保。
(2)建立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在整个社会信用缺失的情况下,依靠银行或企业难以解决融资问题。中央银行、政府、企业等都有责任和义务努力建立良好的信用环境。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建立全民诚信制度:通过专业化机构,开展联合征信业务,从企业、个人、金融、财政、税务、工商、质量监督等部门全方位地收集个人及各类企业的诚信资料,做诚信记录。建立个人与企业的信用记录体系,可使相关金融机构共享信用信息资源,使企业及个人的信用状况更加透明,以降低信息成本和风险定价成本。同时,也增加了企业及其个人的违约成本,促使其主动约束自身。这一措施对解决中小企业融资环境中的根源性问题具有一定效果。
⑷ 主要用于投资筹资的金融工具有哪些
如题:投资筹资简单的理解,投资就是你有钱,拿给别人用,并从中取专得利益。 筹资就属是你没钱,拿别人的钱用,并支付费用。
主要用于投资筹资的金融工具有:①吸收直接投资;②发行股票;③利用留存收益;④向银行借款;⑤利用商业信用;⑥发行公司债券;⑦融资租赁;⑧杠杆收购。 其中前三种方式筹措的资金为权益资金,后几种方式筹措的资金是负债资金。
⑸ 金融杠杆是什么意思
简单地说来就是一个乘号(*)。使用这个工具,可以放大投资的结果专,无论最终的结属果是收益还是损失,都会以一个固定的比例增加,所以,在使用这个工具之前,投资者必须仔细分析投资项目中的收益预期,还有可能遭遇的风险.
⑹ 私募基金 和 私人股本公司之间的联系能否举例子说明
实际上国内私募基金和私人股本公司这两个词存在普遍的误用和混用的情况。
私募(private placement)是相对于公募(public offering)而言,是就证券发行方法之差异,以是否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发行或公开发行证券的区别,界定为公募和私募。
private equity是private placement的一种,private placement也可以是债权等其他种类的融资。国内很多地方把PE(private equity)翻译成“私募基金”,这显然是不熟悉金融市场的人“顾名思义”所致。而PE是一个相对于public equity的概念,国内比较被认可的翻法是“私人股权融资”或“私募股权融资”。
而“私人股本公司(private equity firms)”或“私人股本基金(private equity funds)就是为客户从事“私人股权融资”的公司。这两个翻译很容易误导读者,私人股本公司之所以叫这个名字既不是因为它是私人的,也不是因为它是股份制,而是因为它是从事private equity的公司,即为客户从事私募股权融资的公司,也就是进行私募股权投资的公司。而这些公司的资金来源也带有私募的性质。在美国,私人股本公司资本的三分之一由一般合伙人出资,公司的控制权在一般合伙人手里,他负责寻找投资机会并做投资决定,因此购并的成败取决于一般合伙人的能力。资本的另三分之二由由投资人出,这些投资人一般是养老基金、金融投资机构或富有个人的资金组成,他们叫被动有限合伙人,他们和一般合伙人组成一个有限合伙人企业,一般运作10-15年。
广义的私募股权投资为涵盖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前各阶段的权益投资。即对IPO前,从种子期到成熟期的企业进行的投资。狭义的私募股权投资主要指对已经形成一定规模的,并产生稳定现金流的成熟企业的私募股权投资部分,主要是指创业投资后期的私募股权投资部分。在中国,私募股权投资多指后者,以与VC区别。
美国的KKR公司是私人股本公司的典型代表。KKR全称Kohlberg Kravis Roberts,1976年克拉维斯(Henry Kravis)和表兄罗伯茨(George Roberts)以及他们的导师科尔博格(Jerome Kohlberg)共同创建了KKR公司,公司名称正源于这三人姓氏的首个字母。KKR公司就是为收购而生,他们就像野狼,利用借贷资金收购经营状况良好或者拥有优良资产的公司,曾经夸张的以700亿美元收购了超过40家公司,以杠杆收购闻名世界。从1985年KKR开始专注于大型收购,并带动摩根士丹利、雷曼兄弟等一大批资本玩家投身大型收购,从而推动了美国企业并购的快速发展。在KKR的收购战中,尤以1988年至1989年的恶意收购烟草巨头纳贝斯科(JRJ)最为著名。这笔大型收购动用资金达到310亿美元,轰动全美并为全世界所瞩目,让华尔街其他资本公司难以望其项背。
在我国近日,金融市场中常说的“私募基金”、“地下基金”或“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一词,是国内特殊词汇,在国外并没有相应的词与它直接对应。它往往是指相对于受我国政府主管部门监管的,向不特定投资人公开发行受益凭证的证券投资基金而言,是一种非公开宣传的,私下向特定投资人募集资金进行的一种集合投资。其方式基本有两种,一是基于签订委托投资合同的契约型集合投资基金,二是基于共同出资入股成立
股份公司的公司型集合投资基金。
实际上如果把“私募基金”和国内的情形联系起来看,比较准确的翻译应该是hedge fund.
和私募基金一样,私人股本公司也进入证券市场,但它和私募基金不一样的是,它不是为了博取股票差价,而是要收购一个企业。私人股本公司的主业就是买卖公司(上市或不上市企业皆可),然后或重组或拆分或进行IPO,私人股本基金最终把企业卖掉套现获取巨额差价。私人股本集团收购企业时,通常动用三分之一的自有资金,其余三分之二通过借债。收购之后,它们通常会运营4至5年的时间。
2007年度中国私募基金风云榜(据金融界网站统计)
基金名称 基金经理 资产总值 周收益(%) 四周收益(%) 累积收益(%) 风云排行
硅谷基金 硅谷子 93,802,848 0.00% -3.07% 1383.84% 1
财富基金 周杰 12,000,000 0.00% 0.00% 433.21% 2
微笑如风 胡源 5,796,766 1.28% -3.90% 387.57% 3
博江基金 许升宸 5,466,743 5.22% -13.02% 317.31% 4
炎金私募 好姐夫 14,058,723 0.04% 3.83% 222.94% 5
定赢基金 鼎盈 8,507,100 6.06% 11.64% 216.76% 6
精英基金 精英 4,648,155 3.64% 12.08% 207.13% 7
量子基金 SUNTIME 19,434,831 -13.63% 5.62% 201.20% 8
阳光基金 SUNTIME 146,228,909 -12.49% 6.84% 193.94% 9
生命基金 生命 69,071,803 -13.63% 5.64% 192.99% 10
⑺ 企业并购金融手段或方法是什么
企业并购即复企业之间的兼并与收购制行为,是企业法人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基础上,以一定的经济方式取得其他法人产权的行为,是企业进行资本运作和经营的一种主要形式。企业并购主要包括公司合并、资产收购、股权收购三种形式。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订立合并协议,共同组成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公司的合并可分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资产收购指企业得以支付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劳务或以债务免除的方式,有选择性的收购对方公司的全部或一部分资产。股权收购是指以目标公司股东的全部或部分股权为收购标的的收购。控股式收购的结果是A公司持有足以控制其他公司绝对优势的股份,并不影响B公司的继续存在,其组织形式仍然保持不变,法律上仍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