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建设银行卡是不是一定要激活才能使用
建设银行卡是需要激活才可以使用的,在没有激活的状态下,钱能打进去,但是不能取出。
根据《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
第五十二条
发卡银行的义务:
(一)发卡银行应当向银行卡申请人提供有关银行卡的使用说明资料,包括章程、使用说明及收费标准。现有持卡人亦可索取上述资料。
(二)发卡银行应当设立针对银行卡服务的公平、有效的投诉制度,并公开投诉程序和投诉电话。发卡银行对持卡人关于账务情况的查询和改正要求应当在30天内给予答复。
(三)发卡银行应当向持卡人提供对账服务。按月向持卡人提供账户结单,在下列情况下发卡银行可不向持卡人提供账户结单:
1、已向持卡人提供存折或其他交易记录;
2、自上一份月结单后,没有进行任何交易,账户没有任何未偿还余额;
3、已与持卡人另行商定。
(四)发卡银行向持卡人提供的银行卡对账单应当列出以下内容:
1、交易金额、账户余额(贷记卡还应列出到期还款日、最低还款额、可用信用额度);
2、交易金额记入有关账户或自有关账户扣除的日期;
3、交易日期与类别;
4、交易记录号码;
5、作为支付对象的商户名称或代号(异地交易除外);
6、查询或报告不符账务的地址或电话号码。
(五)发卡银行应当向持卡人提供银行卡挂失服务,应当设立24小时挂失服务电话,提供电话和书面两种挂失方式,书面挂失为正式挂失方式。并在章程或有关协议中明确发卡银行与持卡人之间的挂失责任。
(六)发卡银行应当在有关卡的章程或使用说明中向持卡人说明密码的重要性及丢失的责任。
(七)发卡银行对持卡人的资信资料负有保密的责任。
(1)金融机构对账管理制度扩展阅读:
根据《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
第五十七条
商业银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中国人民银行应当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0000元。
没有违法所得的,按有关法律、规章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应当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有关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
(一)擅自发行银行卡或在申请开办银行卡业务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二)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计息和收费标准的;
(三)违反本办法规定的银行卡账户及交易管理规定的。
第五十八条
发卡银行未遵守本办法规定的风险管理措施和控制指标的,中国人民银行应当责令改正,并给以通报批评。
第五十九条
持卡人出租或转借其信用卡及其账户的,发卡银行应当责令其改正,并对其处以1000元人民币以内的罚款(由发卡银行在申请表、领用合约等契约性文件中事先约定)。
第六十条
持卡人将单位的现金存入单位卡账户或将单位的款项存入个人卡账户的,中国人民银行应责令改正,并对单位卡所属单位及个人卡持卡人处以1000元人民币以内的罚款。
第六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法规进行处理:
(一)骗领、冒用信用卡的;
(二)伪造、变造银行卡的;
(三)恶意透支的;
(四)利用银行卡及其机具欺诈银行资金的。
第六十二条
外资金融机构擅自经营信用卡收单业务的,中国人民银行应当责令改正,并按照《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六十三条
非金融机构、金融机构的代表机构经营银行卡业务的,由中国人民银行依法予以取缔。
② 农业银行对账一般在什么时候对账 有通知吗(网上银行对账)
一般在每个月的月初对账,是没有通知的,企业也可随时对账,要出单位证明函。
一个月要求银行提供一张对账单,用以核对银行存款月末余额和当月发生额,如出现未达账项要填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一般情况是每月初去银行要求打印上月的对账单。
中国农业银行对账管理办法:
第一章,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农业银行对账工作管理,确保内、外账务数据的真实、准确、一致,有效控制风险,保障资金安全,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及中国农业银行有关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存款人在农业银行各级营业机构开立的结算账户、农业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之间开立的结算账户,以及农业银行系统内上、下级行之间的资金往来账户之间的对账,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结算账户,是指农业银行为存款人开立的,办理本、外币资金收付结算的活期存款账户,包括存款人以单位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个体工商户凭营业执照以字号或经营者姓名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以及存款人凭个人身份证件以自然人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不含银行卡账户及存折类账户)。
本办法所称其他金融机构,是指与农业银行之间因资金清算或代理结算需要而开立结算账户的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其他金融机构及政策性银行。
本办法所称对账,是指农业银行与存款人之间、与其他金融机构之间以及系统内上、下级行之间,就某一具体日期双方结算账户的账面余额,以及某一时段内双方结算账户明细发生额进行核对的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农业银行各级管理机构与营业机构。
第二章,第四条:对账工作遵循以下原则:重要性原则:实行账户分类,对余额较大、活动频繁的重点管理理、监督;处理对账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受理客户对账查询;负责对账工作档案管理。
营业机构负责与客户签订对账协议;收集、整理、规范、保存账户信息;配合对账中心处理对账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受理客户对账查询;及时发送账户明细对账单。 客户部门协助营业机构做好账户信息的整理、完善,以及与客户签订对账协议;配合对账中心做好上门对账工作;协助对账中心发送、回收对账单据与回执,对逾期未收回的对账单据回执进行催收。 科技部门根据对账要求,及时提取、分发对账数据,并负责对账管理系统的开发、升级以及运行、维护。
③ 银行卡解冻后多长时间可取款
银行卡解冻的时间,要看被冻结的情况具体分析:
1,个人网上银行登录密码,当天连续3次验证未通过,银行将临时冻结您当日网上银行的登录密码使用资格,次日自动解除冻结;累计连续10次验证未通过时,银行将正式冻结您的网上银行登录密码使用资格。解冻需要本人凭本人身份证去银行柜台办理解密业务即可。
2,如果是因公、检、法、冻结的银行卡,比如欠款不还被法院强制执行冻结等,则时间不定,要等有权机关作出解冻后,银行才能给已经冻结的存款予以解冻。
(3)金融机构对账管理制度扩展阅读:
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规定:
第十八条在冻结期限内,只有在原作出冻结决定的有权机关作出解冻决定并出具解除冻结存款通知书的情况下,金融机构才能对已经冻结的存款予以解冻。
被冻结存款的单位或个人对冻结提出异议的,金融机构应告知其与作出冻结决定的有权机关联系,在存款冻结期限内金融机构不得自行解冻。
第十九条有权机关在冻结、解冻工作中发生错误,其上级机关直接作出变更决定或裁定的,金融机构接到变更决定书或裁定书后,应当予以办理。
第二十条金融机构协助扣划时,应当将扣划的存款直接划入有权机关指定的账户。有权机关要求提取现金的,金融机构不予协助。
第二十一条查询、冻结、扣划存款通知书与解除冻结、扣划存款通知书均应由有权机关执法人员依法送达,金融机构不接受有权机关执法人员以外的人员代为送达的上述通知书。
第二十二条两个以上有权机关对同一单位或个人的同一笔存款采取冻结或扣划措施时,金融机构应当协助最先送达协助冻结、扣划存款通知书的有权机关办理冻结、扣划手续。
④ 银行对账单指的是什么
银行对账单是指银行客观记录企业资金流转情况的记录单。就银行对账单的概念来说,银行对账单反映的主体是银行和企业,反映的内容是企业的资金,反映的形式是对企业资金流转的记录。
就其用途来说,银行对账单是银行和企业之间对资金流转情况进行核对和确认的凭单。就其特征来说,银行对账单具有客观性、真实性、全面性等基本特征。
根据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任何企业和单位自成立起要在银行开设银行账户,企业的资金通过银行进行收付结转。银行作为国家金融机构,其最重要的一项职责就是保证企业资金的正常流转。
同时,客观地记录下企业发生的每笔资金流转情况,并定期将企业在银行的资金流转情况打印出来,即银行对账单,以此为依据和企业的银行存款日记账进行核对。
(4)金融机构对账管理制度扩展阅读:
系统一般提供自动对账和手工对账两种对账方式。在进行银行对账时,应该遵循以下方法和顺序。
1、首先设置系统自动对账的依据及对账截止日期。自动对账一般可按金额方向相同、结算方式相同、票号相同等条件进行。
只有设置好自动对账依据,才能够利用系统提供的自动对账功能进行自动对账。另外,当不能在银行对账单记录截止日及时进行银行对账的情况下,设置对账截止日期就显得格外重要了。
如果设置不当,由于银行未达账截止日期和银行对账单截止日期不同,在进行自动对账时就可能会发生对账错误。
假设企业每月月末与银行进行对账,银行对账单记录截止日期为每月月末。如果某月末未能及时对账,而转到下个月对账时。
下个月月初至实际对账日企业发生的银行业务将全部被误认为是未达账项。因此,企业要对这一问题引起足够的重视,为了正确对账,必须要正确设置对账截止日期。
2、利用系统提供的自动对账功能进行自动对账。在信息化方式下,自动对账极大地减少了手工对账的工作量,是提高整体银行对账效率的关键环节,因此企业必须充分利用系统提供的自动对账功能。
但是,自动对账并不意味着万事大吉了,这一点企业必须要格外注意。因为自动对账并不能解决一切对账问题,它只能对银行未达账文件和银行对账单文件中一对一的记录进行核对。
而对于一对多、多对一或多对多的情况则显得无能为力。例如,由于某种原因,对于企业记录的两笔银行存款支出。
开户行可能将其合并记录为一条记录。如果这样的话,利用自动对账功能进行自动对账时,可能会将这3条记录全部作为未达账项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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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s institutions financières au crédit en milieu rural où la ventilation
⑥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编制方法有()A余额调节法 B总额调节法 C差额调节法 D对账单调节法E未达账项调整法
DE。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编制方法是通过对账单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核对内,找未达账项通过容调整来实现的。
(1)企业账面存款余额=银行对账单存款余额+企业已收而银行未收账项-企业已付而银行未付账项+银行已付而企业未付账项-银行已收而企业未收账项
(2)银行对账单存款余额=企业账面存款余额+企业已付而银行未付账项-企业已收而银行未收账项+银行已收而企业未收账项-银行已付而企业未付账项
(6)金融机构对账管理制度扩展阅读:
为了核算和反映企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存款,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应设置"银行存款"科目,该科目的借方反映企业存款的增加,贷方反映企业存款的减少,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期末存款的余额。
企业应严格按照制度的规定进行核算和管理,企业将款项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现金"等有关科目;提取和支出存款时,借记"现金"等有关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⑦ 如果有人汇款给我 ,可以查到对方帐号和姓名吗怎么查
可以查询,携带身份证、银行卡到银行柜台查。
根据《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发卡银行的义务:
第三款 发卡银行应当向持卡人提供对账服务。按月向持卡人提供账户结单,在下列情况下发卡银行可不向持卡人提供账户结单:
1、已向持卡人提供存折或其他交易记录;
2、自上一份月结单后,没有进行任何交易,账户没有任何未偿还余额;
3、已与持卡人另行商定。
第四款 发卡银行向持卡人提供的银行卡对账单应当列出以下内容:
1、交易金额、账户余额(贷记卡还应列出到期还款日、最低还款额、可用信用额度);
2、交易金额记入有关账户或自有关账户扣除的日期;
3、交易日期与类别;
4、交易记录号码;
5、作为支付对象的商户名称或代号(异地交易除外);
6、查询或报告不符账务的地址或电话号码。
(7)金融机构对账管理制度扩展阅读
根据《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第二十七条金融机构应当保存的客户身份资料包括记载客户身份信息、资料以及反映金融机构开展客户身份识别工作情况的各种记录和资料。
金融机构应当保存的交易记录包括关于每笔交易的数据信息、业务凭证、账簿以及有关规定要求的反映交易真实情况的合同、业务凭证、单据、业务函件和其他资料。
第二十八条金融机构应采取必要管理措施和技术措施,防止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的缺失、损毁,防止泄漏客户身份信息和交易信息。
金融机构应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便于反洗钱调查和监督管理。
⑧ 银行存款的核算内容
1、为了核算和反映企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存款,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应设置"银行存款"科目,该科目的借方反映企业存款的增加,贷方反映企业存款的减少。
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期末存款的余额。企业应严格按照制度的规定进行核算和管理,企业将款项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
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现金"等有关科目;提取和支出存款时,借记"现金"等有关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2、"银行存款日记账"应按开户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款种类等,分别设置,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展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
"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月份终了,企业账面结余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应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调节表",调节相符。
(8)金融机构对账管理制度扩展阅读:
清查
由于企业购销业务频繁,银行存款的数额 也随之频繁变动。企业应及时与银行核对账目,具体方法是将银行提供的对账单与企业银行存款日记账逐笔进行核对。银行对账单上的余额,常与企业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不一致,其原因如下:
1、记账错误。企业或银行记账错误,如企业在几家银行同时开户,记账时可能发生银行之间串户错误,同样银行也可能把各种存款企业账目相互混淆。
2、未达账项。未达账项是指企业与银行之间由于双方记账时间不同而发生的一方已入账,另一方尚未入账的事项。
利息计算
与其他存款不同,活期存款利息按存入日的对应月对应日进行计算日期,其中,按每月30日,每年360日计算利息。例如:
1月1日存入,2月1日计算利息天数为30日,利息=活期存款利率×30/360
1月15日存入,2月18日计算利息天数为33日,利息=活期存款利率×33/360
1月15日存入,2月10日计算利息天数为25日,利息=活期存款利率×25/360
同时,与其他存款不同,是根据支取日的利率水平计算利息,活期存款利息随央行利率调整而及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