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金融行业个人所得税税率是怎么计算的
如果收抄入在B列,个税起征点在C列,那么在D2单元格输入以下公式,得到应税部分 =MAX(B2-C2,0) 公式表示:在B2-C2和0之间取最大值,即收入小于500的不交个人所得税。在E2单元格输入以下公式,得到个人所得税金额部分 =ROUND(IF(D2<500,D2*0.05,IF(D2<2000,D2*0.1-25,D2*0.15-125)),2) 公式表示:根据应税部分的数额,对应执行相应的税率,超出小数点后面三位的结果保留两位有效数字。公式也可以直接由收入得到个人所得税,输入 =ROUND(IF(MAX(B2-500,0)<500,MAX(B2-500,0)*0.05,IFMAX(B2-500,0)<2000,MAX(B2-500,0)*0.1-25,MAX(B2-500,0)*0.15-125)),2) 或者不需要使用IF函数嵌套,使用LOOKUP函数 =LOOKUP(MAX(B2-500,0),{0,500,2000},MAX(B2-500,0)*{0.05,0.1,0.15}-{0,25,125}) 可以增加更多的嵌套,且公式更加简洁,层次清楚
B. 金融业企业所得税计算题
管理不善造成来的存货盘亏损失自计入管理费用,作进项税额转出,其实是企业自行承担了增值税的进项税。所以进项税也应计入管理费用,所以这部分进项税也会影响所得税。借:待处理财产损溢贷: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借:管理费用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C. 融资担保公司企业所得税年报,企业类型是按一般企业还是按金融企业
应按金融企业填报。
企业所得税年报主表各行业都是一样的,有区别的主要是附表一和附表二。作为担保公司应填写附表一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和附表二金融企业成本费用明细表。
按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附表一(1),担保收入填写到该表的“其他金融业务收入”项下的第36行“业务收入”栏次,同时按填表说明要汇总到该表35行及第1行,并反映到主表中。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在附表二(2)金融企业成本费用明细表的“其他金融业务支出”项下第39行的“其他支出”中,同时按填表说明要汇总到该表38行及第1行,并反映到主表中。
D. 金融机构往来收入要交企业所得税吗
金融机构往来收入不但不能征税,而且就目前金融企业的状况,国家还应调低银行营业税率。
融机构往来收入由四个方面组成 ,一是与央行所发生的资金往来,包括金融机构按国家规定缴存央行的法定准 备金,存放中央银行的备付金等款项,以及央行对一般金融机构贷款包括央行 对商业银行的再贴现等;二是同一银行系统内部不同行处之间所发生的资金账 务往来业务即联行往来;三是与其他银行之间的资金往来即同业往来,包括同 业拆借,同业存放,结算过程相互占用的资金;四是与其他金融机构的资金往 来,即与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之间的往来。
目前对金融机构往来收入征税缺乏足够法律依据。根据《营业税目注释》国税发 〔1993〕149号解释:金融业中仅存款或购入金融商品行为,不征收营 业税。既然金融机构按国家规定缴存央行的准备金和存放央行的备付金存款, 可视为《营业税税目注释》中规定的存款,那么金融机构存放本系统,存放同 业的用于保支付的款项同样应视为存款行为,不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从19 99年12月1日开始征收的居民储蓄利息税来看,也没有对企事业单位、社 会团体存款利息收入征税;而金融企业在系统内或同业间为保支付的存款利息 收入也应不征税。因为营业税既具有行业税的特征,更重要的是它还具有行为 税的特征。
E. 金融行业企业所得税税负率是多少
企业所得税基础税率是25%,符合高新技术企业、小微企业、非居民企业条件的可以享受利率优惠。
F. 金融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现状是什么
金融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中所存在的问题包括以下几点:
1、对税务筹划的理解不到位。一些金融企业把税务筹划错误地理解为与税收征管部门搞好关系,以争取税负的减免。另一方面,某些金融企业进行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时,只靠定性分析,缺乏合理有效的定量分析,筹划活动过于简单,筹划思路不够清晰,某些税收优惠政策未能享受到位。
2、税务筹划人员的专业性不强。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是要求对国家税收政策进行潜心钻研之后,做出的具有专业性的工作。而我国多数金融企业的税务筹划工作仍是由财务人员完成,并没有引进专业的税务人才,缺乏专业的税务知识。财务人员对税务筹划的要义不能深入的理解,对筹划的细节也不能很好地把握,制约了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的效果。
3、税务筹划的方式有待进一步改进。很多金融企业隐瞒销售收入,导致收入核算不完整。还有不少金融企业在增加费用支出上大做文章,虚增费用。这些做法虽能减小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但并不符合税法的相关规定,也会引起税务征管部门的注意和怀疑,不利于金融企业税务筹划活动的深入开展。从更深的层次来说,也不利于金融企业的长远发展。
G. 金融企业的贷款利息收入应如何确认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咨询热线ZI XUN RE XIAN
您好,我在一家保险公司工作,主要负责财税这一块。版目前,我遇到一个问题,就是“权金融企业的贷款利息收入应如何确认并缴纳企业所得税?”还请您指教。
专业解答
对于金融企业的贷款利息收入确认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已发出公告,即《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贷款利息收入确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3号),该公告称,自2010年12月5日起:(1)金融企业按规定发放的贷款,属于未逾期贷款(含展期,下同),应根据先收利息后收本金的原则,按贷款合同确认的利率和结算利息的期限计算利息,并于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属于逾期贷款,其逾期后发生的应收利息,应于实际收到的日期,或者虽未实际收到,但会计上确认为利息收入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2)金融企业已确认为利息收入的应收利息,逾期90天仍未收回,且会计上已冲减了当期利息收入的,准予抵扣当期应纳税所得额。(3)金融企业已冲减了利息收入的应收未收利息,以后年度收回时,应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纳税。
H. 金融企业所得税在地税交还是国税
如果是在2002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企业所得税应该在国税交纳。
2002年1月日以前成立的企业,有可能在国税交纳,也有可能在地税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