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商业银行表外业务产生的原因
1、适应利率下调,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
银行的低利率降低了银行资金的边际利润,使银行存贷利差不断缩小。在这种情况下,商业银行获利的空间已十分有限,必须适应市场环境的变化去开拓各种非利息业务,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
2、化解不良贷款,减少金融风险
从银行信贷资产的质量来看,世界前20家银行的平均不良资产率仅为3.27%,其中花旗银行和美洲银行的不良资产率分别为1.4%和0.85%。这就需要利用表外业务来防范与化解金融风险。
3、降低运营成本,提高资产报酬率
随着银行成本增加,收益下降,单纯的传统业务已难以满足客户多层次多样化的金融需求和银行收益的保证。国有商业银行由于规模过大,分支机构和从业人员过多,所以银行必须降低运营成本。如果要在不增加或降低运营成本的情况下,为客户提供多功能、多元化、国际化的服务,表外业务因具有低成本和提高资产报酬率之功效,不失为理想之选。
4、利用表外融资技术,增加资金来源
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完善和发展,企业从市场上筹集资金,直接以机构投资者身份与经纪商进行股票和债券交易,不再完全依赖商业银行贷款。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如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的快速发展,分流了一部分商业银行的资金。为了竞争资金来源,商业银行可以通过开展表外融资技术,如贷款出售、发行备用信用证等业务,增加其资金来源。
5、通过业务创新,提高市场竞争力
商业银行的业务包括资产、负债和表外业务三个方面,在金融创新的过程中,不仅要重视表内业务,而且也要重视表外业务的发展,抢占适应持续发展要求的空间。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的拓展,是其银行经营国际化、资本证券化、业务表外化的三大发展趋势之一,也有利于提高市场竞争力的需要。
② 什么叫“表外收入”
表外业务,是银行大力发展资产、负债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根据回西方权威教科书对表外答业务的界定,表外业务分为两大类:一类为能产生收益和/或费用但不会给银行带来潜在资产或负债,国内有些学者称其为金融服务类表外业务,主要包括银行各种代理、结算和咨询服务;另一类则涉及银行的各种承诺和或有债权,国内部分学者称为或有资产/负债类表外业务。
从西方发达国家商业银行发展历程来看,商业银行从传统业务向表外业务扩散是一种趋势、一种规律。目前,西方商业银行表外业务收入一般在银行收入中占比达30%以上,在银行收益中占越来越重要的比重,而国内商业银行则远低于这一水平。开展表外业务不但可以为银行带来丰厚收益,还可提高银行社会化服务水平。因此,大力发展表外业务是我国商业银行的必然选择。
③ 商业银行为什么要发展表外业务,及其对商业银行安全性的影响
随着外资银行在我国金融市场经营范围的扩大,表外业务将成为外国与我国商业银行比拼的新战场。表外业务是上个世纪六十年代以来西方国家商业银行业务发展的重点,目前成为其获利的主要途径,开展表外业务不但可以为商业银行带来丰厚收益,还可以提高商业银行的社会化服务水平,大力发展表外业务是商业银行发展的必然选择。20世纪80年代后,以表外业务创新为代表的金融业务创新活动尤为突出。随着我国金融业开放程度的加深,受世界范围内的金融创新和金融全球化的影响,我国商业银行的业务创新也出现了新的高潮,而表外业务方面的创新尤其明显,近几年,我国商业银行不断推出新的表外业务品种,表外业务创新研究成为我国银行界的热点课题。
相比西方商业银行,我国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的发展还有较大的上升空间。在我国开始履行全面开放银行业的承诺之时,我国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的直接交锋主要集中在表外业务。这也意味着不论从商业银行拓宽利润渠道的角度,还是从应对外资银行的竞争方面,我国商业银行都应该加大力度开展表外业务创新。因此,根据中国银行业开放现状及金融市场全面开放对中国银行业的影响,研究商业银行表外业务创新的策略,将对我国商业银行提升竞争力、积极融入到国际金融市场以及应对外资银行的冲击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④ 我国商业银行为什么要发展表外业务
表外业务有两种定义,一种是广义的理解,表外业务包括所有不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的业务,具体包括金融服务类表外业务;或有资产和或有负债。另一种是更准确的狭义的理解,是指商业银行从事的,按照通行的会计准则不计入资产负债表内,不影响资产负债总额,但能改变当期损益及营运资金,从而提高银行资产报酬率的经营活动。这类业务主要有贷款承诺(包括承兑票据、贷款透支、贷款限额、回购协议),金融担保(包括跟单信用证、备用信用证、正式担保、银行担保与赔偿),金融衍生工具(互换及套期保值业务),证券业务(如证券的分销、包销、代客买卖证券)等等。这些业务构成了商业银行的或有资产和或有负债,在风险成为现实时,就转为表内业务。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传统的存款、贷款市场已大部分瓜分完毕,很难找到新的利润增长点,在这种情况下,表外业务作为一种新的业务,涉及客户、同业等方方面面,而且提供手续费,咨询费等收入来源,从而使表外业务的开发与拓展将成为各家银行在激烈竞争中生存发展的新武器。
一、我国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的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银行资产负债表外业务主要是传统的担保和承兑业务,开展比较多的表外业务有:(一)信用保函。信用保函是一种不可撤消的银行担保行为,银行要承担经济责任和经济风险,包括进口订货保函、投标保函。(二)银行保函。银行保函是银行承担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偿债、违约或履约失败的义务的书面承诺,按性质可分为从属性保函和独立性保函。(三)承兑业务。(四)备用信用证业务。
从表外业务占总收入比重来看:中国农业银行为3%,中国工商银行为5%,中国建设银行为8%,中国银行最高且仅为17%.全国商业银行表外业务收入在总收入中所占比例不到8%.在西方发达国家,一般最低已达到银行业务收入的25%以上,大银行甚至超过50%.如瑞士银行表外业务盈利占其总利润的60%-70%;英国巴克莱银行表外业务的盈利可抵补其业务总支出的70%以上;在90年代中期亚太地区银行的利润中,表外业务收入达到25%以上,有的甚至达到45%以上。
与西方商业银行相比,我国商业银行的表外业务仍处于起步阶段,发展速度较慢,业务种类单一,主要以一些传统的中介业务为主,许多业务领域在相当程度上还是一片空白,表外业务的种类、规模与我国银行现有的经营水平极不相称。且存在许多问题:
首先,表外业务发展速度缓慢,具体表现在,品种单一、范围狭小、档次不高。我国表外业务的品种仅局限于一些为客户提供中介服务的传统表外业务上,在各类担保贷款和投资承诺、外汇买卖等新兴表外业务上发展缓慢,同时缺乏金融创新,即使有一些,也难以普及并深入发展下去。其他如担保、包销承诺等业务也都还是品种少、规范小、缺乏深度和广度。
其次,对于表外业务的规定只散见于一些法律法规之中,并未形成法律体系,且有些规定不符合国际惯例。如我国目前使用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对表内和表外业务的区别和核算不符合国际惯例。该制度指出“或有资产、或有负债,应在表外科目核算”。但又规定对业务上使用的重要凭证或未启用的有价证券,金融企业也应在表外科目进行登记。而美国公认会计准则和英国会计原则推荐书规定;表外科目的核算对象即为或有资产或有负债表外业务。
再次,表外业务的收益较差,表外业务是以收取手续费为主要目的的服务性业务,但由于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对表外业务未能给予充分的重视,认为不是主业,致使表外业务成为商业银行为了拉拢客户而提供的一种无偿性服务。例如,代理收款,代发工资、信息咨询等。
二、我国银行表外业务滞后的原因分析
我国商业银行表外业务发展滞后缘于我国金融市场不健全和经济不发达,银行缺乏创新的动力。主要原因有以下几方面:
(一)市场经济尚不成熟
目前,我国经济尚处于转轨时期,我国商业银行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还不是真正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经济主体。一是目前仍采取国有独资的产权形式,二是整个银行体系虽然相继出现了股份制商业银行与外资银行,但国有银行占主导地位的局面尚未打破,所以缺乏一种参与竞争的动力,缺乏扩张和创新的动力。
(二)对商业银行管理的限制
在经历了银行开办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机构而引起诸多问题之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作出了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规定,明确商业银行在国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业务和证券业务。进行分业规定的初衷是为了促进金融业的稳定和健康发展,但却在客观上限制了我国商业银行一部分表外业务的发展。
(三)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的法规不完善
目前我国对商业银行的表外业务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对其进行规范,这使得商业银行在开展表外业务时因缺乏法律上的支持而无所适从,其所开展的业务有可能遭到监管当局的禁止,因此限制了表外业务的规范开展。
(四)商业银行风险意识淡薄
表外业务的两大动力是规避资本充足的限制和国际管理。我国商业银行长期没有资本充足要求,目前虽有这样的要求,但由于体制原因,国有银行在落实这项监管要求往往不够严格,加上我国还没有完全按照《巴塞尔协议》规定的风险资产计算方法来衡量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因此银行受到来自资本充足方面的监管压力并不大,银行不必像外资银行那样尽力去开展表外业务。此外,我国人民币尚未完全实现自由兑换,人民银行对利率、资本市场的管理远没有展开,客户对防范汇率风险和利率需求不明显,银行自然对提供风险管理类表外业务持消极态度。
三、发展我国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的对策
尽管我国银行的表外业务规模小,种类少,但是这项业务将随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而发展壮大。特别是加入WTO后,我国金融市场的对外开放,使拥有世界上人口最多及最大消费市场的中国成为国际大银行的战略必争之地。目前,在我国的外资银行及外资银行的代办处已经超过400家,外资银行进入中国后,以其发达的表外业务与我国落后的表外业务竞争,我国银行很可能丧失在这一领域的份额,从而在整体竞争中处于非常被动的地位。因此,商业银行必须建立起自己的表外业务体系,实现各类业务零的突破,拥有一定量的客户,抢占市场,实现银行经营多元化以构建新的利润增长渠道。借鉴西方国家发展表外业务的经验,我国可采取以下对策:
(一)加快金融法规建设
应尽快制定有关表外业务的法规和规章。立法原则既要考虑当前金融分业管理的需要,也要考虑到银行综合经营发展的趋势。立法应逐步放松对经营业务的限制,鼓励银行开发新的经营业务品种,引入现代交易方式,在条件成熟时应按照先保险再信托证券,先代理后自营的顺序,允许银行逐步拓宽经营业务领域,为商业银行开展表外业务提供一个宽松的法律政策空间。
(二)加强对表外业务的风险防范和金融监管
表外业务一般都隐含着一定的风险,有些表外业务和衍生金融工具交易隐含风险极大,一旦隐含风险转化为现实风险,很可能给银行造成巨大损失,并有可能导致银行破产甚至引发金融危机。我国中央银行应该借鉴国际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情况,重视分析银行业务表外化的发展趋势,规划我国表外业务的种类及发展进程。可以考虑将表外业务换算成同等性质的表内业务,计算资本充足率,把表外业务纳入资产负债风险管理和比率管理,防范表外业务风险的扩张。商业银行内部应该建立风险内控机制,建立对表外业务的风险评估和预测制度,对每笔或有资产(负债)及所涉及的不同交易对象、部门、行业、地区和国家在开展表外业务之前都应测定风险指标,对表外业务发生的风险及时跟踪监测,根据业务风险的大小采取相应的措施,转移或化解风险。
(三)加强科技投入,加大人才储备力度
美国银行拓展表外业务是以其雄厚的人才队伍和先进的技术设施为后盾的。银行每年招募普通职员的67%以及管理人员的80%来自大学,银行75%的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硕士以上学历。同时银行投入巨资,开发先进的电子通信技术,建设计算机网络,更新管理手段和业务处理方式。我国银行与美国银行相比在人才和技术方面存在很大差距,要改变这种状况,一方面必须多渠道引进各方面的高级人才,多种方式培训在职员工,造就和储备一批适应新型业务发展的复合型人才,形成商业银行的人才优势,从而促进业务发展。另一方面要注意科技开发,加快计算机网络建设,加强表外业务的理论研究,加大人力物力投入,不断设计开发和推广金融新产品,提高服务水平,完善服务功能,尽快实现银行通信、服务和管理现代化。
(四)积极开拓表外业务新品种
我国商业银行可以考虑对一些表外业务进行大胆尝试,如贷款承诺、备用信用证和贷款出售。首先,我国商业银行完全可以选择业务关系稳定、资信良好的企业推行各种形式的贷款承诺。同时,备用信用证的使用也可超越当前涉及的国际贸易领域,大力推广至国内客户。此外,利用贷款出售来扩大对非国有经济的融资也不失为一种大胆的思路。目前非国有经济发展迅速,如果能够出售针对非国有经济的贷款,既可便利非国有经济主体,又可以使银行不占用对国有企业的贷款指标,而同时得到一定收入,从而使各方均得利益。
(五)加强表外业务的市场营销
银行市场营销是融市场分析、金融新产品开发、销售促进和研究售后顾客反映等活动为一体的综合性管理活动,它是在分析市场需求的基础上,设计出满足顾客需求的金融商品和服务,并通过各种方式将它们送达顾客手中。我国银行要广泛开展表外业务,必须加强市场营销管理。一方面不断向社会推出新的服务种类,拓宽业务范围;另一方面为各种新的服务寻找市场,满足客户需求,不断扩大我国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的规模。银行应通过市场营销管理,发展表外业务,在顾客需求的满足中获取银行利润。
⑤ 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的主要种类
1、担保类业务,是指商业银行接受客户的委托对第三方承担责任的业务,包括担保(保函)、备用信用证、跟单信用证、承兑等。
2、承诺业务,是指商业银行在未来某一日期按照事先约定的条件向客户提供约定的信用业务,包括贷款承诺等。
3、金融衍生交易类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为满足客户保值或自身头寸管理等需要而进行的货币(包括外汇)和利率的远期、掉期、期权等衍生交易业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规定,中国商业银行可以经营下列业务: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及代理保险业务等。按照规定,商业银行不得从事政府债券以外的证券业务和非银行金融业务。
(5)银行开展表外业务只提供金融服务扩展阅读
广义的表外业务则除了包括狭义的表外业务,还包括结算、代理、咨询等无风险的经营活动,所以广义的表外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从事的所有不在资产负债表内反映的业务。
按照巴塞尔委员会提出的要求,广义的表外业务可分为两大类:
一是或有债权(债务),即狭义的表外业务。
二是金融服务类业务,包括:
(1)信托与咨询服务;
(2)支付与结算;
(3)代理人服务;
(4)与贷款有关的服务,如贷款组织、贷款审批、辛迪加贷款代理等;
(5)进出口服务,如代理行服务、贸易报单、出口保险业务等。
尽管各国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名称、经营内容和重点各异,但就其经营的主要业务来说,一般均分为负债业务、资产业务以及表外业务。随着银行业国际化的发展,国内这些业务还可以延伸为国际业务。
⑥ 商业银行的表外业务有哪些风险
商业银行的表外业务的风险:
1.信用风险
表外业务信用风险主要是指表外业务的服务对象未能履行义务或信用质量发生变化,从而给债权人带来损失的风险。信用风险是商业银行面临的最古老、最常见的风险,各种表外业务也不同程度的存在信用风险。例如,担保类的表外业务,当客户出现违约或资金断链等情况,无法履行合同时,银行则不得不用自有资金进行垫款,代为赔偿,从而造成损失,发生信用风险。
2.操作风险
表外业务的操作风险是指由于欠缺的或失败的内部流程、人员和系统或外部事件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的风险。表外业务自由度大,形式多样,受限制较少,银行从事表外业务不像传统业务那样受到金融法规的严格限制,不受银行信贷规模和资金的制约,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加大了银行违规违约操作的风险。同时一些高质量的表外业务,如金融衍生工具类业务,对人员和系统的要求比传统业务更高,在系统和人员条件尚不具备的情况下仓促上阵,更增加了出现操作风险的可能性。操作风险的范围很广,运营、法律、流程、结算、人员、系统、执行、管理、内控等风险均属于操作风险的范畴。
3.市场风险
表外业务市场风险是指由于市场价格(包括金融资产价格和商品价格)的波动而导致金融机构表内和表外遭受损失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商品价格风险等。例如在远期、互换等衍生金融工具中,当利率、汇率等因素发生不利于银行的变动,就会使银行面临市场风险。在金融自由化、国家化、证券化的趋势下,利率、汇率变动带来的市场风险越来越大。
4.流动性风险
表外业务流动性风险主要是指银行的表外金融工具不能以市场价格或接近市场的价格迅速转让变现,而使银行面临资金短缺或低价转让资产而遭受损失的可能性。一方面,很多工具是为客户量身定做的,在市场上难以定价或出售,流动性有限;另一方面,在市场发生危机时,人们都想转嫁风险,同时抛售金融工具,从而增加流动性风险。
5.声誉风险
声誉风险是指负面的公众观点对银行收益和资本所产生的现期和长远的影响。一些商业银行认为表外业务,特别是金融中介服务业务不动用银行的资金,只是收取中介费用,不承担任何资金的风险,因此对银行来说,不存在任何风险。然而如果银行在提供金融中介服务的过程中,出现操作失误、服务态度不好或者柜台人员业务不熟练,特别是对一些理财或金融衍生工具类业务不了解,不能正确解答客户的问题,那么必然会大大影响银行在客户心目中的形象,银行声誉受损甚至导致客户的流失。
⑦ 银行系统中表外业务和中间业务的区别
银行系统中表外业务和中间业务的区别如下:
1、概念不同
表外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从事的不列入资产负债表,但能影响银行当期损益的经营活动,它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中间业务是商业银行为客户办理支付和其他委托事项而收取手续费的业务的总称。
2、二者是从不同角度说明某类银行业务
表外业务(Off-Balance-Sheet Activities ,OBS)是一个外来词,其全称是资产负债表外业务,即商业银行经营的不记入资产负债表的业务。从会计的角度看,一笔业务有两种情况,一是记入资产负债表,二是不记入资产负债表。
中间业务是一个传统词汇,其含义是作为第三者为其客户双方提供服务,强调的是银行在办理业务中的身份。
因此,中间业务和表外业务是分别从银行在办理业务中的身份和会计记账两个不同的角度来说明银行的某类业务。
3、中间业务是表外业务的一部分
按照《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中间业务的特点是不构成银行的资产和负债,不会记入资产负债表。表外业务是所有银行资产负债表以外的业务,中间业务也不记入资产负债表。
中间业务应是表外业务的一部分。在《巴塞尔协议》中,协议并没有把中间业务作为一个业务类别加以考虑。
(7)银行开展表外业务只提供金融服务扩展阅读:
广义的中间业务等同于广义上的表外业务,它可以分为两大类,狭义的金融服务类业务和狭义的表外业务。日常工作中我们所说的中间业务是按照人民银行的规定的广义的中间业务,而表外业务又是指从会计准则的角度反映的狭义的表外业务。
因此按照商业银行的传统业务和发展情况,商业银行的业务大致可以分为资产业务、负债业务和中间业务三大类,或可以分为资产业务、负债业务、中间业务和表外业务四大类。
⑧ 论述题: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的风险及对策
表外业务是指不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上但对资产负债表构成潜在的实质影响,不占用银行资金但对银行资金构成或有损失的银行业务。
(一)建立健全金融企业会计核算制度、法律与规范,使表外业务的发展有据而行。
现行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是2001年底发布实施的,几年来金融企业的业务创新加大,表外业务成为金融机构新的利润增长点,其占比与风险都日益加大,而现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除对结算类的中间业务有规定,对大部分表外业务未做规范,且各商业银行又各自使用原有的会计科目和具体核算办法,使新发布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对表外业务形同虚设。因此,应结合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特点,制定一套完整、统一的会计核算理论来定性、指导、规范各项表外业务。要具体分析各项标外业务的特点,力求将表外业务科目纳入表内核算,运用稳健原则,对风险的存在性、风险估计及其管理尽量作出系统规范。
(二)完善现行的商业银行会计核算制度,促使商业银行积极审慎地拓展表外业务。
现行商业银行的会计核算制度是建立在以经营传统业务为主,营业收入以利差为主的基础上,仅反映利差的形成和结果。而表外业务的收入,则不仅仅体现在利差上,有时候其收益并非机械计算就能得出,大部分表外业务目前都记入表外科目,使用单式记账法,不能全面反映表外业务增减变化的具体情况。因此,要顺应表外业务发展及其收入占比提高的需要,全面确认计量和披露各种表外业务收入的形成过程,使用详细和复杂的方法进行处理,并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适当增设相关会计科目,核算反映表外业务的开展、成本及效益情况,提高决策的准确性。建议在表外设立账簿,对表外业务采用复式记账法进行核算,并借鉴国外商业银行的一些现行的对中间业务发生、终结的会计账务处理方法,对表外业务的整个过程进行管理、监督和分析。
(三)更新现有的金融企业会计报表模式,对表外业务相关信息进行充分披露。表外业务的健康发展,要求高质量的、及时提供风险防范的有用会计信息,会计信息的不完整性将带来风险损失的更大可能性。因会计信息不全或信息失真导致经营决策失误带来的风险是最大的风险。由于大部分表外业务在在资产负债表表外反映,现有表外信息披露,包括会计报表附注和补充揭示尚不能满足表外业务的信息需求。建议单设中间业务(含表外业务)的财务报表,会计期末,银行应根据中间业务表内外各账户的明细情况编制附属会计报表,在财务报表中统一列示表外业务的经营情况,集中反映表外业务的潜在风险,包括信用风险、结算风险、市场风险、流动风险和经营风险,尽可能减少信息风险带来的损失。以便为表外业务经营决策提供有价值的风险信息,利于商业银行管理层把握中间业务的业务流量和绩效,也便于中央银行监管。
(四)提高会计人员素质,把握表外业务会计核算的质量。表外业务多属金融创新发展业务,与传统业务相比具有更高的技术性要求,其会计技术风险更为突出。因此,必须加强现有商业银行会计人员的知识及技能培训,从专业知识、职业技能、职业道德方面不断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熟练把握表外业务会计处理方法及表外业务风险的识别和规避能力,在新一轮金融创新业务的全球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⑨ 银行的表外业务有哪些
信托业务来和结算业务都是表外业务。自
根据2001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实施的《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商业银行中间业务(Intermediary Business)是指中介的、代理的业务,即不构成商业银行表内资产、表内负债,形成银行非利息收入的业务,包括结算类、代理类、担保类、承诺类、交易类中间业务和其他中间业务。
⑩ 银行表外业务有哪些
表外业务是商业银行从事的不列入资产负债表内但能影响银行当期损益的经营活动。
表外业务按其业务内容可分为承诺类业务、担保类业务、委托代理类业务、衍生金融工具类业务及咨询服务类业务。承诺业务是指商业银行在未来某一时期按照事先约定的条件向客户提供约定的信用业务,如承诺贷款业务。担保业务是指商业银行接受客户的委托对第三方承担连带付款责任的业务,包括担保、信用证、承兑等业务。委托代理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以收取一定手续费等为目的,接受客户委托,利用自己的资源优势为客户提供代理、分销、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的业务,包括委托贷款、代理债券、代理资金清算、代收代付、代客理财、基金托管等业务。衍生金融工具业务是指建立在基础金融工具或基础金融变量之上,其价格取决于后者价格变动的派生产品,是交易双方通过对利率、汇率、股价等因素变动趋势的预测,约定在未来某一时间按照某一条件进行交易或选择是否交易的合约。包括金融期货、金融期权、金融远期、互换金融等。咨询服务类业务是指以银行拥有的专营许可权或行业优势,为客户提供的纯咨询服务性质的业务。包括理财顾问、委托代保管等业务。表外业务按业务性质可分为委托代理类业务、衍生金融工具类业务、或有负债类业务和咨询服务类业务。其中,或有负债类业务包括承诺、担保、保函、信用证、承兑等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