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银监会涉农贷款两个不低于的文件是什么
银监会涉贷款两个不低于的文件为《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第三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自身的市场定位和发展战略,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切实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资源投入和考核力度,力争实现“两个不低于”目标,即: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
各银监局应对辖内小微企业贷款增长情况(含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分支机构和总行营业部)实行按月监测、按季考核,并针对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细化考核要求,确保全辖实现“两个不低于”目标。
(1)2015年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扩展阅读:
《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第五条 继续强化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正向激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必须在全年实现“两个不低于”目标、且当年全行小微企业申贷获得率不低于上年水平的前提下;
下一年度才能享受《关于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小企业金融服务的通知》、《关于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的补充通知》、《关于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等文件规定的优惠政策。
各银监局要在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风险资产权重、存贷比考核等方面进一步落实差异化监管政策和正向激励措施
⑵ 企业的折扣政策包括什么
国家主要针对中小企业进行大幅优惠,另外对出口企业也进行一些优惠。而负责这些优惠政策的部门分别是国家各大性银行及国家政策性银行,还有民政局,国家对家电行业的优惠政策由于金融危机的减缓,优惠政策已大幅减少,而负责这些的主要是国家财政部。
国家对于中小企业优惠政策:
重要政策:
2009年9月19日,国务院以国发〔2009〕36号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全文参考:http://ke..com/view/2960843.htm
近期优惠政策:
2015年3月3日 银监会《关于2015年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意见》共分十条,分别为明确工作目标,努力实现“三个不低于”;单列信贷计划,优化信贷结构;加强机构建设,扩大网点覆盖面;落实尽职免责,调动工作
积极性;改进考核机制,激发内生动力;加大金融创新,提升服务能力;规范服务收费,切实降低融资成本;严守风险底线,抓好风险防控;强化监管激励约束,确
保政策落实;加强多方联动,优化服务环境等。
《意见》将此前小微企业贷款增长“两个不低于”目标调整为增速、户数、申贷获得率的“三个不低
于”。据中国经济网文化产业频道记者了解,“两个不低于”目标由2008年正式提出,从增速、增量两个维度进行考量,即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
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此次提出的“三个不低于”目标保留了“增速”,取消“增量”,将其改为“户数”和“申贷获得率”两个维度。
2015年2月26日 财政部《关于申报2015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2015年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开启申报,项目申报向小微文化企业开放,并不受部分条款限制。
2015年2月25日 国务院常务会议
从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以内(含10万元)扩大到20万元以内(含20万元),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助力小微企业尽快成长。
2015年1月26日 中国保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大力发展信用保证保险 服务和支持小微企业的指导意见》
2015年1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
成立总规模400亿元的新兴产业创投引导基金,重点支持处于“蹒跚”起步阶段的创新型企业。
2014年11月15日 国务院常务会议
自2015年1月1日起,对小微企业免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费等4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底,对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
元的小微企业,自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征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等5项政府性基金;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不超过20人的小
微企业,自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014年10月14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知识产权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2014年10月9日 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的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下同)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月营业额2万元至3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营业税。
2014年8月19日 文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关于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2014年8月15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多措并举着力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的指导意见》
2014年7月25日 中国银监会《关于完善和创新小微企业贷款服务 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的通知》
⑶ 多地推出无还本续贷吗
近日,山东德州一家辣酱企业通过无还本续贷节省500万费用的新闻,引发业内关注。
2018年8月4日晚的央视新闻联播报道了德州推出的无还本续贷模式。此前,贷款到期后必须先还款才能再贷款,企业为了还款必须先筹集一笔资金,甚至通过民间借贷拆借高息资金,形成“过桥贷”,给企业带来很大的压力。为此,德州当地银监局和政府合作,选出了一批经营、信用良好的企业开展了“无还本续贷”试点。
除了山东、福建之外,江西各市、浙江省台州市也有银行陆续推出了新的续贷方式。例如华夏银行推出的小微企业年审制贷款,为不超过三个融资时段的流动资金贷款,除最后一个融资时段外,在其他融资时段到期前通过年审,无需签订新的借款合同即自动进入下一融资时段。另外招商银行也有类似的小企业年审贷。
今年7月23日,河北银监局在全国出台首个《关于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小微企业续贷业务的指导意见》,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以新发放贷款结清原有贷款。
据河北银监局数据,截至6月末河北全省小微企业续贷余额448.69亿元,上半年续贷贷款累放金额172.62亿元,粗略估算至少为小微企业减少“倒贷”资金成本1亿元以上。
⑷ 投贷联动和单纯银行放贷款有什么区别
,银监会今年年初专门设立普惠金融部主要是在融资担保部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关职能所设立的。那设立后的普惠金融部有六大职能,简单的说就是一个规划,两个特定领域,三个手段。一个规划就是说制定和推动银行业的普惠金融服务的规划;那两个特定的领域一个是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一个就是三农领域的金融服务;三个手段一个是融资担保,一个是小额贷款,一个就是网络借贷,大家所熟知的P2P。
“在小微金融服务和三农服务方面是我们这个普惠金融部的两大重点领域,特别是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社会一直普遍关注。”汪彬说,今年年初为了进一步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助力双创,助力经济提速增效升级,银监会印发了今年小微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差异化监管政策,不断激化银行业的内生动力。
其中最大的亮点将考核银行的目标从以往单纯的两个调整为三个,从而考察银行小微贷款的增长的情况,截止2015年6月末三个目标已经得到体现。小微企业贷款总量稳步攀升,金额超过22亿元,较上年超过11%,今年服务覆盖面不断的拓宽,贷款可获得性明显提高,全国小微企业贷款率超过91%,较上年同期高出三个百分点。另外涉农截止今年6月份涉农贷款的余额超过了25.1万亿元,同比增长11.5%。
“至于大家关注P2P,目前截止9月末就我们不完全统计,网站有2417家,贷款的余额是3000多亿。”
在谈到金融怎么提高服务的精准性,便利性和满意度,来支持双创者和企业得到最需要的金融服务时,汪彬表示,首先要尊重创新创业不同阶段不同融资方式需求这一客观的规律。
“我们都知道企业有一个生命周期,一般分为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和衰退期,不同的周期会有相对的融资方式。”大家比较认可初创期成长期是以天使投资VCPE和股权投资为主,成熟期以贷款债权融资为主,债权融资可以往前延伸,股权融资在成熟期可能也应该还没有退出,但大的判断仍然还是大家认可的那样,不会有颠覆性的改变。因此汪彬觉得这一点有必要强调和澄清,这样既有助于发挥不同农村方式的优势,实现错位发展,也避免眉毛胡子一把抓重点的突出。
而且我国融资结构与双创发展的需求不匹配度较为严重,间接融资过高,银行业总资产现在已经180多万亿,在社会融资的总额占绝对的比例,直接融资的比例太低,股权投资的功能不能发挥。“因此我觉得要努力打造形成债权融资和股权融资不同的方式,天使投资VCPE银行等不同主体共同支持双创发展。”
⑸ 各银行应如何贯彻落实银监会“三个不低于”
中国银监会加大对小微企业扶持力度,3月8日银监会将实施六年的小微金融服务“两个版不低于”目标调整为“三个不低权于”,新要求银行当年小微企业户数及申贷获得率不低于上年同期。此外,银监会还要求商业银行单列全年小微企业信贷计划并上报。
银监会发布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指导意见称,今年要努力实现“三个不低于”:即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小微企业贷款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户数,小微企业申贷获得率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而此前的“两个不低于”要求银行对小微企业放贷的增速和增量不得低于上年同期。
此次指导意见表示,商业银行年初单列全年小微企业信贷计划,并于一季度末前将经本行主要负责人审批的小微企业信贷计划报送监管部门。同时,要进一步扩大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发行工作,对发债募集资金实施专户管理,确保全部用于发放小微企业贷款;此外,增设服务小微的社区支行、小微支行。(同花顺)
⑹ 银监局两个不高于,三个不低于指的是什么.
银监局没有两个不高于,只有两个不低于。
两个不低于:对于小企业专信贷投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属款增速,增量不低于上年。
三个不低于:指在有效提高贷款增量的基础上,努力实现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小微企业贷款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户数,小微企业申贷获得率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
银监局将2015年银行业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目标由以往单纯侧重贷款增速和增量的“两个不低于”调整为“三个不低于”,从增速、户数、申贷获得率三个维度更加全面地考查小微企业贷款增长情况。即:在有效提高贷款增量的基础上,努力实现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小微企业贷款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户数,小微企业申贷获得率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
⑺ 国家政府对中小企业的补贴政策
国家政府对中小企业补贴措施如下:
1、在金融方面,建立针对中小企业的专门金融机构和信用制度,由政策投入贷款提供资金,向中小企业发放低息贷款。
2、在税收方面,减轻中小企业的法人纳税负担,对采用现代化设备的中小企业采取特别折旧制度,以及用实现特定政策目标的特别减税措施来支持中小企业。
3、财政补助金。对从事中小企业贷款和咨询、指导等工作的地方公共团体和中小企业团体,给予财政补贴金。
4、规定限制。限制大企业滥用市场支配权力,建立中小企业互助团体,防止大企业干预中小企业。
5、提供信息。对中小企业提供技术、市场、经营方面的信息和不同产业的现代化规划。
6、产品优先采购。保证中小企业有平等地接受政府采购的机会。
(7)2015年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扩展阅读:
政策理念上,从把中小企业当作弱势群体,提供保护政策,到促进企业现代化,壮大企业规模,调整产业结构,到发现中小企业的重要作用,支持创业、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鼓励和支持参与国际竞争,重视中小企业的再生。
政策的系统性、全面性和可操作性。 政策的时效性和继承性。 政策的针对性。 政策制定和实施机构的权威性和系统性。 政策和信息的公开性。
⑻ 小型微型企业发展政策
1.2011年,国务院出台九项金融财税政策措施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发展。其中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的信贷支持政策如下: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小型微型企业贷款的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增量高于上年同期水平,对达到要求的小金融机构继续执行较低存款准备金率。商业银行重点加大对单户授信500万元以下小型微型企业的信贷支持。 2.2011年,银监会印发《关于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小企业金融服务的通知》。《通知》指出:引导商业银行继续深化六项机制(利率的风险定价机制、独立核算机制、高效的贷款审批机制、激励约束机制、专业化的人员培训机制、违约信息通报机制),按照四单原则(小企业专营机构单列信贷计划、单独配置人力和财务资源、单独客户认定与信贷评审、单独会计核算),进一步加大对小企业业务条线的管理建设及资源配置力度,满足符合条件的小企业的贷款需求,努力实现小企业信贷投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
3.2013年,银监会发布了《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在商业可持续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单列年度小微企业信贷计划,充分发挥信贷资产流转、证券化对小微企业融资的支持作用,将盘活的资金主要用于小微企业贷款,力争实现“两个不低于”目标,即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相关部门要对小微企业贷款增长情况按月监测、按季考核,确保各地区实现“两个不低于”目标。
4.2015年3月6日银监会发布《关于2015年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指出,将2015年银行业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目标由以往单纯侧重贷款增速和增量的“两个不低于”调整为“三个不低于”,从增速、户数、申贷获得率三个维度更加全面地考查小微企业贷款增长情况。即:在有效提高贷款增量的基础上,努力实现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小微企业贷款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户数,小微企业申贷获得率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
1.2011年,国务院出台九项金融财税政策措施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发展。其中,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措施如下:清理纠正金融服务不合理收费,切实降低企业融资的实际成本。除银团贷款外,禁止商业银行对小型微型企业贷款收取承诺费、资金管理费。严格限制商业银行向小型微型企业收取财务顾问费、咨询费等费用。
2.2013年,银监会发布了《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科学合理的小微企业信贷风险定价机制,进一步规范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收费。
3.2014年,国务院出台《关于多措并举着力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的指导意见》。优化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贷款的管理,通过提前进行续贷审批、设立循环贷款、实行年度审核制度等措施减少企业高息“过桥”融资。
4.2015年3月6日,银监会发布《关于2015年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其中对规范服务收费,切实降低融资成本意见如下:商业银行要及时清理收费项目,进一步规范对小微企业的服务收费。要在建立科学合理的小微企业贷款风险定价机制基础上,努力履行社会责任,对诚实守信、经营稳健的优质小微企业减费让利。要缩短融资链条,清理各类融资“通道”业务,减少搭桥融资行为。
⑼ 涉农和小微企业贷款实现“两个不低于”目标是什么
涉农和小抄微企业贷款实现袭“两个不低于”即:对于涉农和小企业信贷投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增速,增量不低于上年。
银监会涉农贷款两个不低于的文件是《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强调确保实现“两个不低于”目标,明确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在商业可持续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单列年度小微企业信贷计划,充分发挥信贷资产流转、证券化对小微企业融资的支持作用,将盘活的资金主要用于小微企业贷款,力争实现“两个不低于”目标,即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相关部门要对小微企业贷款增长情况按月监测、按季考核,确保各地区实现“两个不低于”目标。
⑽ 国家政府对中小企业有哪些补贴
国家政府对中小企业的补贴政策:
1、支小再贷款:中国人民银行下发《关于开办支小再贷款支持扩大小微企业信贷投放的通知》。正式在信贷政策支持再贷款类别下创设支小再贷款,专门用于支持金融机构扩大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同时下达全国支小再贷款额度共500亿元。
2、所得税优惠:财政部、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小型微利企业,无论采取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方式,凡符合小型微利企业规定条件的,均可按规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包括企业所得税减按20%征收,以及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发展专项资金:财政部、商务部、工信部、科技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专项资金的宗旨是,贯彻落实国家宏观政策和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战略,弥补市场失灵,促进公平竞争,激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促进扩大就业和改善民生。专项资金综合运用无偿资助、股权投资、业务补助或奖励、代偿补偿、购买服务等支持方式,采取市场化手段,引入竞争性分配办法,鼓励创业投资机构、担保机构、公共服务机构等支持中小企业,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促进作用。
4、支持小微文化企业:财政部、文化部、工信部发布《关于大力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对于小微文化企业的新的支持政策,将涉及市场准入、减轻税赋、信贷支持等方面。其中,针对小微企业用水、用电、用气、用热等成本较高的问题,意见明确将商业用价变为工业用价,相关花费将由此降低30%左右。
5、小微企业贷款:银监会出台《关于完善和创新小微企业贷款服务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的通知》,在进一步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着力解决小微企业倒贷(借助外部高成本搭桥资金续借贷款)问题,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同时,证监会也提出了资本市场扶持小微企业的十条意见,其中,“大力培育私募市场”和“扩大公司债券范围”备受市场瞩目。
6、缓解融资贵: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多措并举着力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具体包括以下十方面:保持货币信贷总量合理适度增长、抑制金融机构筹资成本不合理上升、缩短企业融资链条、清理整顿不合理金融服务收费、提高贷款审批和发放效、完善商业银行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加快发展中小金融机构、大力发展直接融资、积极发挥保险和担保的功能和作用、有序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
(10)2015年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扩展阅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了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就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前款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
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所称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上述计算方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第七条同时停止执行。
三、各级财政、税务部门要密切配合,严格按照本通知的规定,抓紧做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工作。同时,要及时跟踪、了解优惠政策的执行情况,对发现的新问题及时反映,确保优惠政策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