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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金融服务用地

发布时间:2020-12-26 13:09:31

1. 其他商服用地是什么性质的

你说的专业用地是什么意思?性质指的是什么性质啊?权属性质?新地类的商服用地包含批发零售用地,住宿餐饮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和其他商服用地,各个地类的权属性质没有统一的,得看土地证上写的是国有还是集体!

2. 其他商服用地与批发零售用地有什么区别

3. 商业用地和商务金融用地有什么根本的区别啊

没有什么区别,都是40年的使用权,都是国有土地转让,如果非要找到区别的话:只能说看看开发商从地上建的建筑有什么不同了。 真的没有区别的。

希望帮到你!

4. 什么是C2商业金融用地

金融用地和商业用地同属于商业金融业用地(中类)、公共设施用地(大类)。但有所区别。

商业用地是指综合百货商店、商场、经营各种食品、服装、纺织品、医药、日用杂货、五金交电、文化体育、工艺美术等专业零售批发商店及其负数的小型工场、车间和仓库的用地。

金融保险业用地是指银行及分理处、信用社、信托投资公司、债券交易所和保险公司,以及外国驻本市的金融和保险机构等用地。

(4)其他金融服务用地扩展阅读:

金融用地特征:

(1)出让使用年限最短。目前在我国,商服用地大部分属于出让土地。按照《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商服用地出让用地最高年限为40年。

(2)受节约集约用地原则限制。《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要求,按照节约集约用地原则,审查调整各类相关规划和用地标准。

(3)土地利用价值高。商服用地多处于繁华地段,可以产生更高的经济效益。也就是说可以引起地价的上涨,有时上涨的幅度可以达到几倍甚至几十倍、几百倍。

(4)区域选择性强。与居住用地不大一样,商服用地在地域上选择性很强,不是任何一块土地都可以作为商服用地的。除交通便利外,特别注意营业环境和收益状况。

(5)比较适宜收益还原法评估。

5. 求助:土地用途里的”其他商服用地“是什么概念指的是商业性质吗

商业用地是商服用地的一部分。。。
一、商务用地是指:商业、金融业、餐版饮旅馆业及其他经营性权服务业建筑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
商服用地的范围:
1.商业用地。商店、商场、各类批发、零售市场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
2.金融保险用地。银行、保险、证券、信托、期货、信用社等用地。
3.餐饮旅馆业用地。饭店、餐厅、酒吧、宾馆、旅馆、招待所、度假村等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
4.其他商服用地。写字楼、商业性办公楼和企业厂区外独立的办公楼用地;旅行社、运动保健休闲设施、夜总会、歌舞厅、俱乐部、高尔夫球场、加油站、洗车场、洗染店、废旧物资回收站、维修网点、照相、理发、洗浴等服务设施用地。

二、商业用地 是指规划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所规定该宗地块的用地性质是用于建设商业用房屋,出让后用地的使用年限为40年。 商业用地,是指用于开展商业、旅游、娱乐活动所占用的场所,如用于建造商店、粮店、饮食店、公园、游乐场、影剧院和俱乐部等用地。

6. 金融用地和商业用地有什么区别

1、类型不同:

商业用地包括商店、商场、各类批发、零售市场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

金融保险用地包括银行、保险、证券、信托、期货、信用社等用地。

2、范围不同

商业用地是指综合百货商店、商场、经营各种食品、服装、纺织品、医药、日用杂货、五金交电、文化体育、工艺美术等专业零售批发商店及其负数的小型工场、车间和仓库的用地。

金融保险业用地是指银行及分理处、信用社、信托投资公司、债券交易所和保险公司,以及外国驻本市的金融和保险机构等用地。

(6)其他金融服务用地扩展阅读:

商服用地特征

(1)出让使用年限最短。目前在我国,商服用地大部分属于出让土地。按照《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商服用地出让用地最高年限为40年。

(2)受节约集约用地原则限制。《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要求,按照节约集约用地原则,审查调整各类相关规划和用地标准。

(3)土地利用价值高。商服用地多处于繁华地段,可以产生更高的经济效益。也就是说可以引起地价的上涨,有时上涨的幅度可以达到几倍甚至几十倍、几百倍。

(4)区域选择性强。与居住用地不大一样,商服用地在地域上选择性很强,不是任何一块土地都可以作为商服用地的。除交通便利外,特别注意营业环境和收益状况。

7. 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用地可以有哪些设施

商业金融用地的范畴是包含金融用地与商业用地。商业用地是指综合百货商店、商场、经营各种食品、服装、纺织品、医药、日用杂货、五金交电、文化体育、工艺美术等专业零售批发商店及其负数的小型工场、车间和仓库的用地。金融保险业用地是指银行及分理处、信用社、信托投资公司、债券交易所和保险公司,以及外国驻本市的金融和保险机构等用地。

8. 什么叫商务金融用地

商务金融用地。指企业、服务业等办公用地,以及经营性的办公场所用地。包括写字楼、商业性办公场所、金融活动场所和企业厂区外独立的办公场所等用地。

金融用地和商业用地同属于商业金融业用地(中类)、公共设施用地(大类)。

但有所区别。商业用地是指综合百货商店、商场、经营各种食品、服装、纺织品、医药、日用杂货、五金交电、文化体育、工艺美术等专业零售批发商店及其负数的小型工场、车间和仓库的用地。

金融保险业用地是指银行及分理处、信用社、信托投资公司、债券交易所和保险公司,以及外国驻本市的金融和保险机构等用地。

拓展资料

(1)出让使用年限最短。在我国商服用地大部分属于出让土地。按照《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商服用地出让用地最高年限为40年。

(2)受节约集约用地原则限制。《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要求,按照节约集约用地原则,审查调整各类相关规划和用地标准。

(3)土地利用价值高。商服用地多处于繁华地段,可以产生更高的经济效益。也就是说可以引起地价的上涨,有时上涨的幅度可以达到几倍甚至几十倍、几百倍。

(4)区域选择性强。与居住用地不大一样,商服用地在地域上选择性很强,不是任何一块土地都可以作为商服用地的。除交通便利外,特别注意营业环境和收益状况。

(5)比较适宜收益还原法评估。

(6)可逆性差。农用地要变为商服用地比较容易,但要商服用地转为农用地则极为困难,因为拆除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要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恢复土壤也需要一定的时间,复垦的成本相当高。

9. 土地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与其它商业用地有何不同

1、定义不同

商业用地:商业用地是指规划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所规定该宗地块的用地性质是用于建设商业用房屋的土地。出让后用地的使用年限为40年。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最高年限70年,要想把商业用地改变成住宅用地缴土地出让金是肯定的,要想把一套房屋改变土地使用性质是不能的。

商务金融用地:商务用地是指各种商店、公司、修理服务部、报刊门市部、蔬菜购销转运站等用地。

2、范围不同

商业用地:只是商务用地的一种类型,具体有商店、商场、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

商务金融用地:包括商业、金融业、餐饮旅游业及其他经营性服务业建筑及其相应的附属设施用地。

3、用途不同

商业用地:商业用地只能用于建设商业用房屋,不能作其他使用性质。

商务金融用地:可以作为商业用地、金融保险用地、餐饮旅馆业用地以及其他商业服务用地。如写字楼、旅行社、信用社、度假村等服务设施用地。

(9)其他金融服务用地扩展阅读:

用地标准

4.1一般规定

4.1.1用地应按平面投影面积计算。每块用地应只计算一次,不得重复计算。分片布局的城市(镇)应先分片计算用地,再进行汇总。

4.1.2城市(镇)总体规划用地应采用1/10000或1/5000比例尺的图纸进行分类计算。现状和规划的用地计算范围应一致。

4.1.3用地规模应根据图纸比例确定统计精度,1/10000图纸应精确至个位,1/5000图纸应精确至小数点后一位。

4.1.4用地统计范围与人口统计范围必须一致,人口规模应按常住人口进行统计。

4.1.5城市(镇)总体规划用地的数据计算应统一按附录A附表的格式进行汇总。

4.1.6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应包括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标准、规划人均单项城市建设用地标准和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结构三部分。

4.2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标准

4.2.1新建城市的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指标应在85.1 ~ 105.0 ㎡/人内确定。

4.2.2首都的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指标应在105.1 ~ 115.0 ㎡/人内确定。

10. 其他商服用地与商业用地有什么区别

一、土地利用的不同定义

商业用地:商业用地是指规划部门根据城市规划确定的地块土地性质,用于建设商品房的土地。土地出让后使用年限为40年。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权最长期限为70年。要将商业用地转为住宅用地,并缴纳土地出让金。改变房屋的土地使用性质是不可能的。

商业用地:商业用地是指各类商店、公司、维修服务部门、报社、蔬菜购销中转站等用地。

二、不同的使用范围

商业用地:仅为商业用地的一种,具体包括商铺、商场及其相应配套设施用地。

商业用地:包括商业、金融、餐饮、旅游等商业服务用地及其配套设施。

三、使用途径不同

商业用地:商业用地只能用于商品房建设,不得挪作他用。

商业用地:可作为商业用地、金融保险用地、餐饮酒店用地等商业服务用地。如办公楼、旅行社、信用社、度假村等服务设施。

(10)其他金融服务用地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1) 70年住宅用地;

(2) 工业用地50年;

(3)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4) 商务、旅游、娱乐40年;

(5) 综合用地或其他用地50年。

第一百四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对土地上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所有权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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